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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0434
http://www.100md.com 2009年12月6日
     不会干不好,就怕挣得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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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得多能挣得多吗

    据《人民日报》12月3日报道,记者日前在多地调查发现,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在总体稳步增长的同时,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却在拉大。特别是由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过低,“干得多,挣得少”,制约着百姓消费能力和生活质量的提高。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真正让人们“劳有所得”“干有所值”,是一件鼓腰包、顺民心的要紧事。

    有“干少挣多”才有“干多挣少”

    http://comment.dbw.cn 2009-12-04 10: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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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记者多地调查显示,中国城乡居民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特别是由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过低,“干得多,挣得少”,制约着百姓消费能力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人的身材如何,往往决定了他(她)的健康状况,身材匀称的人要比大腹便便者更健康更高寿也早已是众人皆知的常识。人如此,社会亦然。一个社会的和谐健康程度,当然决定于这个社会的公平性究竟如何,而这个公平当然很大程度上决定于人们的收入分配是否公正合理。正如人的身材有曲线一样,收入分配也同样可以用曲线来表征。作为常识,收入分配呈橄榄型意味着稳定和健康,而哑铃型则因为不平衡而暴露出风险。然而,按劳分配的制度,却演绎出“干多挣少”的尴尬局面,如此“身材”,恐怕不仅谈不上曼妙,更要有碍观瞻了。

    不过,假如仅仅看到身材走了型,却不知问题所在更不在意加强健身锻炼的话,走型的身材恐怕没有恢复的指望。同样道理,假如仅仅调查出底层民众“干多挣少”的尴尬状况,却无处下手,甚至完全束手无策的话,“干多挣少”这一分配倒置的局面,恐怕还将愈演愈烈。

    事实上,“干多挣少”从来都是与“干少挣多”是相伴而生的,假如没有“干少挣多”,恐怕也不会导致“干多挣少”这样的结局。现实中,相比底层民众“干得多”却“挣得少”,垄断行业职工的“干少挣多”的确令人艳羡。不仅如此,当领导薪酬一马当先,底层员工的薪水却不及其零头时,即便领导的贡献的再大,员工的成效再低,恐怕也并不能充分解释二者之间巨大的薪酬差异,可见,高管的过高薪酬本质上也是一种“干少挣多”。某种程度上,“干多挣少”其实不过是既得利益群体多吃多占的结果罢了。

    基于上述视点,要练就出一条和谐而健康的橄榄型收入分配曲线,摸清现实曲线究竟如何,并据此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有的放矢的“健身”计划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前提。真要改变当前普通公众“干多挣少”的尴尬局面,“干多”的人“少挣”的最终进了谁的腰包?成了谁的福利?显然需要首先厘清。假如“干少挣多”的既得利益奶酪被继续保有甚至还有扩大化的趋势,“干多挣少”的分配倒置局面恐怕无从改变,而畸形的收入分配曲线恐怕也还将继续走型下去。

    作者: 武 洁 来源: 东北网 编辑: 刘志超

    ■直 评

    干多挣少推开权利弱势一扇窗

    所谓“干得多挣得少”,是指普通劳动者工资增长赶不上企业利润增长,企业财富向资本方倾斜;劳动者收入增长也赶不上国家财政收入增长,国民财富在向政府倾斜。而究其原因,既有相关纠偏举措涉及多方面的利益协调,改革阻力较大的因素,也缘于相关改革方案的论证和修订工作几度被搁浅,进展缓慢。

    在笔者看来,“干得多挣得少”实际上更推开了权利弱势的一扇窗。“干得多挣得少”的根本原因,在于劳动者的权利太弱势,难以与资本方进行公平谈判,也难以在国民财富分配中拥有话语权。收入分配改革的确是一个复杂问题,但我们需要反思,是否真正重视过劳动者的权利?如果真正重视,如果我们始终把劳动者作为一系列经济改革的主角之一来考虑,从法律和规章上赋予其能与资本方就待遇博弈的“均势谈判能力”,相信现在国民收入差距不是在拉大,而是在缩小。

    同样,劳动者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系列经济改革中应拥有一定话语权,但“干得多挣得少”的现实告诉我们,劳动者似乎只能埋头干活,经济改革似乎与劳动者无关,结果只能导致劳动者的利益被剥夺,付出与所得极不对等。

    其实,劳动者的权利弱势,不仅体现在“干得多挣得少”的劳动报酬权上,还体现在财产权、休息权、保障权等方面。因而,要改变“干得多挣得少”的收入分配不公现状,关键还必须通过提升劳动者的权利来实现。一方面让劳动者能在企业财富分配中发言,真正能与资本方进行公平谈判。另一方面,在体制改革、政策调整过程中,让劳动者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在国民财富分配中“说话”。只有这两个问题同时解决,收入分配才有望公平起来。

    摘编自《潇湘晨报》12月4日 文/冯海宁

    ■纵 论

    多劳多得不能仅成为愿景

    任何一个社会都会存在收入差距,这既是社会正常运转的结果,也是动力。每个人的个人禀赋、对资源的占有能力以及代际传承的不同,使得人群之中不会、也不可能出现财产资源分配的绝对平等。改革开放30年的伟大成就之一,就在于打破了收入分配均等化的格局,解放了个体的生产力,从而推动了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然而,长期以来,社会上又出现了社会群体贫富差距过大的趋势,特别是,劳动者报酬偏低、国民收入分配向国家和资本倾斜等问题十分突出,由此积聚起来的社会矛盾也正在以各种方式释放出来。

    很多人都在怀念改革开放之初的那些年代,“人”的解放、个体的劳动价值的回归,让整个社会充满了勃勃生机。在那个时候,劳动者的报酬并不显低,“勤劳致富”很轻易地从理念和实践层面均获得社会公众的认同。

    但是,在后续的深化改革中,劳动者这种美好的心境很快被资本和权力打破。老百姓发现,尽管自己的收入确实也在增长,但与身边那些拥有资本的人、掌握国家权力资源的人比起来,自己的生活水准其实是在下降的,也因此,他们的不公平感越来越强烈。

    值得警惕的是,公众对社会特殊利益群体的不满还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在于这些群体对社会机会的覆盖式占有,正在使得普通劳动者丧失勤劳致富的机会。干得多的人只能更多地干,罔论成功的机会,甚至就是体面生活的可能也变得稀缺。长此以往,很可能出现社会动荡的风险。

    提高劳动所得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遏止公权力疯狂攫取公共资源,双管齐下,或许会改善劳动者的境遇。“干得多挣得也多”的情形,才不会仅仅存在于怀念或者理想之中。当然这是个难题。

    摘编自《东方早报》12月4日 文/胡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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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分配上,我想“被改革”

    “被改革”是公民的权利。既然进入了“被时代”,在收入分配上,我想“被改革”。并且,以“被改革”为代表的公民期待,应该成为“被时代”的主旋律。收入分配“被改革”,第一层含义是,社会的各个阶层,尤其是低收入阶层,应成为这次改革的主体,垄断高薪要成为改革的对象,追求公平是这次改革的“生命线”;另一层含义便是,普通民众要有参与改革的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与建议,“问计于民”要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充分体现。民众有参与和表达的机会,有话语权,才能实现“被改革”权利。

    “干得多挣得少”是权利弱势的镜子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表时间:2009-12-04 15: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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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海宁

    记者日前在多地调查发现,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在总体稳步增长的同时,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却在拉大。特别是由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过低,“干得多,挣得少”,制约着百姓消费能力和生活质量的提高。(12月3日《人民日报》)

    所谓“干得多挣得少”,是指劳动者工资增长赶不上企业利润增长,企业财富向资本方倾斜。发达国家工资一般会占企业运营成本50%左右,而在中国则不到10%。实际上,劳动者收入增长同样也赶不上国家财政收入增长,国民财富也在向政府倾斜。这意味着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主要是资本方和政府,多数普通公众不但分享少,而且付出多。

    收入分配不合理,显然不但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和民生问题,事关提振内需、工业改革、民生改善、社会稳定等方方面面。然而遗憾的是,如此重大的问题,至今却没有一个完整的解决方案出台。据说国家发改委已经上报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但该方案是否合理以及何时出台仍然是个未知数。

    收入分配不公长期存在,而改革步履蹒跚,究其原因大概有三个方面:一是由于涉及政府、企业、城乡、区域、行业、群体等多方面的利益协调,改革阻力较大;二是由于相关主管部门人事变动等原因,改革方案的论证和修订工作一度被搁置;三是这一改革涉及体制、政策等根本问题,故而改革的步伐缓慢。

    在我看来,“干得多挣得少”是普通劳动者权利弱势的一面镜子。因为劳动者有权利公平合理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无论是劳动者与资本方之间利益分配不公,还是劳动者与政府之间利益分配不公,根本原因在于劳动者的权利太弱势,既难以与资本方进行公平谈判,也难以在国民财富分配中拥有话语权。

    如果有关方面能早几年重视公民的劳动报酬权等经济权利,我想就不会出现今日“干得多挣得少”的局面。收入分配改革的确是个复杂问题,但我们需要反思,是否真正重视过劳动者的权利?如果真正重视,相信任何阻力都阻挡不了改革的脚步;如果始终把劳动者作为一系列经济改革的主角之一来考虑,相信收入差距不是在拉大,而是在缩小。

    劳动者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理说,应该在一系列经济改革中拥有一定话语权。但“干得多挣得少”的现实告诉我们,劳动者似乎只能埋头干活,经济改革似乎与劳动者无关,结果只能导致劳动者的利益被剥夺,付出与所得极不对等。因此,要改变“干得多挣得少”这种现状,必须通过提升劳动者的权利来实现。

    可以说,“干得多挣得少”,既是劳动者的经济权利在经济改革中有关方面重视不够的体现,同样也是劳动者与资本方博弈的结果。众所周知,国外主要是通过工会谈判来解决劳动者的工资问题,而在我国由于工会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所以劳动者在与资本方谈判时就处于弱势,企业财富就会向资本方倾斜。而且,企业一旦遇到金融危机或各种经营风险,劳动者就成了牺牲者,被减薪甚至被裁员。

    其实,劳动者的权利弱势,不仅体现在“干得多挣得少”的劳动报酬权上,还体现在财产权、休息权、保障权等方面。因而,我认为收入分配改革的关键是提升劳动者的话语权,一方面在体制改革、政策调整过程中让劳动者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在国民财富分配中“说话”。另一方面,让劳动者能在企业财富分配中发言,真正能与资本方进行公平谈判。

    显然,收入分配改革既要调整国民财富向政府倾斜,也要调整企业财富向资本方倾斜,只有这两个问题同时解决,收入分配才有望公平起来。我建议政府不妨先做表率,通过个税调整等举措让利于民。

    (编辑: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