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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0419
http://www.100md.com 2009年11月30日
     重庆打黑充分说明中国官场之特色:

    不查,都是孔繁森;一查,都是王宝森!

    不查,问题都在前三排;一查,根子全在主席台。

    不查,个个人模狗样;一查,全都男盗女娼。

    不查,学习心得个个发自肺腑;一查,原来全部来自百度。

    不查,处处鲜花;一查,原来都是豆腐渣。

    不查,都在为革命辛勤站岗;一查,原来人家早已怀揣绿卡.

    不查,都要为人民服务;一查,全都在为人民币服务。

    不查,是天灾;一查,是人祸。

    不查,全是优越性;一查,都是性优越。

    不查,他是公仆;一查,原来他更喜欢女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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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帮生意

    2009-11-16 11:59:14 来源: 南都周刊

    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各个行业,黑恶势力的踪迹似乎更容易渗透、发展、壮大。即使一个小小的菜市场,在重庆,也有一个形象的说法,“肉有肉霸,鱼有鱼霸”,即使同为江湖一霸,也得分出个三六九等。

    重庆,这个因水而兴的码头城市,骨子里有着深厚的袍哥江湖文化。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各个行业,黑恶势力的踪迹似乎更容易渗透、发展、壮大。即使一个小小的菜市场,在重庆,也有一个形象的说法,“肉有肉霸,鱼有鱼霸”,即使同为江湖一霸,也得分出个三六九等。

    暴力、金钱、权力,三位一体,这就是黎强和一批黑老大发家的秘密。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则,在吃喝住性等民生关联度高的产业,被横扫的棍棒所取代,威逼恐吓、欺诈利诱变成了所谓成功的捷径。据重庆市警方披露的数据,单重庆高利贷逾300亿元,规模已占到重庆全年财政收入的1/3强。运输、放水、建筑、饮食,行业的方方面面,构成了重庆黑恶势力的江湖乱象。

    然而,黑势力不是一天形成的。10月中旬开始,杨天庆、谢才萍、李义、黎强等涉黑团伙案件的开审,已经进行了四个月的重庆“打黑除恶”行动进入了第二阶段。随着庭审的展开,黑与白的交织同样令人触目惊心。

    一个企业家的落马,对企业而言是一场灾难;对行业经济而言是一个或小或大的波澜;对全社会而言,则意味着需要一场制度上的反思。在重庆打黑风暴即将落幕时,我们试图从行业内部审视黑势力的形成、做大和覆灭。

    黎强身后的公交黑白法则

    黎强的落马标志着重庆民营公交走入一个低谷,但那些灰色的、黑色的经营手法远未随黎强一人的离去而消除。

    黎强落马,重庆公交江湖仍在继续,行业格局是否生变尚不可知,但如果不深层次改变运作法则,这个行业仍将乱象迭生,“红顶黑商”仍会层出不穷。

    南都周刊记者· 陈鸣 重庆报道

    2009年10月26日,重庆市渝中区南纪门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原重庆市人大代表、重庆渝强公司董事长黎强涉黑一案开庭审理。摄影·《重庆商报》钟志兵

    重庆国营与民营公交公司时常斗气。2007年1月4日,停靠在车站的817公交车被无故放气,每辆车的前轮都被刺破。修理人员给公交车换上新轮胎。 《重庆晚报》

    2009年5月31日,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重庆一长排“7字头”公交车正在办理收编手续。

    11月3日下午,谢才萍及其团伙在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后,等候在法院外的受害者家属们失声痛苦。 摄影·王远凌

    黎强被捕的消息一传来,陈勇陷入了震惊和不解,协会里的一位民营老板在听到消息后,更是当场号啕大哭。

    作为重庆市巴南区工商联的副会长,陈勇言及这位老领导,有些谨慎,“我不清楚他企业内部的事,但在工商联的两年时间里,他的确为民营企业的发展争取到了很多话语权。”

    位于巴南区鱼轻路上的渝强公司总部照常运营,由于黎家在此次“打黑”中几乎被全部抓尽,公司暂由渝强旗下宏达公司的叶张平经理接手。重庆市公安局的专案组每日到渝强公司三楼办公,并禁止包括渝强员工在内的任何人入内。

    51岁的黎强落马之后,重庆的民营运输企业陷入集体沉默。此前在政府取消7字头民营公交车时纷纷向媒体诉苦的老板们现在一律噤声。重庆江南公交公司总经理王成跃在电话里告诉《南都周刊》的记者:“该说的都已经说过了,我们按照政府规定已经退出主城区公交行列,不再谈这方面问题。”

    与民营公交公司失声相同步的是,国有的公交集团多条线路以低档车换高档车的形式悄然涨价,很多原价1元的公交车,起步价调整为1.5元,到终点站调整为3元到5元,最贵的是重庆大学城到主城区的公交车,起步价高达5元。

    4月上旬,重庆市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重庆市深化主城区公交营运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其中规定,所有拥有“7字头”公交线路的民营企业必须在2009年5月31日前退出公交市场。

    在今年5月接受《中国周刊》电话采访时,黎强表态:“我支持政府的一切决定。”但不出两个月,黎强就因涉黑被抓捕。关于黎强涉黑案的导火索,《新民周刊》在报道中,在陈勇与《南都周刊》记者交谈中,一个被反复提及的说法是,“民营公交公司提出的收购要价达到1亿多元,与政府谈判时的态度非常强硬”,这被解读为利益集团对抗政令。

    国营公交挑战者

    渝强公司一度是重庆民营公交公司的一面旗帜,在国营公交公司十分强势的公交市场,黎强从来不掩饰不满与积怨,而二者的竞争也几乎贯穿在黎强的商海历程中。

    实际上,渝强公司经营的7字头公交车仅为6辆,占重庆市所有公交车辆的1.5%,在所有5家企业中排名最末。渝强公司的实际主营范围是在巴南区和大学城,这两块区域渝强公司从1990年代就开始着手经营逐渐做强。

    一位巴南民营企业老板认为:“民营公司和公交集团的矛盾由来已久,黎强的‘倒霉’更多源于他的倔强。”

    2006年,渝强集团率先在769线路上将儿童免费乘车线从1.2米提升至1.3米,这在重庆市尚属首次。这个举措在当时被黎强解读成“民营公交对国有公交发起挑战”。

    而他被指控黑社会的其中一条罪证,恰恰是他“控制客运市场,公然对抗国家对客运行业的正常管理秩序的意图日益明显”。

    一个插曲是设想中的共创公司。2005年11月,黎强召集其他几家民营公交公司负责人,提议组建“共创公司”。公司章程中规定:如公司董事因执行公司事务、执行董事会决议的行为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或拘留,则其他董事每人补助被追究者人民币200万元。这个意在组成民营公交公司同盟的做法最后并没有实行。在庭审中,黎强解释,这么做“完全是学公交公司的”。

    梳理重庆公交发展历史,可以发现民营公交公司从被收编为7字头公交车,到退出主城区,一路命途多舛。

    2000年2月起,经过一系列调整,民营公交剩下400辆左右,被编为“7”系列,国有公交则有5000辆左右,拥有336条线路。7字系列公车正式上路后,与重庆公交集团的矛盾空前激化,双方因路线和停车屡发冲突。

    一位经营车辆20多年的车主告诉记者,作为对7字头的“反击”,每一条有民营车辆运营的线路上,国营公交公司都派出大量车辆同线竞争。这一说法得到重庆本地媒体人士和一些市民的确认,有一段时间在一些线路上,经常能看到一辆民营车辆被数辆国营公交形成合围的奇特场景。

    渝强公司与公交公司最激烈的一次冲突也在这一时期爆发。

    2000年9月30日,渝强公司投入20辆车到鱼沙线(其中大部分没有合法运营手续)。上路的第一天几辆车子就被公交公司阻拦砸烂。事后黎强组织员工反击,放公交公司车子的气,致使堵塞交通。

    双方摩擦数个回合后,公交公司去重庆市政府上访。渝强公司于是也开着两辆打烂的车辆,打着“我要吃饭”的标语上访。最后当地政府部门出面调解,线路上20个指标就给渝强公司11辆,公交公司9辆。

    起诉书中检方指控黎强指使员工上访,“这些上访人员打出横幅,高呼口号,严重扰乱了信访秩序”。黎强在庭审上则辩解,公交公司打砸车辆在先,渝强公司拦堵报复在后,渝强公司将受损车辆停至市政府大门,是作为证据向政府喊冤,并不是什么向政府施压。

    在2006年以前,民营公交还面临着没有站台的尴尬。由于公交站台归城建部门,实际上由国营公交公司垄断,这些站台不允许民营公交停靠,只允许它们在距离车站50米到200米的范围内搭送乘客。

    因为没有车站,7字头一上路就违章、一停靠就违章。“从某种意义上讲,7字头就是为违章而生的。”重庆市工商联政策研究室主任黄卫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一位曾经是渝强公司的李姓车主介绍,他从2006年开始经营708线路的一辆车,接手时这辆车上还有前任车主留下的上个月160张罚款单据。

    2006年10月1日,一辆挂靠于国营公运集团利民公司的711路公交车,在嘉陵江石门大桥南坠落,导致30人死亡。这起标志性事件引发了重庆交通行业大整顿,客观上整肃公交运营环境,消除很多乱处罚现象,民营公交公司也在这之后获得进站权,相对缓解了双方的竞争环境。

    在与国营公交公司的抗争中,51岁的人大代表黎强四处为民营企业出头。

    一位采访过黎强的当地媒体记者称,黎强曾对他抱怨国有公交享受各种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而民营公交却在政策和资本夹缝中求生存。根据一份来自重庆市物价局成本调查队的统计显示,在近三年来重庆市政府总计补贴国有及国有控股公交4.20亿元,而民营企业却基本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

    但最终,民营与国营公交公司的竞争以7字头被收编、民营企业退出主城区公交的结局草草收场。

    丛林中的两个黎强

    案发后,一张胡子拉碴、面相凶狠的黑社会老大黎强的肖像被印上各大媒体,这也成为最初为外人所认识的黎强。在检方提交法院的起诉书进一步勾勒了这张脸谱后面的罪恶:强烈的控制欲,操纵企业成员,垄断公交市场,组织有计划犯罪。

    然而现实中的黎强,在他曾经的几位车主、朋友和同事的描述中,这是一个严谨细致、精于管理的商人。在一片喊杀的打黑舆论风暴中,这张面孔显得越发模糊。

    前述的李姓车主告诉《南都周刊》记者,黎强经常会过问他们经营的细节,包括收入多少,节余多少,是否有经营压力等等。每年12月28日公司年会的时候,他还会要求驾驶员带上家属,与家属交谈,以了解员工家庭情况。

    一个有强烈控制欲的黑社会老大,一个管理严谨、按原则办事的商人,两副看似矛盾的面孔贯穿于所有对黎强的描述之中,也贯穿于黎强治理企业、人际关系和政企关系的始终。

    在民营公交企业的野蛮生长中,黎强与其他公司一样,采取了正式规则之外的灰色手段,表现出了铁血的一面,黎强辩护律师赵长青在庭审上形容黎强的性格:“他这个人是‘你打我的鼻子,我也要咬你的耳朵’”。在奉行丛林法则的重庆公交江湖中,渝强公司以此获得了生存和发展。

    2006年的“10·1公交车坠桥”事故发生后,重庆市政府要求全市所有公交企业在当年12月31日前完成公司化改造,规模必须达到100辆以上自有营运车辆,同时可享受同国营公交车一样的财政补贴。

    这导致了渝强公司与挂靠在公司的27辆车主所有权的冲突。在挂靠还没到期的情况下,渝强公司将27台车的经营权纳入自己公司名下,许洪清、黄有萍等车主一度在公司闹腾了六七天。最后,黎强授意下属找人将多名车主打伤、驱散。

    为了应付接踵而至的纠纷,渝强公司豢养了两名打手,两人在公司拿工资,不上班,一旦有纠纷就请他们摆平。而这些活,大多需要另出“出场费”,以便他们叫人。此事被指证成黎强涉黑的证据之一。

    与个人风格无关的是一个更深层次的困境。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政府职能部门对民营公交公司监管缺失,甚至纵容非法营运,使得为争夺线路而大打出手之事层出不穷,经营环境更加恶劣。

    黎强在庭审中数次为自己辩解:民营企业之间经常因越线经营产生矛盾,企业到运管部门投诉,但“运管部门说,政府没有那么多执法力量,你们自己管好自己的人”。黎强认为,政府部门疏于责任,企业只能用自己的办法维护利益。

    恶劣的市场情况也得到官方的承认,重庆市政府2006年颁布的《关于改革主城区公共交通汽车公交营运与管理体制的决定》中提到:公交领域存在市场失序、治理不力、不平等保护等现象。

    黎强在解释非法营运问题时,频频提到历史背景及行业潜规则。他说:“谁率先投入车辆运营,谁就更容易获得线路牌照,这是市场规律”。

    一位行内人士认为,黎强使用的手法同样被其他公司所运用,公交行业的乱象不是黎强一人可以促成,在竞争手法上,无数个“黎强”组成了这个江湖。

    在此次打黑中,被打掉的李义团伙2008年成立了江里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李义组织周和平、李先春、李红兵等人,强迫临江至开县、太原、中和、义各、全合等5条线路的34辆中巴车,进站接受“服务”,收取“过路费”。仅2008年3月至2009年3日就非法收取过路车辆40余万元。

    黑白辩证法

    打黑只是揭开了公交江湖乱象的一角,更深层次的利益链条并没有被深挖出来。

    在检方的起诉书中,出现了至少四位公职人员为黎强的非法营运提供便利,其中包括原沙坪坝区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肖庆隆、原市地税局稽查科长曾安东、原巴南区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蒋洪和市信访办来访二处处长姜春艳。

    然而,运管所所长和信访办工作人员是否足以为黎提供庇护,这一点受到很多人质疑。蒋洪的辩护律师出示多份政府文件,这些文件显示,下至巴南区交通局,上至重庆市交委,均为渝强公司黑车合法化提供了便利。

    一条黑白交杂的线索可以通过车辆置换弊案被勾勒出来。

    2004年,重庆为降低空气中氮氧化物污染,启动净空工程,规定19座及以下的汽、柴油中巴车,必须在年底前退出主城区。在巴南区鱼洞镇范围内,渝强公司30辆中巴车应被报废更新,并按照3比1的比例置换出租车。渝强公司完成置换后,另外购买了38辆中巴车,在无证无照状态下投入非法运营。

    2004年10月16日渝强公司提交巴南区政府的《关于开行区内公交线路的请示》,希望保留中巴车运营线路及运营指标,以补充社会运力缺口。当时主管交通的巴南区副区长雷现平于当年11月13日作出批示,同意渝强公司的请示,并指示运管部门办理手续,该批示同时加盖巴南区人民政府公章。在10月30日的庭审中,原巴南区运输管理所所长蒋洪的辩护人认为,主管领导的态度导致区运管所无法确认是否应该对这些车辆进行查处。

    2006年9月21日,一项批复从重庆市交委下达到重庆市运管局。该批复同意新增40辆环城车。运力指标经巴南区政府下达给区交通局草拟方案。

    此后的10月份,巴南区交通局组织了一次听证会。11月13日,巴南区交通局和信访办就听证会内容向区政府提交报告。报告表示,各方均同意将38个新增运力指标分配给渝强公司,剩余两个分配给巴南区汽车运输公司。蒋洪的辩护人认为,分配方案早在9月26日的《请示》中就已经明确,召开听证会不过是履行程序。

    就这样,渝强公司最终获得了38个新增运力指标。

    公共交通学者王健认为,重庆公交乱象的背后是政府监管乏力和行政不作为的恶果,如果进一步深究就是公权力在行业经济中滥用的结果。

    “现在是讲法的时代”

    黎强于2007年被选为巴南区工商联会长后,提出的“六个率先”还曾被全国工商联评作为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先进经验在全国推广。其中一个创新,是在区县成立“非公有制经济调解工作室”,这个工作室得到市、区法院和司法部门的认同和支持。陈勇认为,这个办法无论是化解民营企业内部矛盾,还是争取民营企业权益都起到了很大作用。

    记者在巴南图书馆中查看到现存为数不多的黎强的官方资料。黎强在维权上时常表现出一种民营企业对权力部门罕见的强势。

    2006年2月,黎强旗下的重庆渝强实业集团公司将“婆婆”重庆市运管局推上被告席,理由是市运管局在渝黔高速公路客运班车经营权招投标中,制定出歧视民营企业的招标评分办法,导致所有民营运输企业落标。

    2007年,渝强公司在与玉祥公司的营运权转让纠纷中,人大代表黎强邀约多位市人大代表到人大信访办反映法院“审判不公”。

    而在去年11月3日晚上,重庆市政府组织的出租车复运协调会上,一位在现场的人士说,“大哥”黎强更是打断了薄熙来的讲话:“薄书记,你来重庆的时间很短,不了解重庆的情况,我来给你讲讲”。一位当时在场人士回忆说,黎强的发言令整个会场陷入尴尬。

    然而面对混乱的行业和强势的国营公交公司,强硬的黎强时常也寻求一些妥协。

    2006年,渝强公司和公交集团第二公司合资成立了学海公司,共同开发重庆大学城公交市场。一位知情人士介绍,渝强公司早在上世纪90年代即已开发鱼洞至大学城方向的线路,当时大学城几乎还是偏僻的农村,2001之后,随着大学城的发展和璧山隧道的开通,公交公司的进入已经势不可挡,于是黎强主动寻求了和解。在一次面对车主的大会上,黎强说服了那些感到不服气的员工,称这样做是为了“避免以前的流血冲突,用合法的手段解决问题”。

    2008年8月,玉祥公司与渝强公司在沙坪坝线路上发生纠纷,玉祥公司派车辆与渝强同线运营,双方车主纷争不断。黎强出面制止车主打架,并要求忍让,6天的纠纷里造成的营业损失,最后由公司一次性补贴每人1500元。

    黎强把几位车主召回公司当面训斥:“打架划不来,现在要通过法律手段。”这样的做法甚至招致很多车主的不满,几位当事车主现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依然认为黎强的做法太过“软弱”。

    一方面黎强努力把自己“染红”、“洗白”,另一方面又不得不继续拿出“江湖上的手段”,在混乱的市场中前行。几位当事车主认为,恰恰是人大代表、工商联会长这些红顶子,把黎强压垮了。“他想讲法,但很多情况下行不通,最后还得按‘行规’办事,该疏通的还是要疏通。”

    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黎强感叹“六天的庭审是法制教育”。对一个行走在黑白之间的商人,这样的感喟显得意味深长。

    江湖依旧

    重庆公交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30年代国民政府陪都时期,当时的国民政府改装空余的军用卡车服务市民出行。1950年,重庆市人民政府设立公共汽车管理处来提供公共汽车服务,逐步对民营汽车客运进行改造,实现了国营公交公司垄断。

    1980年代初,重庆政府为发展交通事业,鼓励多种力量合办公交,出现了“康福来”、“中北”这样的民营和合资公司。1988年,重庆市公用局开始审批中小型民营公共汽车在主城区作为辅助公共交通的运营。

    历史上公营力量的参与扩大了公共交通服务的供给,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市民出行难的问题。王健认为,尽管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规范,但在社会运力不足的情况下,黎强为代表的民营公交客观上方便了群众出行。但是由于政府部门长期只监不管,纵容违规,公交市场的混乱政府应该承担责任。

    王健说,“乘坐公交的主要人群是城市的工薪阶层,政府部门监管缺失,使得公交行业成为一个被遗忘的行业。而这种遗忘的背后,反映的其实是弱势人群被忽视。”

    今年4月18日,随着民营公交的退出,重庆市就公交集团公交票价上涨召开了听证会,会上公交集团称:“近三年来,重庆公交集团获补贴后仍亏损2.54亿,负债总额达12.4亿”。而在过去三年里,民营企业公交线路执行的是每13.5公里1元的票价,依然保持盈利。

    针对涨价,天涯社区上一位重庆网友的帖子痛彻心扉:“重庆公交之痛,不是皮肉之痛,是痛入骨髓的痛,是连最基本的服务大众都还没理解的痛!”

    黎强的落马对民营公交公司未来发展的深远影响尚难评估,但是一些民营老板对是否继续坚守这块市场产生了动摇。

    在起诉书中,检方总结:“以黎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强占重庆市客车市场份额的惯用手法是:先投入车辆进行非法营运,然后采取拦车、砸车、堵路、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手段,排挤、打压其他客运公司,并通过操作上访及集体上访、制造群体性事件向政府施压,伺机获取营运指标。”

    一个尴尬而不争的现实是,黎强采用过的灰色甚至黑色手段,大多数公交公司都曾经使用过。

    黎强的落马标志着重庆民营公交走入一个低谷,但那些灰色的、黑色的经营手法远未随黎强一人的离去而消除。重庆公交车收费高、运力紧缺、乱停乱靠、赖站、服务态度恶劣等现象,也并没有因为民营公交的退出而消失。红遍网络的“同志们收腹,再上两个”式的重庆公交语录,背后是市民无车可乘的深深无奈。

    “黑”不足以概括重庆公交乱象

    这个行业被遗忘被忽视,因为坐公交车的大多是弱势群体、工薪阶层!媒体和人民群众也应该理性地思考这个问题,而不是把打黑新闻娱乐化。如果能够有效探讨行业的管理,特别是政府如何担当起在行业发展中的责任,打黑才能真正体现其价值所在。

    暴力抢客源等非法手段成了重庆公交行业的通行法则,原因何在?

    南都周刊记者·陈鸣 实习生·王敏琳 重庆报道

    王健

    公共交通学者,重庆交通大学兼职教授

    一直从事公共交通研究的王健。 摄影·王远凌

    南都周刊:作为长期关注公交行业的学者,你怎么看运输行业里的涉黑案?

    王健:最近有两大热点新闻跟道路运输有关:一是上海“钓鱼”事件,另一个是黎强涉黑案。

    上海“钓鱼”主要为了抢钱,“钓鱼”的人知道自己拿的是亏心钱,不能张扬,偷偷摸摸地跟运管局搅在一起;黎强的公司则是为了抢客源。大多数媒体把这种行为当作“黑社会”来报道。但是从一个行业观察者角度来看—一个运输公司,不去抢客源靠什么赚钱?如果不将之视为一种道路运输行为的话,结果就会很荒谬。

    南都周刊:由抢客源这类的经济行为导致的种种乱象该如何解释?

    王健:除了民营公交公司本身有非法行为外,政府交通部门的管理不当也是重要因素。因为交通管理部门里很多人都参与了私营运输公司的经营,或者从中分红,拿了不该拿的钱,存在利益勾结。一个很明显的现象,在7字头(2000年重庆公交线路调整后民营公交统一编为“7”系列)取缔之前,这些私营公司的车辆违章、超载等行为都是被纵容的。公交行业有技术、服务方面的规范标准,但没有公司执行!你去看重庆市交委门口,就在他们眼皮底下,公交车乱停乱靠也没有人管。我曾经跟重庆市交委的领导开玩笑说,你就是让我去管,一两个月也能管得井井有条!

    南都周刊:管理的缺位根源于公权力的滥用?

    王健:可以这样解读。为什么不作为?那年7字头的公交车坠桥事件(2006年10月1日,一辆711路公交车在嘉陵江石门大桥南坠校,导致30人死亡),媒体有报道,这辆肇事公交一个月内违章高达160多次,还不算已经销掉的纪录。但我们的管理部门,却对此视而不见。

    南都周刊:我们通过观察重庆的公交行业,可以看到很多非法手段几乎成了这个行业的通行法则,交通运输也因此被认为是最容易滋长黑社会组织的行业。你是如何看这个问题?

    王健:就行业本身的特殊性而言,确实是这样。每次打击黑恶势力的运动,经常都会在车站码头开展。最常见的是,以暴力手段争抢客源。

    如果只是靠张罗吆喝争抢客源,这个本身是一种经济行为。但是,很多地方都既没有抢客源的机制,也没有抢客源的管理,因此,像以前在成渝线,为了抢客源大打出手的事件非常多,甚至还出过命案。

    但是,我想强调的是,我们要分清经济里的民事行为和犯罪行为。像渝强这类的民营公司的车在城市里走,不遵守规则,超速或者抢站,或者和别的公交公司发生争执,更多情况下是一种失序的经济行为。我认为它的乱更多是由于管理的缺位。

    另外还有一些比较微妙的问题,是政策与现实的脱节。比如说黎强公司里数量众多的“小面的”。政府部门规定个人买面包车搞运输要挂靠在公司,于是“黎强”们才成了他们的一个头,恰恰是政府的政策促使了“黎强”们的做大。

    到现在为止,我们的运管部门对“面的”的运营,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市一级管理部门认为,这些车辆都是非法运营的。但是从区一级管理部门或者地方政府来说,某种程度上,默许这些车是“合法”的。因为随着城市的扩展,原先的城市交通运输网络不可能覆盖到新开发的地方。当地政府为了促进区域发展,需要有交通来连接人的活动。

    在这种背景下,由于这些车辆的管理,没有纳入交通管理模式,从法律上来讲,处于边缘化的状态。面包车从非法向合法转化,就很微妙了。

    南都周刊:重庆公交行业是社会资本参与度很高的行业,从黎强涉黑案的起诉书中,我们能看到有民营公交和国营公司的长期激烈竞争的背景在里面。

    王健:确实有这样的深刻背景。首先我们应该有一个基本的正义。我们在市场经济社会从事经济活动,不管是国企还是民企,都有什么是合法、什么是不合法的规定,要一视同仁。鼓励民营公司参与公共交通经营,这是政府明文规定的。

    南都周刊:如何评价民营公交企业对重庆交通发展的贡献?

    王健:整体上说,应该是积极的。重庆的公交改革,大约从上世纪年代末80年代初就开始了。政府动员大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最早是一家叫康富来的公司,还有中北公司,康富来是其他行业来从事交通运输业,自己买车,中北是外企性质,后来还有一些个人自己买车从事这个行业。

    那个时候在国有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的公共交通供给量严重不足。为了缓解压力,所以就鼓励大家来发展,因为当时政府没有钱,就鼓励社会资本来参与这个行业。在当时缓解了城市发展对公共交通的需求。

    应该说民营企业对市场的敏感度远比国营企业好,因为他能够真正地发现有需求的地方。民营企业的很多优势是国营企业所不能体现的。

    南都周刊:未来重庆公交改革如何真正体现其“公共性”?什么样的打黑才能促进这个行业的发展?

    王健:今年年初的时候,公交集团有个涨价听证会,遭到否决。后来公交公司做了一个微妙的调整,把车型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物价部门也认同了这三种不同类车的运价,这样等于实现了变相涨价。

    但是这种等级划分,它的意义在哪里?我看不出来。公共交通服务最核心的要求在于“安全、准点、方便”,其次才讲“舒适”。基本服务都谈不上,搞什么高级车?!

    现在搞了半天,大家对公共交通没有一个衡量的指标。我们坐火车、飞机都有这样一个时刻,重庆的公共交通其实也应该遵循一个时刻表。

    有人说,“因为道路资源是共用的,前面堵车了,我没办法。”这是一个托词。公共交通为什么没有服务水平?这说明我们的管理部门对它缺乏有效管理。这个行业被遗忘被忽视,因为坐公交车的大多是弱势群体、工薪阶层!媒体和人民群众也应该理性地思考这个问题,而不是把打黑新闻娱乐化。如果能够有效探讨行业的管理,特别是政府如何担当起在行业发展中的责任,打黑才能真正体现其价值所在。

    被“肉霸”强割的猪肉

    “面有面霸,肉有肉霸,菜有菜霸,海鲜有海鲜霸,包括大肠、小肠,一笼多少钱都有人垄断,猪肝有猪肝的垄断,腰子有腰子的垄断,简直无所不在。”

    有猪肉霸、牛肉霸,甚至有猪脆骨霸,在“肉霸”和政策双重夹击下,屠宰场老板陈兴萍的猪肉卖不出去,被逼逃离重庆。

    南都周刊记者·陈鸣 重庆报道 实习生·朱璐诗 方舟

    控制了生猪来源和批发渠道,就等于垄断了整个猪肉行业。摄影 王远凌

    “我就是个游击队长”,商人陈兴萍有点自嘲地说。

    被迫流动作战的是她的兴旺屠宰场。从2000年起3年间,她和屠宰场一直周转于重庆各地,从位于重庆市北部的北碚区,搬到西南的沙坪坝,后来又搬到远离市区的武隆县,现在干脆搬到了重庆的隔壁贵州省。

    直到现在,陈兴萍还有点耿耿于怀,“作为重庆人,我的屠宰场在贵州是合法的,开在重庆却是不允许的,这是个怪异的事情。”

    一切转变来得十分突然。

    在2002年,兴旺屠宰场还被重庆市动物卫生检疫站,认证为“重庆市放心肉工程示范屠宰场”。但是,从2003年开始,重庆两大“肉霸”—王兴强、王天伦控制力逐步渗透,陈兴萍的猪肉就再也卖不出去,最后被逼流走他乡。

    半路杀出的“肉霸”

    在很多记者笔下,王兴强是“肉霸”中的狠角色。

    在陈兴萍大展拳脚开屠宰场时,王兴强还是一家杀猪场里收猪下水的小商贩。靠着打打杀杀,王兴强开始欺行霸市,从2003年开始,北碚的生猪市场逐渐被他控制。作为北碚黑社会的头号人物,王兴强要求所有在北碚出售生猪的屠宰场主,每卖一头猪就要向他上交25元钱。

    一开始,在陈兴萍看来,王兴强只是个小混混。对于王的这个无理要求,她并没有记挂在心里。“兴旺屠宰场”生意正蒸蒸日上,每天的屠宰量在100头以上,陈兴萍打算筹资扩大经营规模,扩建万头猪场和机械化屠宰场。

    陈兴萍的置之不理,惹怒了王兴强。他带着一帮小弟,拿着刀具,直接冲到了陈兴萍经营的肉店里,一阵猛打乱砍,从此北碚再也没人敢来陈家买猪肉。

    王兴强砍人之后,陈兴萍拨打了110报警。但是,北碚区公安分局的警察到了现场之后就走了,陈兴萍只好打电话到重庆市公安局,最后事情不了了之。到了2009年的打黑风暴,重庆北碚区公安分局原局长谢德玖、原副局长王小恒、朝阳派出所原所长林海先后被刑拘,陈兴萍才知道,原来当地警方就是王兴强的保护伞。

    无利不起早。对王兴强来说,把陈兴萍们挤出去好处很明显:同样一头猪,王兴强出货的价格比陈兴萍贵50元—收生猪时强制压低价格,出售猪肉时又定高价,在供给两头都有利润可赚。

    无独有偶,此次重庆涉黑案中另一个“肉霸”—王天伦,也是在2003年开始发力。

    王天伦,绰号叫王三儿。1966年1月出生在合川宝华镇一户农家的王天伦,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30岁时,王天伦创办了以经营生猪为主的永红食品有限公司。

    国家为了解决放心肉的问题,要求定点屠宰,鼓励宰杀、深加工、配送一条龙。2003年,王天伦给当时的重庆市政府主管官员写了一封信,建议组建重庆市肉食品加工及配送中心,提出将投资2亿元,从德国进口世界上最先进的屠宰加工成套设备,兴建一所西南地区规模最大、设备最先进的肉食品加工、配送企业。

    这个提议获得了重庆市政府的大力支持。2003年7月,重庆今普食品有限公司成立,在主城大渡口区获取了200余亩土地,兴建了一座总建筑面积为5.2万平方米的加工配送中心。该项目还是2004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龙头项目。

    控制了生猪来源和批发渠道,就等于垄断了整个猪肉行业。在王兴强和王天伦的势力范围内的生猪,只能送到他们的屠宰厂,而在他们势力范围内的小贩,只能到他们那里去批发猪肉,不按此规矩办事的人,将被打手“收拾”。

    从别的屠宰场拿肉只要每斤6.8元,但是,从王天伦那里拿肉每斤贵出了7毛钱。往主城区供货的虎峰屠宰场老板魏元海,就曾多次接到自称是“今普人”的恐吓电话,警告他要想活命,就不要往市内一些农贸市场送货了,再往这里送一两肉,“打死你龟儿子”。魏元海说,五家向主城区供货的老板都战战兢兢,雇佣“保镖”送货。

    “肉霸”集团控制着重庆的猪肉市场,层层分级扩散,细分市场。重庆律师周立太通过多年代理诉讼经历,对重庆市场有深入观察,他发现面有面霸,肉有肉霸,菜有菜霸,海鲜有海鲜霸,“包括大肠、小肠,一笼多少钱都有人垄断,猪肝有猪肝的垄断,腰子有腰子的垄断,简直无所不在。”

    25次行政诉讼

    如果只靠王兴强一人,垄断市场非并易事。和王兴强霸市的同步,重庆市北碚区工商部门,开始参与对陈兴萍猪肉的没收行动。

    2003年5月,兴旺屠宰场名下的菜篮子工程专用车,在北碚被当地区工商部门扣留,理由为这是“低级别屠宰场的肉品流向高级别屠宰场所在地区”。

    这个“罪名”来自2001年重庆市政府出台的104号文件(《重庆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其中规定“实行等级标准与市场准入挂钩的制度”,也就是允许高级别屠宰场的肉品流向低级别屠宰场所在地区,禁止反向流通。

    兴旺是手工屠宰场,只能被列为三级,陈兴萍对这样的文件难以接受,认为是赤裸裸的区域保护政策。她说,“国家规定只要有检疫、检验两个印章和合格证书,猪肉就可以在市场上流通,他们凭什么这么做?”按照国务院的条例,只要是定点屠宰场检疫、检验合格的猪肉,都可以在市场上流通。

    2003年,几乎绝望的陈兴萍找到律师周立太,开始了后来的一系列25次行政诉讼的反击。和陈兴萍一样对政府提起行政诉讼的还有,北碚蔡家岗镇灯塔屠场的张安禄、江北区肉食品加工中心的杨顺木、渝北区正大畜禽有限公司的陈勇。

    陈兴萍将北碚区商委和工商局推上被告席,指104号文件与《动物防疫法》相抵触。2003年3月22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判决,确认104号文件违法,北碚区商委、工商局等部门强制阻止陈兴萍运送鲜猪肉进入北碚市场销售的行为违法。

    但是这25次诉讼全胜,并没有给陈兴萍带来想像中的胜利,随后重庆市政府增发的一个文件,彻底把陈兴萍赶出了重庆猪肉市场。

    从108家到8家

    2003年6月,当陈兴萍高兴地向沙坪坝区提出申办二级屠宰场申请时,沙坪坝区商委的答复让陈兴萍大吃一惊:定点“指标”已给了另外一家公司。

    一方面当地政府指定了二级屠宰场,另一方面又以一个区只能有一家二级屠宰场为由,拒绝了陈兴萍们的申请,最后指定的那家屠宰场,就等于直接垄断了当地的猪肉市场。

    当时的104号文件要求:主城9区原则上各设置1家生猪屠宰场,同时手工屠宰场属于三级标准,按规定被清理。陈兴萍25次官司的胜利,换来的是“禁止低级别屠宰场的肉品流向高级别屠宰场所在地区”一句话的删除,而一个区只设置一家屠宰场的规定依然得以保留。

    随着陈兴萍行政诉讼的获胜,重庆市政府又下发了一个补充通知,其中第5条规定:主城9区手工屠宰场必须在2004年6月30日前关闭,原取得的定点屠宰手续自2004年7月1日起一律作废。

    出台的48号文件,直接宣判陈兴萍的屠宰场关闭命运。

    “我的屠宰场当年也是有一切合法手续的,可是说关就关,对王兴强这样的肉霸,政府也没有及时出面打击,到后来我那个屠宰场关闭,政府一分钱都没赔。”陈兴萍又一次陷入窘境,只能再一次搬迁她的屠宰场,远赴贵州。

    与陈兴萍的焦头烂额和苦寻出路形成对比,王兴强的“事业”开始顺风顺水,除了生猪市场,他开始进入黄赌毒行业,涉足基础建设等行业。整个北碚的猪肉、娱乐场酒水、渣场均由他控制,据媒体报道,仅娱乐场酒水,他每天进账就高达18万元。

    另一位“肉霸”王天伦的发展同样迅速。2006年今普公司成功进入重庆市各大中小学食堂,成为“放心肉供货企业”。直到王天伦因涉黑落网,今普公司占据了重庆猪肉市场41%的份额。

    屠宰场数量锐减、行业集中度过高的恶果很快呈现。2004年7月,重庆的猪肉价格开始猛涨,精瘦肉每斤从7元多涨到10元,五花肉从3元多涨到了6元,就连带脂肪的猪皮也从1元多上涨到了4元。而在王兴强垄断的北碚区,肉价比重庆主城区还高出0.5元到1.5元。

    离开这潭深水

    当初和陈兴萍一起上诉的屠宰场场主,现在大部分已转行,陈兴萍的屠宰场则“飞地”一般地悬在贵州。

    打黑风暴之后,“肉霸”王兴强被抓,除了“大快人心”之外,似乎并没有引起更多的改变。重庆这个市场,陈兴萍是进不来了,“依照48号文件一个区一家二级场的规定,就算你达到一级水准,你也是进不来的。”

    今年扫黑风暴开始之后,重庆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给陈兴萍打了几次电话,希望她能站出来,揭露猪肉市场的黑势力。陈兴萍顾虑重重,说:“我不知道这场打黑会持续多久?王兴强的保护伞清理完了没有?回头他们要收拾我们很简单,到头来倒霉的还是老百姓。”

    但最后,陈兴萍还是跟重庆市公安局一位民警见了面,把个人的材料递交给他,包括自己从前因为创业获的奖——2000年团市委授予的“十大杰出青年农民”荣誉,2001年1月重庆市人事局、市农业局记三等功一次,2002年全国妇联授予的“双学双比”先进女能手称号。

    后来,那位民警告诉她:“局长看了材料很感慨,这么一个优秀的女青年想在重庆做点事,怎么就这么难!”

    躲不掉的黑帮渗透

    黑组织发端之初通常都从简单劳动密集型行业入手,如搬运、农产品等。在初级阶段,因为经济实力不够,黑社会组织内成员素质不高,通常以暴力为后盾,进而实行行业垄断。

    一个人如果从来不嫖不赌不混夜店不嗑药,并就此认为自己躲黑帮躲得远远的。那么他其实是给“天真”这个词下了一个准确的定义。没有人能够弄清楚,在平凡的一天中,我们的生活与多少个黑恶势力形成了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南都周刊记者·沈玎

    10月16日,重庆渝中区公审女黑老谢才萍。市民通过阅报了解庭审情况。摄影 杨帆 重庆晚报-东方IC

    很多人一想到黑帮,都会想到一些色情场所、赌场、以及放高利贷、提供违禁药物等一条龙配套服务。这些行业天然的非法性使其成为黑恶势力聚敛财富的首选途径。而对一般行业的渗透则使得黑帮的辨识度大为降低。中国政法大学的何兵教授认为:“真正高级的黑社会看起来是非常白领的,他自己看起来一切合法,非法的事让别人去做。”

    被黑帮接管的日常衣食

    黑恶势力染指食品业已有多年历史,《水浒传》中镇关西和蒋门神两位均以“黑”起家,前者称霸了渭州肉类副食品市场,后者强占着孟州快活林饭店餐饮业。这两位的“衣钵”在当今的重庆找到了最理想的传人,重庆有近一半的市民每天吃着黑帮供应的猪肉。

    作为重庆第二大绿色生猪基地的铜梁县,原本担负着主城区的鲜肉供应。而由今普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天伦领衔的重庆“肉霸”,却截断了从铜梁到市区的鲜肉供应。铜梁县多位屠宰场老板纷纷叫屈,称自己曾多次接到今普的恐吓电话,警告要是再往市内送肉,就“打死你龟儿子”。短短几年间,今普占据了重庆41%的肉市,有市民感叹,在重庆,王天伦“跺一脚就能导致大面积的肉价上涨”。

    农产品市场一直都是全国黑恶势力的必争之地。2005年7月26日,广州白云区偌大的远景综合市场,出现了“一肉难求”的怪象。从52号到65号这十来个肉档“人去档空”。而在市场北门,正有一堆人在围观一辆挂着十来块生猪肉的五十铃小货车,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柴油味。

    就在前一天,市场内的猪肉档主就玩起了集体失踪,因为他们都遭到了“断腿威胁”。这辆五十铃小货车是肉联厂临时拉过来解市民的“肉荒”的。没想到车尚未开进市场,就有闻风而来的十多名凶徒,有些手持铁棍,有些开始泼洒柴油。

    有知情人士透露,“其实肉档档主和市场办公室都知道是谁在搞事,谁在干涉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只是大家都不敢明说而已。”

    “黑社会组织发端之初通常都从简单劳动密集型行业入手,如搬运、农产品等。”西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汪力表示:“在初级阶段,因为经济实力不够,黑社会组织内成员素质不高,通常以暴力为后盾,进而实行行业垄断。”

    这种直观速效的“野蛮经济模式”放之四海皆准。辽宁省佟二堡曾是闻名中外的中国第一皮装市场,上世纪80年代,有个叫曹杰的小伙子开始经营皮装加工,并承包了当地的皮夹克厂。随着各路财神来到佟二堡投资经商,佟二堡皮装市场开始走向鼎盛。

    当时政府财力跟不上市场的扩容,曹杰挺身而出,垫资修路、成立联防队,一举成为佟二堡举足轻重的人物。1998年,曹杰出钱托关系,设法被聘为佟二堡经济特区管委会副主任,一年之后,又“荣膺”佟二堡公安分局副局长。在随后几年,曹杰在佟二堡建立起了一个被当地人称作“第二政府”的组织。

    就在这时,兴建了一个大型商业城的鞍山市个体户王守成因为太出“风头”而触了霉头。由于商业城地理位置优越,曹杰感到利益受到威胁。结果在“开业大吉”的第二天,商业城就遭遇“不吉”。曹杰指使手下人白天砸玻璃,晚上鸣枪、投石头、掷恐吓信。最后王守成被迫将自己的市场出让给曹杰,曹杰一鼓作气垄断霸占了佟二堡全部七个皮装交易大厅。

    从此想在佟二堡经营皮装的,都得花高价从曹手里租用摊位,一个摊位一年的费用由过去两三万元涨到了六七万元,曹杰垄断市场三年就赚了2个亿。而且当地政府还打着便于管理、统一规划的旗号帮他垄断运输线和喷浆厂。

    到2002年曹杰被逮捕时,多名重量级领导干部也受到牵连而被相继“双规”,造成佟二堡市场恐慌,许多大户携款外逃。一个曾令世人瞩目的大市场就这样断送在一个农民黑老大手里。

    买到了黑房,又坐上了黑车

    鹅公岩是重庆的一座普通大桥。据媒体公开报道,2007年8月,一个名叫黎强的人指使手下在这里公然抢走一辆公共汽车。依靠民营公交起家的黎强,为了争夺公交路线的经营权,选择了最为便捷和不需要技术含量的打、砸、抢。短短几年,黎强拿到了重庆的100多条公交线路经营权,他的势力已经足够影响到城市的公交命脉。

    为什么黑帮会盯上交通运输业呢?近年来,在一些城市中,交通运输业发展非常迅速。跑客运和货运,成了来钱最快的行当之一。由于很多城市缺乏调控和管理,恶性竞争非常严重。黑恶势力趁虚而入,为了垄断运输行业,往往不择手段。

    其中尤以号称“广州涉黑第一案”的周广龙黑社会性质组织为甚。来自黑龙江的周广龙原本在广州火车站一带以拉行李包为生,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从1990年开始,周广龙有意识地拉拢一帮人,在广州火车站一带与人争夺地盘。

    1996年初,周广龙见货运市场竞争激烈,雄心勃发要将整个货运市场“统一起来”,并公开宣称“如果谁不同意合作,就砍断谁的腿”。随后周广龙成立了五联公司,开始逐条线的暴力垄断计划。仅一年多时间,他就以入干股的形式控制了广州至郑州、西安、乌鲁木齐、兰州等地的铁路、航空货运市场。

    广州火车站的黑车更是令许多外地人乃至广州本地人怨声载道。本是破烂报废汽车,但车票价却比正规车次高一倍到两倍。行至中途,有时尚需再交“高速费”、“好处费”等多种费用。如有乘客表达不满,就直接被中途甩客扔到半道上。

    黑车还常常超载,极易发生车祸,曾有一辆黑车在中山因超载突发车祸,造成六死八伤,其中当场送命的一对老年夫妇还是被黑车的“拉客仔”强行拽上车的。

    一位匿名揭黑者透露:这里其实有一个组织严密、势力庞大的团伙,老大手下有4名带头大哥,分别有打手保护;下面是马仔,十几名马仔控制百多名“背包党”,而光是“背包党”就有近2000人。这个团伙的成员分工明确,“背包党”负责拉客行骗,打手除了保护大哥外,还不失时机地使用暴力手段,对不就范的旅客进行胁迫。

    安全出行已属不易,最要不得的是也许就连那个每天安抚疲惫身躯的房子,也是涉黑势力开发的。

    三年前,重庆一块在1997年报价5500万的地,却拍出了3710万的贱价。据当时亲历拍卖会的重庆记者回忆:拍卖师宣布起拍价3670万元,6号、7号两块牌子象征性地各举了两回,最后在3710万落槌,仅高于底价40万元。很多开发商虽然到场,却早接受过各种“教育”,到场只是做个样子。

    还有全国各地的各种黑帮控制着建筑工地,开工停工,也就是一句话的事情。逼迁更是黑恶势力的拿手好戏。沈阳臭名昭著的黑老大刘涌在1999年筹建“嘉阳广场”时,为了按时完成将近3万平方米的动迁,他专门指派其犯罪集团的主要干将负责动迁事宜。他们以威逼、打砸等手段强行动迁了20多家企事业单位和住户。《辽沈晚报》记者曾以《“中街大药房”白日遭歹徒》为题报道了此事件。刘涌看后恼羞成怒,威逼药房经理刘风江在同一报纸上刊登《情况说明》,指责记者曝光自己药店被砸一事是记者误会。

    面对一些黑恶势力欺行霸市,一些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出于种种原因,选择沉默或视而不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表示:“如果黑社会一旦染指房地产行业,形成欺行霸市的垄断局面,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因为民生、衣食住行是老百姓最重要的事情,如果这个行业被黑恶势力染指的话,整个社会就不稳定。”

    劫了你的钱,再做你的偶像

    重庆“肉霸”王天伦在个人履历上有多项内容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包括王天伦“富而思源,热衷于公益事业,已先后为家乡修路、办学、改善公安部门工作条件等,捐赠近500万元。”

    “现在的黑恶势力已经不是过去的那个戴墨镜、穿风衣、手拿AK47的形象。”王大伟教授说:“他们还要做一些形象工程,为的是赢得社会的荣誉,为的是去买那个红顶子。”

    试着想象一下这样的情况,你每天的衣食住行都被黑恶势力无形地操纵着,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入侵了你的生活,损害了你的利益。然后他们还摆出一副慈善家的面孔,让你对他们感到由衷地崇敬。黑恶势力不仅在控制社会财富,还要做社会的“精神偶像”。

    2003年5月份,深圳曾有一家媒体这样描述:陈毅锋平时生活很简朴,日常打扮是低档的牛仔服装,但在短短的几年内却拿出7000多万元扶贫济困。而在警方的记录中,陈毅锋的形象发生180度翻转——强占和强建多处商业重地,13次组织暴力抗法,打伤群众300多人,敛财10多亿元人民币。

    陈毅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上世纪80年代,陈毅锋趁深圳东门老街拆迁改造之机,抢占了所有的临时铺位,每月的租金收入就可达2000多万元。临时铺位的租金一直收到1997年。

    让陈毅锋恣意妄为、有恃无恐的原因在于他所招募的400多名全副武装的黑保安,俨然形成了一支私人部队。据一名保安交待,他们上班时必须随身带钢管,否则要扣工资。

    在获得了基本的财富积累之后,陈毅锋开始做起了深圳的“罗宾汉”。据深圳一家媒体当年的报道,陈毅锋对家乡的扶贫开始于1995年8月,他把3万元钱无息贷款给了罗定华石镇的一位有名的穷光蛋——陈新国。陈就此搞起农业脱贫致富。

    到了1996年,陈毅锋对家乡的扶贫开始规模化。他给家乡罗定华石镇大未村发放扶贫款、助学助残和修路。并获取了“全国十大扶贫状元”、“广东省政协委员”等头衔。陈毅锋的“事业”显然黑白两线并行不悖。

    1999年开始,陈毅锋的慈善名声甚至开始远扬海外。他受邀出席联合国的经济研讨会,并在会上发表论文:《公司+农户扶贫开发模式的探讨与实践》。在罗定的扶贫开发项目还被联合国定为在中国的一个“公司+农户”样板基地。

    对于陈毅锋的“暴力扶贫史”,一位司法界人士这样总结其过程与肌理:以暴力掘得第一桶金,用黑金进行慈善活动捞取名声和各项社会头衔,通过社会头衔接触各类政界人士,使人误以为其很有背景,以这种“背景”来庇护其暴力真相并牟取更大的暴利。

    通过“洗白”的方式来参与到社会利益的再分配,是现在的黑恶势力组织最热衷的事情。他们将大笔资金用于收买人心、甚至进行政治投资。有的黑帮已经可以左右一个地区的经济和政治政策。

    甚至连死后也可能被黑帮支配。2001年的时候,台北曾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随后引发了一场暴力冲突。不过冲突的双方并不是事故双方,而是分别来自两个殡仪馆的职工,他们为了抢夺尸体而展开街头混战。

    殡葬行业在台湾是一门大生意,如果赶上是个有钱有地位的人,丧葬费及出殡排场更是令人咋舌。很多地方的黑道很早就开始染指殡葬业,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抢夺死人,几乎每个黑帮都在医院派驻信息人员,而交通队、消防队等部门里也早埋下了眼线。

    从衣食住行再到生前身后,想躲掉无缝不入的黑恶势力,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经营环境恶化导致黑帮横行

    如果民营企业合法经营很难让其生存,作为追求最大利润的资本肯定会动别的脑子。行业经营黑社会化与经营环境恶化密切相关。在坏的经营环境下,“涉黑”会成为必要的选项。

    王学泰是研究历史社会的知名学者,他所著的《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探讨了中国古代隐性社会的构成、形成机制及其与“白社会”的关系。王学泰对传统隐性社会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拓深对黑帮产生机制的认识。在重庆打黑行动引起世人瞩目之际,王学泰接受了本刊记者的专访,分析了重庆黑帮的历史地缘渊源、黑社会与正统社会的关系、当前民营行业被黑帮渗透的复杂因素。

    记者·杨猛 北京报道

    王学泰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历史社会学学者,著有《中国流民》、《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水浒与江湖》、《重读江湖》等。

    1917年,四川安县在租吸烟草的市民。清代的巴蜀地区有大量移民,这些移民往往结成帮会,这是巴蜀帮会活跃的一大历史原因。

    帮会不能一概称为黑社会

    南都周刊:“黑社会”的概念是一个舶来品,近代才频繁出现在新闻、纪实作品中。中国历史上有没有黑帮或者黑社会?

    王学泰:据我所知,民国时期开始使用“黑社会”这个词。民国时期江浙一带的青红帮,北方的在理会,湖广一带的洪门,四川云贵一带的哥老会等帮会形成的势力构成了与“白社会”相对的黑社会。

    我们现在常说帮会,实际上,帮和会不是一回事,两者是不同的。帮,是一种江湖组织,清代以来主要在小城镇活动,清末也扩大到上海大城市,主要成分是游民。会,主要是指秘密会教门,是地域性或说乡土型的。

    在组织结构上帮和会也有区别。会,讲究辈分,比如白莲教,是师徒之间的传授。而帮没有辈分,一入门都以哥弟相称。比如洪门、哥老会,讲究“哥不大,弟不小”,表面一律平等。但实际也有“大哥”的决定权、对兄弟的处置权,绝不比父亲、师傅小。

    南都周刊:你对历史上这些帮会是一种什么态度?

    王学泰:对于帮会性质应该做具体分析,不能一概称之为黑社会、黑帮。清代天地会(洪门)、哥老会,起因都是底层人求生存、反压迫,有的还带有底层人互助性质,从这些来看,其产生有它的合理性。不过当时底层人民要生存的话,做合法的营生很难。再由于当时的法律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这种逆向淘汰,也鼓励和引导有组织力量(秘密帮会)去干违法犯罪活动。这样即使是本意在于互助的组织也渐渐演变成“犯罪组织”了。

    帮会组织也罢,黑社会也罢,最初都是一种自生组织,或曰自生社会。

    南都周刊:自生组织的出现,是不是意味着国家对社会的控制力出了问题?

    王学泰:人本身是群居动物,人由群体而组成社会符合人性的诉求,这种自然而然产生的社会我称之为自生社会。有好的自生社会,必然就有不好的自生社会。

    读中国历史可知,历来老百姓生活得非常苦,获得一口饭吃也不容易。孟子生活的战国时代,那时人口少,土地比较多,但人们生活还是很艰难的。在孟子设计的理想“仁政”社会中,如果实现了也不过“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蓄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一个理想社会也仅仅是可以吃饱饭,那么现实社会中老百姓活得怎么样?不言自明。当老百姓生活不下去、挣扎在生死边缘时,组织起来反抗是不可避免的选择。当然,也会产生诈骗、盗窃、抢劫等一系列的现在看来是刑事犯罪,对于古代饥寒交迫的人却情有可原的事情。这些“犯罪”中,有组织的行为占了相当部分。

    古代帮会与行业经济的关系

    南都周刊:正统社会能容忍这种自生组织吗?

    王学泰:古代实际上是一个控制很强的皇权专制社会,组织非常严密。虽然过去交通不发达、信息不发达,可是控制很发达。从秦开始实行郡县制,除了郡县外,基层还有乡、亭、里三级,后世基本如此,只是名称上稍有异同。这是行政控制。而且古代的民间社会是宗法制度,它与皇权专制同构。宗法网络与行政控制两者构成古代社会的强控制。在这样的社会里除了宗法组织外,其他自组社团大多是不被允许的。

    宋代的统治与后来的元明清相比是较为宽松的,产生了一些娱乐性组织和半宗教组织。《水浒传》中高俅到端王送篦子一节中,写到端王相中了高俅的球技,要求高俅展示一下,高俅说:“小的是何等样人,敢与恩王下脚?”坚决推辞,端王说“齐云社,天下圆”,也就是说,在这个以踢球为主的社团“齐云社”里,大家都是平等的。当时,斗蛐蛐、放风筝、耍木偶等都是有组织的,也都有结社的记载。明清两代、特别是清代对于民间自组织,特别对“焚表歃血结拜”是严厉打击的。对于洪门等帮会是抓住即杀的,特别是搜出“票布”(入会凭证)的。

    总体而言,历朝历代的中国统治者,对于群体结社是非常警惕的。明清对于秘密结社是严厉禁止,坚决取缔的。

    南都周刊:这次重庆打黑,发现不少行业都被黑恶势力渗透、染指。历史上黑帮与行业经济的关联如何?

    王学泰:历史上的青帮就来源于漕运,元明清定都北京,但粮食等生活资料都要靠运河从南方的江浙一带运来,运河的这种运输就称之为漕运。来往船只成千上万,从事这种运输的水手也数以十万计。这些船工以及相应的服务人员,大多都是流动性的,为了彼此照应,结合在一起,因始于安庆,最初叫安庆帮,又简称庆邦、讹为清帮,后改为青帮。他们又信仰一种秘密宗教—罗教,成员之间,辈分极严,“拜师如父,收徒若子”、“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等,成为其间关系准则。

    太平天国战争期间,漕运中断,运输走海上了。大批水手失业,青帮由原来以互助为主的组织变为贩私盐、走私等干违法犯罪勾当的组织。青帮在民国初年有很大发展,连袁世凯的儿子袁克文也入了青帮,杜月笙、黄金荣、张啸林都是近代青帮代表人物,影响力极大,甚至还和官府势力相勾结,参与政治暗杀。有的还参与了政治斗争。

    哥老会遗风的影响

    南都周刊:重庆涉恶势力活跃,有人认为这跟重庆当地的哥老会遗风有关系。

    王学泰:的确,哥老会在巴蜀地区历史上曾经相当普及。关心乡土建筑的陈志华老先生,曾经写过一本乡土中国的书名为《福宝场》,介绍四川小镇福宝场的建筑。此书一开始就“从哥老会说起”,讲这个小镇的成年男人有百分之八九十都是哥老会。可见人数之众。

    年前,四川人讲究“海袍哥”,海,就是加入、玩的意思。四川的小城镇,很多男人都“海袍哥”,袍哥讲究交际,注重朋友。四川有句话叫“很四海”。北京话的意思,就是很“外场人”,讲交际,讲义气。

    四川为什么出现袍哥现象?从清代起,四川是个移民社会。明末,张献忠屠四川,再加上清人入川,连年战争,清初四川人口只有80万左右,人口下降了90%以上,城郭一片荒芜。成都全城只剩几十户人家,连省会都做不成了,省会移到阆中。据记载南充县好容易招揽了506人,还被老虎吃了224个。为了开发四川,清代统治者从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大量移民到四川,号称“湖广填四川”。

    作为移民在其移动过程中往往要组织起来,除了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组织外,异姓组织自然也会有,如简单的“桃园三结义”,到横向联合的噜会。这既是现实需求,也与传统上就爱抱团有关。有俗语云“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这说明国人的个性还不成熟,依赖性太强。在家里就没有独立性,自己不能代表自己,靠家长代表。出了门还依附另外一个团体,或者一个小群体。做好事也好,干坏事也好,都是如此。

    噜会后来演变为哥老会。也有认为哥老会是洪门的一支,所以其内部规则,组织结构与洪门大体相似。1949年后,哥老会解体,但遗风在其地并未彻底消失。在社会转型的今天,又冒了出来,与地方传统不能说毫无关系。

    新中国“打黑”

    南都周刊:新中国建立后,曾经彻底消灭了黑社会,这个奇迹是如何实现的?

    王学泰: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了计划经济,50年代的“一化三改”,对资本主义、个体农业、手工业全面改造。这个改造完成后,就没有私有生产资料了,也没有资本家了。社会上人们收入大体相去不远。收入上,无非干部26级制,工厂是8级工资制,其间差别不是很大了。此时的社会是由各级政府组织起来的,基本上没有自生社会。城市小到街道办事处,农村小到生产队,行政组织一竿子插到底,由不同级别的干部管理。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都是靠国家组织起来的。其中工作人员全都有行政级别,人们回忆启功先生文章说,当他被任命为“文史馆馆长”时,有人对他说“您是部级干部了。”启老笑称自己是“不急干部”。文史馆是一个部级单位。前两天一个广州“足球协会”官员杨旭因做假球,事涉赌球,被警察带走,报道中特别强调他是处级干部。整个社会高度行政化了,从组织能力和控制力上来说,自古以来,没有像我们建国之初这么强大的。

    新中国也有类似“打黑行动”,主要是针对流氓组织的(大多在城市)。例如上世纪50年代的时候,北京东城区灯市口一带有个被称为“九鸟一凤”的集团。后来被打掉,那会儿的打击,也是运动式的。

    年夏天,我在和平门师大附中上学,初中三年级。一次到西河沿的劝业场书店去买书,结果突然闯进来警察,把前后门堵上了,我困在里头一个多小时,印象非常深。据说也是打击闹事、收保护费的流氓。用现在的话,也是一种“打黑行动”,实际上就是搜捕围剿流氓。“文革”初,红卫兵运动开启了自组织的风气,后来有些红卫兵组织演变为打砸抢的流氓集团。70年代初,北京也有许多关于流氓集团的传说,如说国内一些流氓头目在华山聚会等,大约在1975年左右,北京的“一打三反”运动破获一些流氓集团,并集中判处了一些流氓头目与骨干。可见,这种“打黑”那会也有。

    黑帮重新插手行业经济

    南都周刊:为什么现在黑恶势力又死灰复燃,特别是,许多民营企业都涉足其中?

    王学泰:从历史可知,黑社会的出现,是弱势政府的产物。有强大的政府,怎么可能有黑社会?

    但是我们还应该分析,今天的情况又和建国之初不同。改革开放实施市场经济,诞生了民营经济,这种经济已经是民间自发自主的行为了。在这种经济背景下,政府逐渐从社会退出,自生社会也在逐渐形成的过程中。当然这些自生社会大多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是合法的,也就是说是“白社会”。这种自生社会最终要发展成为市民社会,为社会的稳定提供基石。但有白即有黑,一些“黑社会”自生组织也必然会滋生,因此所谓“黑社会”问题,与社会转型确有关系。

    听经济界朋友讲,自己也能感受到,很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为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有数据说民营企业的雇员,占了民间就业率的70%,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贡献。

    可是中国的税,现在仅次于法国,占世界第二位。国家有了很多钱,每年税收和财政收入的增长往往超过了GDP的增长。初一听,很高兴;细一想,挺可怕。如果税率过高使得正当经营艰难,这对全社会经济发展不是什么好事情。虽然我们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但也不能把民营企业只看做生钱机器,它们也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部分,它们关系着国计民生,就业和社会发展前途等重大问题的。

    除了税率高,民营企业的融资也很艰难,前几年民间企业家孙大午集资问题就引起国内广泛的关注与讨论,然而至今也没有能够完全解决。如果民营企业合法经营很难让其生存,作为追求最大利润的资本肯定会动别的脑子。

    另外官场腐败,使得官商勾结、利用贿赂为自己在商场开路成为一些商人的选择,而贿赂成本远低于纳税的成本。这样正当经营的商人往往被不正当经营的商人排挤淘汰。新闻报道,美国也在检查行贿的跨国大公司的问题,其中涉及到在中国的美国公司,为什么这些公司在其他国家没有行贿、而在中国行贿?这与经营环境密切相关。这种腐败机制,不仅败坏社会风气、阻碍经济的发展,而且它使资本采用各种方法去求得利润和发展,“涉黑”也会成为必要的选项。

    南都周刊:针对重庆打黑,有各种声音,有的说打黑是搞运动,有的说打黑是“被逼无奈”,引起很大争论。你怎么看?

    王学泰:我不太赞成“打”这个词,这还是有点搞运动的意思,实际上作为一个法治国家,法应该时刻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法应该像空气一样,是“不可须臾离也”的东西。

    我们的法还没有溶解在生活中,大多数人还没有依照法律自然而然地生活。经常根据领导一句话,或者突然来一阵,法律的执行时紧时松。对于社会,政府应该是调节机构,不是控制机构,不能把全社会控制起来。

    涉黑行为、贪污受贿、打砸抢、收取保护费,肯定都是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就应治理一起,不能等问题成了堆再按照法律惩治。法律还没有规定的,要加强和完善立法。黑社会犯罪在当前的中国还是个新问题,有许多经验教训需要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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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易四川成都网友 ip:118.122.*.*: 2009-11-16 15:32:15 发表

    说你黑你就黑不黑也黑 说你不黑就不黑黑也不黑

    网易广东珠海网友 ip:218.13.*.*: 2009-11-16 20:59:45 发表

    西游记告诉我们凡是有后台的妖魔鬼怪最后都是被带走了的,没后台的就被悟空打死了!

    网易广东江门网友 ip:119.134.*.*: 2009-11-16 13:32:32 发表

    电信.移动.石化.供电.水务.煤气......那个不黑?

    社会黑 ,不是黑社会.

    顶[1318]回复转贴

    网易云南网友 ip:116.53.*.*: 2009-11-16 15:11:49 发表

    民黑不惧,就怕官黑啊!

    顶[823]回复转贴

    网易山东德州网友 ip:222.133.*.*: 2009-11-16 13:23:11 发表

    双色球我看比较黑!!!

    顶[652]回复转贴

    网易广东广州网友 ip:210.21.*.*: 2009-11-16 15:43:13 发表

    晕,我看来看去觉得黎强不黑啊,到时政府公交够黑啊!!!!!!

    网易广东东莞网友 ip:119.141.*.*: 2009-11-16 23:28:41 发表

    历史会证明一切.只是我们当中太多数人都看不到历史了,,,网易四川成都网友 ip:124.161.*.*: 2009-11-16 21:33:46 发表

    中国政法大学的何兵教授认为:“真正高级的黑社会看起来是非常白领的,他自己看起来一切合法,非法的事让别人去做。”

    ===============================================================这个让我产生了联想。。。。。

    herofree 发布于 2009-11-13 20:37:34 反腐的真正目的不是为了老百姓,老百姓却一厢情愿地欢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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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立军为何动怒“打黑,比黑社会还黑”?

    翰烽

    “打黑,比黑社会还黑”,近日,重庆公安局长王立军在内部会议上这样评价涉黑警员。而让王立军如此动怒的是,号称“打黑支队”的重庆市刑侦总队一支队支队长李寒彬涉黑、多名打黑警员涉案,打黑支队将面临重组的尴尬局面。(新快报2009年10月27日)

    打黑支队面临重组,打黑,比黑社会还黑,如此尴尬,如此动怒,似乎在意料之外,其实也在意料之中。毕竟这是一场史无前例的扫黑风暴,毕竟这是一伙已经成长起来、养肥了的黑恶势力团伙,毕竟这是一伙黑白两道都有着千丝万缕的黑帮势力,面对多年培育的诱惑与利益,一时之间要想理清,恐怕实在没有那么容易。

    因警力紧张和保护伞问题突出,重庆武警被大量借调到打黑专案组,协助警方抓捕和看押涉案嫌犯。就是形势十分严峻的标志。

    作为打黑英雄的王立军,有三句最为经典、冷静和精辟的评价与判断:第一,“打黑,比黑社会还黑。”第二,“取保取保,就是取跑。”第三,“重庆警察队伍问题比社会治安形势还要严峻。”

    这三句话可谓字字珠玑,一语中的,击中要害,真正打到了警界的症结,真正找准了黑社会赖以生存和成长的土壤,真正讲到了“警匪一家”的巨大危害。这些语录足以发人深省,引人深思,警察队伍的问题已经不仅仅是威胁老百姓的基本安全问题,而是足以威胁党和政府的执政地位与执政能力。

    要治安,先治警,没有一支干净、奉献和有能力的警察队伍,要想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要想扫除黑社会,那是不可想象的。这也预示新一轮轰轰烈烈的“治警风暴”将再次降临,重庆警界将面临一场大的换血重生。

    为真正打造一支干净、有力的铁警队伍,王立军使出了“两手抓”:一手抓治警,对于那些充当保护伞等涉嫌犯罪的警察,坚决予以处理,豪不留情,发现一个,处理一个,绝不容害群之马留在警察队伍,绝不容这些害群之马成为“平安重庆”的绊脚石。尽管先前是打黑支队,但只要发现问题,迅即沦为阶下之囚,足见王立军清洁队伍的决心。

    另一手就是下定决心换血重生,一次招768名警察。26日20时,记者登录重庆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招警信息”栏第一条,是一则《重庆市09年下半年公招公务员简章》。根据该简章,重庆市200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1188名,其中人民警察768名。如此大规模地招警,可见王立军换血重生的决心。

    有如此严峻的警察队伍问题,只要敢于面对,只要敢于壮士断腕,因此并不可怕,也绝不会动摇人民对于政府的形象,更不会影响人民对于警察的形象。可怕的是有这样的问题却捂着、盖着,为着所谓的“形象”和“面子”,讳疾忌医,最终闹得无以收拾。

    今天的重庆打黑,已经不再孤独和寂寞,上有中央的高度关注和积极评价,周永康亲笔批示打黑是一项民心工程;下有社会舆论和广大老百姓的积极支持与拥护,重庆打黑得民心,顺民意,是造福千秋万代、造福党和人民事业的功德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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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为什么打黑:一变再变的说法与越辨越明的目标

    陆英九

    近来媒体和公众普遍感觉到了重庆打黑的说法有变,怎么变的?为什么变?重庆打黑的归宿到底在哪里?

    重庆打黑的立意:“平安重庆”

    2008年7月20日,薄熙来在重庆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上提出建设“五个重庆”——“宜居重庆”、“畅通重庆”、“森林重庆”、“平安重庆”和“健康重庆”,作为重庆发展的新目标、新追求、新方略。

    2009年3月29日至30日,重庆召开“平安重庆”建设动员部署大会。薄熙来在会上指出,建设“平安重庆”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以人为本的根本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全市上下要“总动员、大排查、解难题、打基础”,把平安重庆的建设落到实处,为重庆的大开放大发展夯实地基。要继续重拳出击,组织打黑除恶的专项行动,坚决铲除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进一步清理积案大案。

    2009年6月,重庆成立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打黑风暴正式启动。

    重庆打黑的引申:“四重深意”

    2009年08月25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发表一篇文章《薄熙来重庆打黑"四重深意"天下白》,文章提出,薄熙来重拳打黑不仅是为了践行“平安重庆”的庄严承诺,更重要的是一种实践性的匡正和体制性的修复,主要包含以下四重深意:一是要在黑恶势力称霸的一方恢复人民的统治,巩固党的基层政权建设。二是要在黑恶势力染指、参与、控制的经济领域,恢复正常的经济秩序。三是要在深入打黑斗争中,给予各级干部革命化的洗礼和有针对性的免疫。四是要通过深入打黑,进一步树立党和政府以及广大干部的形象,取信于民。

    一变:“黑恶势力逼得我们没办法”

    2009年9月16日,薄熙来在出席世界中文报业协会年会前,向媒体代表介绍了重庆打黑最新情况时说,“打黑不是我们要主动而为,而是黑恶势力逼得我们没办法。”“老百姓聚集在政府门口,举着血淋淋的照片,画面让人神经紧张。黑恶势力拿刀砍人,就像屠户用刀砍杀牲畜,惨不忍睹。去年我们清缴刀具,大砍刀堆积如山。那不是一般的匕首,而是砍刀啊!”

    再变:中央明确要求的“规定动作”

    10月28日,薄熙来在看望慰问了“打黑除恶”一线干警并与政法系统干部座谈时说,“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是重庆的发明创造,是中央有明确要求的“规定动作”。打黑除恶不是我们凭空想象,主观臆断,更不是重庆公检法好大喜功,异想天开,想造个什么“轰动效应”。

    薄熙来特别强调,我们历任书记、市长对这项工作都高度重视。重庆直辖以来,张德邻、贺国强、黄镇东、汪洋四位书记,蒲海清、包叙定、王鸿举几位市长,都对打黑除恶态度鲜明,而且力度很大,工作很实。2001年到2005年,全市打掉黑恶犯罪团伙17个;2006到2007年,全市打掉恶势力团伙251个,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790人,规模不小。打黑除恶的斗争在继续,这就像跑接力,从德邻、国强、镇东和汪洋同志手中一棒接一棒,现在轮到我们了,决不能中断!

    为什么一变再变?

    薄熙来说,关于重庆打黑“听到了一些杂音”。什么杂音呢?薄熙来提到了三条。第一,薄熙来说,对此次打黑除恶,广大市民拍手称快,个别人却酸溜溜地说是“作秀”,有些人还站在一边指指点点:“适可而止吧!”“见好就收吧!”第二,一些干部认为在渣场、快餐、“小面”、零售这些小行当 “打黑除恶”没必要,价值不大。第三,有人认为,“打黑除恶”会把各路客商都“吓跑”,会影响经济的发展,“只有包容才能发展”。关于杂音,薄熙来没提到而网络和外媒到处流传的说法就是,重庆打黑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对前任领导形成负面影响。

    为了摆脱关于重庆打黑“作秀说”和“政争说”等严重负面的“杂音”,重庆方面有了一变再变的说法:“被逼说”是针对“作秀说”的,“规定动作说”是针对“政争说”的。

    重庆打黑说法的一变再变显示:第一,无论重庆打黑得到群众、社会、媒体的多少掌声,重庆方面还是面临方方面面的巨大压力。第二,中国社会、中国政治的复杂性远远超出人们的习惯认识。第三,在中国“敢为人先”、“与众不同”真的很难很难!

    重庆打黑再定义:为了“清明的社会环境和严谨的法治环境”

    其实重庆打黑既不必过于高调,也不必刻意低调。实事求是地讲,重庆打黑既是规定动作也是自选动作。说是规定动作,是中央确实有要求,而且是30年来的一贯要求。说是自选动作,是重庆主动将“平安”确定为治市核心战略之一。中央对地方工作的要求从来都是全面的、系统的,同时也是允许地方在服从中央、顾全大局的前提下根据自己的省情市情区情制定有地方特色的施政方略。30年来中国发展的好、治理的好的地方都是具备有自己特色的方略的地方。汪洋在广东以解放思想为突破口、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薄熙来在重庆以倡红打黑为助力,建设“五个重庆”,都是规定动作基础上的自选动作,或者说是规定动作中的自选重点动作。

    当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大框架中,有杂音是正常现象,没有杂音才是异常。而且有杂音也不一定就是坏事,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积极态度,重庆可以在战略不变、决心不变的基础上,把打黑除恶的工作做的更系统、更深入、更扎实。

    应该说面对“杂音”,重庆已经进一步明晰了自己的打黑目标,进一步完善了自己的打黑方针。

    薄熙来强调,专项斗争一定要坚决,同时一定要依法办事。每个环节,每个程序,都要严格依照法律,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办案过程中对每个案子的性质,不压低也绝不拔高;对团伙涉案人员,不缩小也绝不扩大。这是对打黑方针的最好概括,如果打黑能坚持这个方针,任何杂音都叫不响。相反,如果打黑过度拔高或者扩大化,就会反噬自己,最终把重庆自己抹黑。

    薄熙来说,一个地方,只有具备了清明的社会环境,严谨的法治环境,才能吸引真正有本事、走正道的公司和生意人,放心来投资发展,地方经济才有希望,才能最终繁荣起来。任何犯罪嚣张、黑恶横行的地方,绝不会有现代经济的蓬勃发展。这一席话应该是关于重庆打黑动机与目标的最好说明。以清明的社会环境和严谨的法治环境为目标,重庆打黑将既可以在政治上站得住脚,也可以在法律上站得住脚,既可以赢得民心的肯定,也可以赢得历史的肯定。

    以清明社会环境与严谨法治环境缔造和谐与繁荣——希望重庆能开创这样的治理典范,如能成功不仅是重庆之幸,更是中国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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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拾失思斋夜谈:重庆打黑

    从高唱红歌到重拳打黑,一方大员薄熙来在重庆大展拳脚,做的是风生水起。短短几个月间,100多人被逮捕,大批中层官员受到调查,甚至牵连出某些地方实力人物。一副黑社会保护伞砰然暴露在公众面前,重庆地下暗流汹涌的黑金经济露出冰山一角。

    几十年来的袍哥文化和兄弟义气,巴蜀人家原有的码头意识和江湖情节,形成了重庆渝文化的一个重要侧面。渝文化本身虽然历来被认为是巴蜀文化的亚文化,在经济独立性和社会原发性上并不比成都平原的蓉文化逊色。相反,由于巴山江水的侵润以及抗争奋斗的生活节奏,渝文化中多了很多血与泪、崇尚实力和权力、强调信义和互助的团队精神,这种精神表现在文化上造就了重庆人火辣豪爽的脾气,在经济上却造就了一批崇尚原生态和粗放经营的重庆企业家——老板。

    在重庆话里面有一个词叫“办蛮”。当地人说这个词往往带有一个挥拳的动作和意思在里面。办蛮的意思按照普通话来讲就是不行也要干、霸王硬上弓,说好点叫一股子“闯”的精神,说难听点叫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混蛋。外地人在重庆发迹不易,这是因为重庆办蛮的强人太多,不给钱或者感情不到位事情就办不成。所以本地人要说混得好就是感情和利益都到位了,这个事情就差不多了。

    黑经济势力对重庆经济的渗透有多深?根本在于对黑经济势力的定义。如果说动用暴力威胁攫取垄断地位并由此掠夺高额利润算是黑经济势力的话,重庆黑势力的版图的确不大。不过如果将具有创富原罪的企业主包括在内的话,重庆黑经济势力的力量真不可等闲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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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黑的背后原来是这样(2009-11-15 16:00:42)

    重庆“打黑”、“唱红”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一时间人们议论纷纷,盛赞者遍地。人民在期盼、在期盼着更加轰轰烈烈的正义之火在祖国大地燃烧起来。结果不用我说,诸位看得很清楚,960万平方公里的舞台上,寂静无声。只有那场独角戏唱的有滋有味,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哪里。除有个别人表现出一些诧异之外,并没有更多的人去想别的。

    接下来十月初,国家工信部出台了“推进国企改革、加快企业兼并重组”若干规定;十一月十一日国资委李荣融又发表讲话,表示央企在2010年继续减少到80—100家,欢迎民营及外资进入。与此同时,进一步大规模的开展事业单位企业化、市场化,的确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不久前,薄熙来在某次公开场合讲话走嘴,说漏了重庆打黑的底,原来是不得已而为之,引起国人一片哗然。冷静下来一想,中国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打黑吗?是反腐吗?是唱红歌吗?我认为不解决走什么道路问题,这一切都是在做戏!正所谓治标不治本、越治越赔本。为此又让人陷入迷茫

    打黑的背后是反腐;反腐的背后是制度。根子上的问题不解决,黑是打不完的、腐就更是反不尽的!挂羊头卖狗肉只能是维持一段时间,然而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需要有明确的政治方向,正如张宏良所说:“在中国不是左就是右,没有第三条路可走。”。《共产党宣言》里已明确“共产党人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就是:消灭私有制!”而我们的现实呢?私有化已经遍地,而且还嫌不够,还要继续加快。连我这个老共产党员都糊涂了,一边被国企踢出门成为下岗失业者;一边又要养家糊口为资本家打工,同时还要为自己的组织崇高信仰准备消灭私有制,这理儿到哪说的通啊?真是彻底叫人搞不清楚了。

    把这些种种事情连接起来一分析,我忽然有些眉目,打黑的背后原来是这样:一场戏可以演,而且尽可以发挥,结果也可以掌控,能伸能缩。而戏多了则可能引火烧身或有演砸了的凶险。为了恰到好处,在恰当的时间和地点,再加上恰当的人和事,(正面人物:有红色背景的一把手;有戏剧性单枪匹马突然降临的除恶好汉。反面人物:有长期独霸一方的地面老大;有公安及司法部门腐败者。锣鼓一阵,杀的昏天黑地,剧情跌宕起伏、煞是好看。然细细品味,文强之流算什么?官不过六、七品、贪不过几千万,剩下的也就是偷鸡摸狗、男盗女娼的苟且之事,说穿了,在这出打击杂碎的闹剧中是不是有一个更大的政治背景被掩盖了呢?)利用一场戏就可以把大多数人的注意力吸引过去,然后在台下或戏园子之外趁看戏的人如醉如痴的欣赏之时,迅速把他们曾拥有的最后几块田地卖掉,等戏一散场,这帮情绪盎然的看客们面对的是既成事实,想喊吗?似乎已经没有道理;想闹腾吗?法制社会容不得乱来。好了,到此时,一切顺理成章。

    锈浪口水联

    骂官只因恶官犯庶

    仇富缘起奸富欺穷

    男人女人人比人,只剩贫富

    红道黑道道中道,哪来是非

    汉奸买办官僚,拆庙堂抱团取暖

    房产医疗教育,抢香火敲骨吸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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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唱红打黑 举国叫好之时 "精蝇"开始抹黑薄书记了!(2009-11-15 07:15:28)

    说起来,如今时日阶级斗争早已熄灭了。可惜的是,富豪与穷汉,权贵与草根,老板与打工仔,他们间利益冲突还是不能“熄灭”。比如,面对内外大事,从拉萨事件和乌鲁木齐事件、通钢事件到朝鲜危机,“南方”“炎黄”与左翼和草民的反应,则是肝胆楚越,这并不是阶级斗争理论蛊惑的结果,立场不同,水火难容也。近期,重庆的唱红打黑,举国叫好,可“南方”们就不一样,他们虽然不便给薄熙来戴极左帽子,但不时放支冷箭,以搅搅混水——买办帮闲的立场,与大众无法“和谐”。

    《南方周末》11月12日的《薄书记何不也为律师站台撑腰》就是一个代表。奇文共赏,这里略作评介。

    1“重庆打黑大舞台上,中国法制的一大困境——犯罪嫌疑人权利难以充分保障的尴尬,正在以似曾相识的情节旧戏重演。”

    钱权黑携手,黑社会横行无忌,袍哥青红帮卷土重来,黄金荣杜月笙们成了“成功人士”,腰缠亿万,政协人大,辉煌耀眼,平民百姓,水深火热,彼时你们干什么去了?他们起码的生存权利,你们关怀过吗?弱者呻吟,充耳不闻,重庆“打黑”,出点新气象,黑帮老大刚受点挫折,你们怎么就痛在心上,为“犯罪嫌疑人权利难以充分保障”呐喊号呼了呢?

    2“正在以似曾相识的情节旧戏重演”

    这句是文眼。

    何谓“似曾相识”?毛泽东领导中国人民独立解放的革命斗争也。在买办词典里,叫做“过激主义”或“民粹主义”,客气一点,曰“阶级斗争扩大化”。其实,在他们眼里,凡是“阶级斗争”、“造反有理”,都是罪不可赦的,与“扩大不扩大”无关。剥削有功,富人创造财富,只有他们才代表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

    重庆“法治”多年,黑与“法”合流了,用薄熙来的话说:“打黑不是我们要主动而为,而是黑恶势力逼得我们没办法。”所以如此,在于“黑”向“法”的渗透,用常规的司法程序,解决不了了。于是,才有重庆如火如荼的“打黑”,说是“法治”也好,“行动”也行,“运动”也吧,实质是一回事。因为给“运动”定了原罪,加了恶谥,所以千方百计回避这一罪名,碍于薄熙来的面子,才闪烁其辞说“似曾相识”。其实,就是这么回事。

    “运动”何罪之有!共产党就是靠运动起家的,没有人民群众的“运动”,哪有革命的胜利。今天,招商引资,攻坚改制,MBO,难道不是“运动”么?

    颠覆“专制”,“法治”20多年,人们看到的是,钱权黑结合愈演愈烈,如此“法治” 下去,愈加“黑”了。重庆决不是个案和特区——于是,这才“唱红打黑”,无论你给他叫什么,总之,摧枯拉朽,人心大快,甚至有二次解放之感。如此一来,毛泽东阴影又开始在人们眼前晃荡了:老百姓凭直感欢呼,买办精英凭政治嗅觉感到这不是好事——这不是“似曾相识”,“旧戏重演”吗?于是,他们就打着“法治”旗号质疑问难了。

    3“大部分律师不愿、不敢接涉黑嫌犯的案子,而已经出庭辩护并否定检方对黎强、李志刚“黑社会”罪名指控的赵长青、周立太两位律师,却遭到了众多网友的斥责……”

    你们不是爱讲民意测验“全民公决”吗?这就是老百姓给“普世法治”打分。

    说明你们所标榜的普世“法治”、“辩护”制度,在人们的心目中失去了信任。

    网友辱骂律师,固然偏激不妥,但事情不能单单看这一面。过去年代,日酋被俘遭受群众围攻,八路军战士要挺身而出,一面护着俘虏,一面说服群众。老百姓苦大仇深事出有因,不合政策也要劝阻。如果屁股站在穷凶极恶的鬼子方面,一味指责老百姓是群氓,那只能是立场不同。

    “那只能将众网友对辩护律师的辱骂归于教育的失败、普法的失败,昭示依法治国路途维艰。”

    说“失败”也未尝不可,那是你们长期打着拨乱反正的旗号,颠覆无产阶级法治,推行贴着“普世”标签的资产阶级法治的结果。如此这般“普法”,“普”出了个警黑合流、钱权黑结合、特权无限膨胀、腐败愈演愈烈、老百姓“屁民”化,人民民主荡然无存,黑社会横行无忌——除了毛泽东的办法,依靠群众,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别人的,都不灵!

    法治是阶级斗争的一种形式,但并不是唯一的形式。政治的,军事的,意识形态的,都是阶级斗争。比如“南方”和“炎黄”,就是旗帜鲜明地代表买办资产阶级利益的工具。草根大众面对他们的猖狂,眼睁睁地看着他们颠覆宪法,也只能用手里仅有的网络媒体进行反击,无从“依法”。再如美国对伊拉克大打出手,据说是因为“有大规模杀伤武器”,它就不用“法制”。对伊朗和朝鲜只虎视眈眈,那也不是碍于国际法,而是力不从心。

    4“打黑不易,法治更难”

    无产阶级光明磊落,旗帜鲜明地讲阶级性。买办精英偷偷摸摸,叫卖“民主法治人权”,无不贴上假冒伪劣的“普世”商标,以便糊弄百姓,包藏祸心,赤裸裸为外国老板和一小撮暴发户卷土重来效劳。

    法律、法治是上层建筑,有着很强的阶级性,这是马克思主义的的常识。这一常识早被你们颠覆了。哪里有普世公平、公正的法律!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法治是阶级专政的工具。中国在“转型”之中世相复杂:一方面,社会主义宪法犹存,公有财产神圣和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的原则,尚未颠覆;而同时,快卖卖光瓜分国企盛宴,一直吃得热火朝天,不光被“法治”保驾护航,而且还揠苗助长。低层次法与时俱进地颠覆最高的宪法,贯穿着30年“普法”“法制”的全过程。

    比如吉林通化,吉林省委要求吉林全省816个国有企业在一年之内全部改制,达到四个到位:企业整体改制到位;国有集体资本退出到位;职工身份置换到位;债权债务处理到位。国有股从80%退到20%——这不叫违叫改革攻坚——工人起诉他们违宪,有人受理吗?而数万工人为了生存、为了保卫公有财产起来维权抗争,则叫“非法上访”,叫妨碍公务,叫破坏安定团结,叫群体事件。在“法治”眼里,是刑事犯罪,要不遗余力追究查办。

    这是对精英普世法治的最好诠释。

    如此“法治”,越治越黑,黄赌毒空前泛滥,黑社会肆无忌惮。南方诸公所在,乃改革开放前沿,“民主法制”最成功的地区,试问,诸公家中可敢不装防盗门?富豪老板可能离开保镖保驾?

    如此普世法治,的确“打黑不易”!

    土八路接管上海广州,不过一二年耳,千百年污泥浊水一扫而光。“专制”——人民民主专制——就是管用,立竿见影!

    所以,重庆打黑见成效,人们会跟“唱红歌”联系起来认识。

    5“法官居中,检察官、律师两厢对决,这样的等边三角关系,正是生产正义的最稳固机制。”

    你们的“等边三角形”,不过是维护资本掠夺和私有财产神圣秩序的武器,是铁三角的有力支撑;对老百姓而言,则是不折不扣的枷锁:规规矩矩干活,良民大大的,才叫守法。窃钩者诛,窃国者王侯,不许仇富,不许红眼病!

    老百姓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嘛。

    一位明星可以为一点隐私权高价雇佣名律师打官司,可以被狗仔记者、各式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然而,在“南方”世界,一位农民工被罚跪、被机器扎断手手臂,有几个能打起官司?面对老板的淫威,面对各级政府的“保驾护航”,面对穷凶极恶的黑社会和保镖的威慑威胁,面对司法立案的蓄意刁难,面对高昂的律师费用,他们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吗?珠三角每年几万断肢,你们有过宏法普法声援吗?

    罢工非法 ,上访“非正常”,跳楼索薪“危害社会安全”,穷苦百姓除了忍受还是忍受。

    即使是纯民事纠纷,打官司也是诉讼双方实力的较量。

    大老板犯法“慎用刑拘”,中国顶级法界权威集体为沈阳黑社会老大“依法”辩护……“法”也好,“律”也吧,他们吵吵呵呵,热热闹闹,不过是从不同角度为资本和私有财产保驾护航罢了。他们同属“成功”和“强势”阶层。

    “但现实中,律师这一方的实力却最弱”。

    百姓虽是“屁民”,但不说屁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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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南大学学者:重庆打黑势头扩展全国可能性不大2009-11-10 19:25 来源:联合早报网 查看网友评论 我来说说 重庆

    虽然重庆打黑除恶全国瞩目,但是重庆打黑势头向全国扩展的可能性不大,因为今天的中国人要比以前理性的多。

    西南大学黑社会专家汪力教授日前在接受本报专访时预测,“经过文革后,大家对搞轰轰烈烈的运动有一种警惕。中国人比以前理性了,不会那么冲动。”

    在分析重庆黑社会为何如此凶猛时,他说:“对全国来说,黑社会还在发展阶段。重庆黑社会问题比较突出,这与它的历史、文化、政治、经济以及独特的地理位置都有关系。”

    他说:“重庆有长江、嘉陵江环绕,码头文化发达。在码头文化当中,‘袍哥’现象一直存在。早在明清时期,重庆民间就有一些秘密团体,经过演化,逐渐变成近代的黑道社团。这是重庆黑社会产生的文化背景。”

    谈到历史原因,他表示,重庆地处西南,民风彪悍,重视哥们的义气,匪患不绝。“袍哥”组织根系发达,年代悠久,影响深远,解放后一度销声匿迹,但在改革开放后,它又以新的形式出现。

    他以重庆黑社会最大保护伞、前重庆司法局局长文强为例,说明袍哥文化至今仍旧存在于重庆的文化中。“我接触过一些黑社会头目,他们都说文强人很耿直(重庆话,意思是够哥们义气),特别讲江湖义气。”

    他把重庆市黑社会发展分为三个阶段:一是1980年至1990年初的孕育期;二是1990年中期至2004年的生存期;三是2005年以后的快速发展期。

    从这次落马的重庆黑老大发迹史来看,黎强、陈明亮、谢才萍、陈坤志、王天伦等,虽然有的作案时间长达10年,但财富聚集的鼎盛期都是在2005年以后。

    在分析政治、经济方面的原因时,汪力教授说:“1997年,重庆成为直辖市。当时新旧体制冲突严重,由于改制,很多国营企业大批工人下岗失业,他们对社会存在的不公、贫富差距不满。同时,重庆直辖后进入了大规模建设时期,大批农民涌入城市。下岗工人和农民工形成了低收入阶层,这个量比较大,由于心理失衡,加上对社会不满,他们当中的一些人成了游手好闲之徒,成为黑社会的基础。”

    当时重庆很多下岗的产业工人住在几十年的老房子里,而旁边就是高档写字楼、商品房,反差太大,一些人肯定心理不平衡。汪力认为,旧体制难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新旧体制冲撞使产生黑社会的空间变大。“这种冲撞,重庆比其他城市更为激烈。”

    重庆黑社会有什么特点?汪力用“成长晚,发展快”六个字来概括。重庆黑社会是不是已经严重到“已经动摇政权基础”?他斩钉截铁回答:“没有。如果真的动摇了政权,那重庆这么大的城市不早就乱了套了。”

    他说:“重庆黑社会就好像人身上生了一个疮,挖掉就好了。”

    在中国,黑社会作为刑法上的罪名,是1997年以后才出现的。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第294条规定了组织、领导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这是中国人大首次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列入刑法。随后,在2001年和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两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庆也对黑社会进行了打击。当时的黑社会保护伞—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总队长李虹,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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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打黑因为薄熙来不理性?

    薄熙来, 重庆, 理性, 打黑

    我刚刚来到办公室,读到了《联合早报》网上这样一篇文章, 西南大学黑社会专家汪力教授在评价重庆大黑除恶这一全国注目事件时,他预测:“重庆打黑势头扩展全国可能性不大”

    他是基于一种什么分析做出这番预测的呢。他说:“经过文革后,大家对搞轰轰烈烈的运动有一种警惕。中国人比以前理性了,不会那么冲动。”哦,原来重庆的打黑除恶,是一场类似于文化大革命的“轰轰烈烈的运动”;而这场运动是由很“冲动”、不“理性”的薄熙来掀起的。

    汪教授的这番言论值得人们注意。

    首先,我们来界定一下重庆的打黑除恶是不是类似于“文革”运动。

    文革是一場开始于1966年的重大政治运动,现在被广泛认为是我国建国至今最动荡不安的灾难性阶段,常常被称为“十年动乱”或“十年浩劫”。 1981年6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一致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文革”被正式否定。该决议的正式表述是:“‘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这是迄今为止我们见到的对“文革”评价的最权威表述。如果把重庆的打黑除恶比拟为“文革”,那就是说,这场风暴是由薄熙来错误发动,给重庆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

    可以这样说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首先,重庆的打黑除恶得到了党中央的高度肯定,周永康称之为是一项有利于民众安居乐业的“民心工程”;其次,得到了重庆千百万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和支持,打黑除恶线索80%来自于群众的实名举报;第三,重庆打黑除恶,出现了五大明显的变化:整治了贪官、扳倒了市霸、确保了平安、助推了发展、促进了和谐;第四,重庆打黑除恶引发全国民意井喷,蝴蝶效应开始在全国显现。

    在这样的大好局面面前,汪教授竟然将之比拟为具有“内乱”、“浩劫”性质“文革”,不说是别有用心,起码是判断失误,而且是不可容忍的失误!

    其次,我们再来看看薄熙来是不是在很“冲动“、不”理性“的状态下作出打黑除恶这一重大决策和部署的。

    我们已经知道,重庆黑社会已经显现这么五个特点:一是犯罪手段残忍,作恶多端,罪行累累,据公安机关调查,目前黑恶性质团伙涉嫌的犯罪达58种;二是欺压百姓,影响恶劣,民愤极大;三是不断向经济领域渗透,欺行霸市,以黑养商、以黑护商,大肆进行逃税漏税、洗钱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秩序;四是漂白身份,寻求政治庇护。五是个别干部胆大妄为,贪财枉法,充当“保护伞”。

    正如薄熙来所坦言的那样:“打黑不是我们要主动而为,而是黑恶势力逼得我们没办法。”“老百姓聚集在政府门口,举着血淋淋的照片,画面让人神经紧张。黑恶势力拿刀砍人,就像屠户用刀砍杀牲畜,惨不忍睹。去年我们清缴刀具,大砍刀堆积如山。那不是一般的匕首,而是砍刀啊!”“赌场开在五星级饭店,旱涝保收。这连清朝道光皇帝和林则徐都不能容忍。”如此可见,重庆黑恶势力的是何等地猖獗、猖狂,实在已到了让人无法容忍的地步。

    在如此严峻的局面面前,薄熙来选择重拳反击,而且是“被迫”反击,如果也是“冲动”,也是不“理性”,试问,什么才是不“冲动”?什么才是“理性”?莫非视而不见黑社会长期胡作非为就是不“冲动”?莫非麻木不仁广大民众长期处于水深火热是“理性”?

    当重庆打黑拔伞进入攻坚的关键阶段,汪教授发表这样一番言论,将一种本来属于“被迫”掀起的反击称之为“冲动”, “不理性”,说轻点,其言论与“黑五论”异曲同工;说重点,就是意欲组织反扑!

    重庆打黑除恶,最鲜明的特点是紧密地依靠千百万人民群众,最显著的成是促进了科学发展,最突出的标志是高举了毛泽东思想旗帜不动摇。对于这样的专项行动,我们绝不容忍任何人说三道四,更不容任何人反扑!

    反扑不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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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要打黑,但更应防红

    默认分类 2009-11-10 17:37 阅读6 评论0 字号: 大大 中中 小小 重庆打黑,正如火如荼,全国上下一起叫好。这可以看出打黑得民心,合民意。但是我想,重庆有那么多的黑帮吗?昨天一下子又揪出了200多名涉案警察,这样揪下去,打击一大片,与文革何异?我的疑问或者说恐惧是,重庆还有多少警察不涉案!作为警察,本来就游走于黑白两道,与“黑道”切割分明,你就啥也干不成,以黑治黑,从来就是警察的看家要领。全国警察都清白如矿泉水,见了“黑社会”绕道走,一支烟也不抽他的,我相信社会治安只能更坏。警察不是老百姓,百姓见坏人作恶就打110,然后他就不管了。警察必须深入事件案件,这就需要多种手段,包括掺沙子、挖墙脚,甚至不得不采用下三滥手段,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所以孙子说“兵者诡道也”。堂堂正气,固然叫人肃而起敬,却未必办成案子。黎强的辩护律师说,要防止打黑运动化、扩大化。我赞成这个意见。我坚决不相信,重庆的警察队伍有那么多人涉黑!

    与打黑相比,重庆更应该警惕“左派”即红的泛滥。自从薄熙来到渝,重庆的红色迅速浓厚,先是重新塑造亨克尔皇帝像,耗资500万元,接着全民唱红歌,追忆文革的“美好时光”。当下打黑正烈的时候,重庆全市广张亨克尔语录,还有薄熙来最近学习亨克尔著作感悟而成的格言警句。

    薄熙来很能干,前途未可限量,但是投机取巧却不是君子作为。从心底说,薄熙来对亨克尔皇帝,对文革未必有好感,他一家在文革期间饱受凌辱,老太爷被打入另册,奄奄待毙,为了保命,年轻的薄熙来宁可被骂为不孝子,上台揭发批判老爹。要说文革,他比我们大家都有更充分的仇恨的理由。但是现在,他歌颂亨克尔皇帝和文革已经接近癫狂。这里的奥妙在于,左派正在复活,有人处心积虑要颠覆摄政文皇帝的政策,薄熙来以为这是可以利用的。

    重庆打黑,我不知道他是为山城百姓创造和谐环境,还是为了壮大自己的顶戴花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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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打黑的六个疑问&我的回答(2009-11-11 12:25:42)标签:ice 黑势力 堡伞 青岛市委书记 王立军 重庆 杂谈

    薄熙来同志在重庆领导的“打黑”战争,据报道说现在已经进入“深水区”战役阶段。而有关薄熙来同志“打黑战争”的悬念,也由此而更加引人关注。根据对已有战况和战果的分析,笔者觉得,这场发生于祖国西南的局部战争,至少在目前有以下几个重大悬念:

    一、保护伞会打到啥级别?

    ——这场战争目前已经把一些“著名企业家”的红招牌给揭掉了,又摘掉了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红帽子,还将他们在政府关键部门的保护伞给掀到了正厅级,那么如果再深入下去,会不会触及到级别比薄熙来低不了多少的人物呢?

    这确实是很难定论的。除非薄熙来同志在打黑的时候事先确定一个“到XX级为止”,否则以目前所了解到的情况,谁又敢保证那些曾经使劲提拔保护伞的高官自身就绝对没有也是更大保护伞的可能呢?大家并非存在着级别上的攀比心理,实在是被过去的什么部长书记委员的真面目暴露给培养出条件反射式的心理状态了。

    其实对这个问题,我想说的是,文强如何能在重庆pol.ice系统盘踞那么多年,为恶这么多年,群众举报的肯定不少,而这些举报难免会有一些流入书记、市长甚至更高的层次,那么为什么知道现在才暴露出来?这样就不言而喻了

    打黑能打到厅级这已经是薄能力的极限了吧,再高的级别,挖与不挖,什么时候挖,可能就不仅仅是重庆方面的问题了吧。

    二、薄熙来会不会调离战场?

    ——这场打黑战争能够取得重大进展和辉煌战果,当然与作为中央政治局委员的市委书记薄熙来同志是分不开的。但假如薄熙来同志被中央调整到别的岗位,打黑战争离开了薄熙来同志的参与,又会不会“人走战息”?因为当初吕日周离开长治之后,他所推行的“新政”据说也是随之而息。王立军除得到老百姓的拥护之外,在官场当然主要是以薄熙来同志的支持为后盾,假如薄熙来同志调走了,他的打黑行动会不会受到影响?还会不会像现在这样势若雷霆?

    这种可能并非绝对不存在。政绩突出、群众声望高的领导干部肯定是中央任用的重点对象,只要是党和国家的工作需要,他们在每个岗位上的任期长短也不是问题。例如习近平同志由浙江省委书记任上到上海工作没有多久,就到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而当万一薄熙来同志“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之后,对重庆市打黑战争的继续进行要说没有影响,也是很难令人信服的。

    我认为不会。薄可是zhengzhiju的人,虽然是省级行政单位的书记,但级别确实国家级副职!而且,请大家注意,有一个我们耳熟能详但并未怎么注意的细节是,每次官方报道的时候都ZG中央ZZJ委员、重庆市委书记,我是这样理解的,薄的主要职务是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只是兼任,这个从某些副省级城市一把手的职务上也有体现,比如对青岛市委书记的称呼就是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所以对薄的调动中组部是没有权力的,虽然是最终是几个常委说了算,但也要政治局会议通过吧。如果因为打黑影响到某些高层的利益,然后其动用影响力调离薄,那只能说:忒TM可怕啦!

    即使中央出于全国一盘棋的考虑,要把薄调任他地或胜任常委进京,现在重庆的一把都是中央

    空降,只要高层认同打黑,我想继任者会接过薄的大旗,继续他的事业。

    三、会不会影响招商引资?

    ——如前所述,重庆市的打黑很有些普京反腐的味道,把一些亿万富翁打落马下。报道说已经有富翁慑于声威,将奔驰宝马等豪华轿车弃于街上。假如是在一些有商是父唯资是奶的改革精英掌权的地方,恐怕是会舍不得而要规定定期限时进行执法检查的。但笔者对此倒是有足够信心,应当不会影响正宗的招商引资,反而还会让良商取代奸商,形成一个健康活泼的投资环境。

    王安石在议论战国时魏国信陵君“能得士”的问题的时候,就曾经精辟地指出正因为信陵君手下多来“鸡鸣狗盗之徒”,所以真正的“士”就不愿投效他。试想一个靠黑势力高利贷官商勾结才能发家致富的投资环境,那些正当经商的企业家又怎么愿意来投资发展?

    凡是有良知的企业家都不会也不应该担心政府的反腐行动。就像前段时间沸沸扬扬的跨国企业行贿案,虽然看起来有某些政治的因素在里面,但我们也应该看到,那些真正有良知能给我们带来利益的跨国企业本身也是厌恶贪腐和潜规则的,很多时候他们行贿中国官员也是迫不得已的。

    反正我是认为,有什么样的政府,就会有什么样的社会风气,就会有什么市场规则。一个健康活泼的环境只会滤掉那些本就不应该存在的渣滓,留下的才是真正造福人民的企业。这是个造福后世的做法。

    四、别的省市会不会老观望?

    ——薄熙来同志在重庆开展的打黑战争,实际上已经快两年时间了。作为打黑的前奏,包括数名正厅级在内的贪官的落马,说明薄熙来的反腐败力度也是相当大的。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在反腐上跟进的省市并不多,而打黑的一花独秀,更是一道非常玄妙的风景。

    按理说党和政府的工作就是要看人民群众是否满意,现在薄熙来同志的打黑不仅是重庆市的人民群众满意,而且是全国人民都非常赞赏和钦佩,跟进的省市自然应当是很多的(就像解放战争中不可能其他根据地都只看山东和陕北两处作战而自己作壁上观吧),然而事情就是如此奇怪,居然至今并无其他省市来迅速跟进。莫非偌大个中国就只有重庆市的黑势力才有加大打击力度的必要?恐怕大家打死也不信。

    看到山东了,我很激动!

    今天刚看到一条新闻,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表态支持“打黑”,可以预见的不久上海也应该会有所行动,但规模有多大不可知。之前两天也看到广东汕头也打掉了一些横行霸道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还缴获了很多枪支,再早些,孟建柱也表过态的。从这些举动中可以看到,高层对薄同志的行动还是支持的。

    之所以这么久竟然没有多少兄弟省份没有跟进,我认为原因有三:

    1、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社会风气有很大差异,黑社会组织的发展程度自然不同,有些地方的黑社会组织还没壮大到足以引起政府注意的程度。

    2、有些地区,之前就点点滴滴的进行过一些针对黑社会的行动,只不过因为规模小,没有引起更多人的注意,但是到底成果如何,当地百姓肯定是由感触的。

    3、31个兄弟省市,只有六个一把是政治局委员,北京-天子脚下,治安没的说;天津-总体还好;XINJIANG-就不必说了;剩下的就上海,广东了,广东经常有小规模行动,现在上海也跟上来了。其他地区多数是在观望他们,我估计,一股打黑潮流将在全国悄然兴起。

    五、会不会打出个“外圆内方”?

    ——这“外圆内方”借用的是南街村的典故。南街村对内继续坚持社会主义的集体化,实行红色管理,此之谓“内方”;但对外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活泛氛围,又必须采用资本商业运作的潜规则,这就是外圆。假如重庆市真的打出了一个相对纯正的投资环境,内部严格依法依规进行运作,而重庆市又不可能闭关自守,总要像南街村一样和外界做生意,那么为了不影响经济发展和民生就业,还得入乡随俗适应环境。这岂不也是更大的一块“外圆内方”?

    所以要让重庆市不因为彻底打黑形成纯正环境的孤岛并且因此在招商引资上吃很大的暗亏,最好是其他地方也迅速跟进,大家共同创造出一个干净公平的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投资环境来。希望是有的,只是不知道还要等多久。

    对南街村的典故不太了解。其实我觉得内部的集体主义与对外的市场经济的矛盾是可以调和的。重庆打黑近期可能会影响到地方经济,最新报道,仅缴获物资已300多亿,可见涉案金额之巨,影响之广。但我想长期的效益肯定会远远大于现在的损失(其实我觉得这是废话)

    其实我最担心的问题是,这个文强、陈明亮倒下了,以后会不会有更多的文强与陈明亮冒出来。我想,如果现在没有更好的机制(包括限制官员无限权力的机制,也包括好人受了委屈有有效的途径讨回公道的机制),武强、文武双全强的死灰复燃只是个时间问题。

    六、会不会打出壮烈光荣?

    ——笔者当然不愿做“乌鸦嘴”。但薄熙来同志所领导的这一场打黑战争,是关系到红黑两种势力的根本利益的殊死较量,我们不能过于天真地以为那些要被打掉的黑势力尤其是保护伞只会坐以待毙或者狼狈逃窜,他们肯定是要通过多种战法来进行抗拒甚至反扑的。王立军同志的“人头金”据说在辽宁就已经涨到了500万元,而重庆市一些被黑害的企业家仅仅是被黑势力勒索的就已经高达数千万元!所以民间传说王立军同志必须随时身穿防弹衣,也是在情理之中。

    有报道说,自打黑战争开始以来,一些pol.ice同志感叹“自己终于像个pol.ice了”,一些pol.ice世家的年轻人也说自己是在像父辈一样工作了,这就是打黑战争必然取得胜利的根源所在。因为大家都还记得父辈pol.ice普遍都是人民爱敌人怕的真正的pol.ice战士,他们不会害怕牺牲,但人民群众也会尽全力甚至用生命来保护他们。因而在父辈pol.ice那时候,笔者的继父作为pol.ice特派员一个人就能够维护好七个公社的治安还平安无事,实在是让人多么的向往啊。

    2009年9月26日,是重庆3300万人民应该记住的日子,重庆人民的好pol.ice程明在不分昼夜的打黑第一线不幸因公殉职!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革命总是伴随着流血与牺牲的。但是我们的国家在富强,社会在进步,重庆市pol.ice系统在程明牺牲后给与了烈士最高的荣誉,对其遗属也给与了最好的照顾,虽然并不能弥补一个家庭失去顶梁柱的悲伤,但多少算是对英雄的一种告慰吧!

    以上的六大“悬念”,其实严格说起来都不应当成为悬念。原因和道理很简单,如今的中国毕竟还是人民江山和红色政权,任何想要把中国变成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甚至人吃人的旧社会的企图,都注定无法得逞并且一定会被粉碎!即便因为各种原因目前会有“悬念”的感觉,估计也只是暂时现象,我们坚信随着全国各省市都掀起打黑风暴形成声势浩大的人民战争,祖国的天空和大地必将更为干净和清新!

    我一直都很痛恨贪官污吏和地痞流氓,痛恨这个社会一些黑暗的角落,更同情生活在这些角落并苦苦挣扎的人们,有的时候也会怨恨我们的party对贪官的容忍,也许大家跟我一样吧,要不然也不会对朱总理一直的这么推崇啦。但是一直坚信我们的party会向着好的方向发展的(我对GCD是没有认同感啦,但是既然没有更好的党替代,那就支持撒)我们的社会也会一步步进步的!这个要大家一起努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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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荡寇志》,看重庆“打黑”风潮发表于 2009-11-13 11:30:50 类别:析社会现象大约一千年前,水泊梁山的忠义堂外,挂着杏黄旗,上书四个大字“替天行道”,天者,有人认为是上天,宋江认为是天子。因为他只反贪官,不反皇帝,于是朝廷一招安,他就打田虎、王庆、方腊去了——“四大寇”自戕的结局已经够悲壮的了,但有人还不顺眼,于是便有了《荡寇志》。在《荡寇志》里,梁山泊一百零八将全部身死,无一善终。照《荡寇志》作者俞万春的意思,你们当强盗的,还想有好下场吗?

    俞万春们的逻辑是这样的:“强盗或者小偷如果得不到惩罚,还被当做英雄,这个社会的秩序是会乱的。”所以,《水浒》多少年都是一本禁书,到了金圣叹手中更是腰斩一刀,把一百二十回变成了七十回,金圣叹腰斩《水浒》之时,明末农民大起义正风起云涌、明王朝摇摇欲坠;而扫荡了《水浒传》的《荡寇志》,命运更是曲折,俞万春死后第二年,洪秀全即在广西揭竿而起。咸丰二年,《荡寇志》在南京付刻。三年,太平军攻下南京,清朝官员带着版片逃到苏州,立即大量印行,“以资劝惩”。咸丰十年,太平军李秀成攻陷苏州,明令禁黜《荡寇志》,并当众销毁版片。太平天国起义失败后,《荡寇志》又有大字本刊行。(参考:洪秀全:有中国特色的上帝和太平天国的天王)

    你我都别笑宋江愚忠,因为“只反贪官,不反皇帝”是中国的传统,李敖总结为一句话——“中国人只抓老二”。君不见当下全国各地都在打黑,为什么重庆动静特别大,影响特别深?因为他们抓了很多“贪官”的同时,还把文强给揪了出来,当然文强是不是重庆的“皇帝”,我不敢断言,但若然又是只抓“老二”,那岂不又是一场笑话?不过,其实在中国“抓老二”也特不容易,第一得“唱红”,免去“老大”的疑心,第二得提出“宜居”,让人感觉可能的好处。那怕就是如“卖火柴的小女孩”,也要让他们在寒冷的夜晚,坚持划完最后一根火柴......

    这还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在于当75岁的赵长青等律师为“红顶商人”黎强辩护时,竟被反对者指称“竟敢为黑社会辩护?你要自绝于人民么?”,诬为“黑社会的狗头军师”?

    据报道,赵长青辩称公诉机关对黎强“组织领导黑社会”的指控证据不足。理由也并不复杂,“黑社会是有组织的犯罪,而不是犯罪的组织。不能说这个公司犯了罪,把这些行为加起来,他就是黑社会”。同理,“打黑支队”涉黑,我们不能将“政府部门”理解为黑社会。因此,同为辩护律师的周立太亦公开表示,“重庆打黑运动化扩大化。”......

    “黑”需要打,而且也不是现在才要打,这个道理妇孺皆知。事实上,作为一个远程旁观此次审判的普通公民,对于黎强诸如操纵上访、制造群体性事件、给政府施压等事实,我也想不到这些与“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有什么必然联系。与此相反,若无其他犯罪事实与证据,上述行为仍不过是一种权利诉求,我们不能武断地认为与政府博弈的社会组织就是黑社会组织。否则,宪法岂不成了“黑社会”的保护伞?

    一个常识告诉我们,且不论黎强是否真的“涉黑”,但作为一位站在被告席上的公民,他是完全有权利自我辩护和被辩护的。一方面,他已经被剥夺了部分自由,无法亲自调查取证,需要专业律师为其辩护;另一方面,从逻辑上说,倘使一个人只因为“罪大恶极”而失去被辩护的权利,实则是将每位社会成员都置于某种危险之中。没有程序正义,任何人都可能因为“罪大恶极”而入罪。

    法律必须保卫社会。显然,相对控诉权的进攻性而言,辩护权充其量只是一种防御权。它不为实现针对某个疑犯之偏袒,而是为了保卫社会之整体性防御。亦如赵长青所言:“判错一个人的危害,比抓不到一个罪犯更严重。之所以在刑事案件中允许被告聘请律师,既是保证其公民权利,也是一种对公权力可能出现疏忽的制衡。”

    令人叹息的是,赵长青律师等人被当作“辩护人同党”?法官必须独立断案,否则将形同虚设;同样,律师办案也不应该受到官意与民意的干扰。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艾伦·德肖微茨为主张“为辩护人辩护”,曾经打过一个有趣的比方:“有时你得提醒公众,在刑事案件诉讼中被告辩护律师并没有犯罪,正像产科医生自己并没有生孩子一样,犯罪的只是他们的委托人。”更何况,他们的委托人又何尝都是罪犯?

    倘使我们承认相较警察权、检察权与审判权而言,辩护权只是一种权利而非权力,就不难发现某些官意对辩护律师的狙击,用错了方向——民意纠正的,本该是权力的运行,而非权利的行使。关于前者,难免让人想起封闭年代在广场上受刑的人民公敌。这种示众式刑罚遍布人类历史,更多是为了权力训诫社会而设,绞刑架下也因此吊着无以计数的替罪羊与儆猴鸡。然而,今日中国正在走向开放社会,开放社会只有公民,而没有人民公敌。因此,法之正义必须从广场回到法庭。

    早在十八世纪,著名法学启蒙思想家贝卡利亚便在《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指出:“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只要还不能断定他已经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这一无罪推定的原则,既是《人权宣言》的重要思想来源,也是今日世界各国刑事诉讼法所普遍确定的基本原则,并载入国际人权公约。

    然而,重庆官意似呼的急于表态、大众媒体对案情的热衷报道,正在形成一种纸上广场或者电视剧场的效应。殊不知电视剧场的正义不是现实正义,而是一堆情绪正义。君不见,像美国反乌托邦电影《全民判决》那样将法庭搬进新闻演播室,让每位国民都手握遥控器直接判断一位嫌疑犯是否有罪,是否该被判死刑,这个直播过程和有选择的开放似乎给人以保障民主的幻觉。但利益集团却严重妨碍了司法公正,操纵了民主,操纵了公众的情感和判断。按键的那一秒,你也许只是为了表达自己看到某张照片或某段视频时的愤怒之情,然而,在另一边,那个可怜的被告却因这种操纵,弹指间,生命灰飞烟灭,这与草菅人命何异?

    然而,历史总是这样,笔杆子和枪杆子齐上,“王”来了灭“寇”,“寇”来了灭“王”。只可惜了像宋江这样的“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寇”,你把自己当“王”,可惜“王”永远把你看成是“寇”,“寇寇”相残,“王”在宫中笑,“寇”在釜中泣......

    这不,七年一个周期,从文强到王立军的“打黑英雄”风潮又起,我们就睁大眼睛看看这到底是一出《水浒传》,还是一部《荡寇志》吧。至少,我也想知道,中国“替天行道”的“天”,除了被认为是天子外,是否还代表公正的“法律”,经得起考验的历史,即“上天”。否则,不用说现实意义,就是历史意义都要打上一个问号,一如人民英雄记念碑上那金田起义的一幕。即,洪秀全是农民领袖,还是邪教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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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特殊利益集团”是不是“黑社会”的思考发表于 2009-11-03 11:12:38 类别:析社会现象

    关于“黑社会”与“社会黑”的思考 ,我曾写下这样一段话:依照老百姓朴素的思维,“黑社会”与“黑社会性质组织”、“黑社会团伙”,其实是一个意思,所指为同一事物。所以,尽管官方言之凿凿,民间依旧一口一个“黑社会”,逐渐市场化的多数媒体亦随大流,“黑社会”长来“黑社会”短,“黑社会”横行没人管——“黑社会性质组织”叫起来多累,严重损害了汉语的语感。而官方并未对这种口径不一的言论予以禁绝。由此愈发可见,官方语言剔除了“黑社会”,仅仅为了标明一种姿态。

    这是什么姿态呢?就像孔乙己说“窃书不能算偷”。窃书怎么不算偷呢?孔乙己争辩道,这是“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似乎“读书人”乃是一道净化剂,可以像过滤沙砾一样的耻辱和罪恶,将贬义词变为中性词。不说“黑社会”,而说“黑社会性质组织”,一如识得“茴”字有四种写法的孔乙己要与小偷(我们则是要与那些“黑社会”疯狂肆虐的“资本主义国家和地区”)划清界限。但语言、文字,意识形态究竟有无那么大的魅力,可以改变事物的本质,可以让中国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泾渭分明于资本主义国家和地区的“黑社会”或“社会黑”?自然不可能。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黑社会”固然形态有别,性质、发展方向却大同小异:一面是公司化,一面是公权力化。

    当然,政治姿态不是靠标榜一两个语词所能挺立的。话语上排斥“黑社会”,黑社会照样默默生根发芽,荼毒生灵。民众的眼睛则是雪亮的,他们认为政府所宣讲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就是黑社会,正如马铃薯就是土豆,番薯就是地瓜。在这一场话语拉锯战当中,民间压倒了官方,“黑社会”压倒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由此能不能说,改造话语权的真正决定性因素,不是公权力,而是人民大众?

    无怪重庆前任和现任公安局局长都说:“重庆的黑恶组织都有‘合法’外衣?”每一个“黑社会组织”,都需要“合法”外衣作为“保护伞”。这几乎已成为一个常识。在黑恶势力猖獗的地方,我们几乎都能看到“社会黑”的影子。“黑社会”不是单独在战斗,背后一定有公权力在“撑其腰,壮其胆,分其赃!”一般说来,恶霸的背后,肯定是官霸!“社会黑”才是“黑社会”之源!

    由此,日前看人民网:“特殊利益集团”是什么组织?一文,既可作为“黑社会”讨论的研判,也可作为“社会黑”思考的继续?故也转来一观,点评如下:

    近年来,“特殊利益集团”这个名词频频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假如说过去的“既得利益者”的提法已经模糊了利益博弈的界线的话,那么,“特殊利益集团”的提法就从新把利益博弈的界线划分得更加清晰了。因为,从改革开放的角度来说,每个人都有可能是“既得利益者”,尽管每个人的“既得利益”并不一样,但“既得利益者”的“者”这顶个人帽子的确是每个人都能够戴上的。而“特殊利益集团”的定义就不一样,必须是以“集团”的形式(不论是公开的集团还是隐蔽的集团)存在,并且以获得“特殊利益”为目的。两厢比较不难看出,“既得利益者”也许只能获得“普通利益”(当然并不排除其中的一些人也会获得“特殊利益”),而“特殊利益集团”所获得的“特殊利益”往往是绝大多数“既得利益者”无法获得的。这些“特殊利益”包括权力操控、资本左右、金融支持、媒体青睐与司法保护。

    “特殊利益集团”究竟有什么“特殊性”呢?回答这个问题既困难又不困难。困难的原因就在于“特殊利益集团”具备了“黑社会组织”的基本特征,而在我们所生活的这个社会,由于种种原因通常是不会承认“黑社会组织”这种形式存在的,因为,一旦承认“黑社会组织”形式存在的话,就会引起另外一种更可怕的政治联想——社会黑;不困难的原因就是我们所生活的这个社会的的确确真实地存在着“特殊利益集团”这样的组织形式,尤其是以近期震惊国内外的重庆“打黑除恶”所揭示出来的“特殊利益集团”犯罪现象,就具备了“黑社会组织”的特征。

    “黑社会组织”也简称“黑社会”,相关定义是这样的——“进行犯罪活动及其他非法活动的秘密社会集团。这种秘密社会集团内部组织严密,作案手段多样残忍,行为活动具有强烈的掠夺性、寄生性和反社会性。由于这种秘密社会集团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政府打击的重点对象”。

    结合上述“黑社会组织”的定义,笔者认为,这种组织的“特殊性”就在于权力+资本+金融+媒体+司法等利益关系和利益关系人物结成的“利益集团”,在我国就叫做“特殊利益集团”。看看重庆“打黑除恶”所揭示出来的“特殊利益集团”犯罪现象背后的规模和结构,就可见“特殊利益集团”的“特殊性”了。从以文强为代表的司法机关内部上百人涉黑的诸多“特殊利益集团”,就能看出权力+资本+金融+××+××的“特殊性”结构。尽管重庆“打黑除恶”所揭示出来的“特殊利益集团”的犯罪者名单中还没有明显出现媒体中人物,但笔者却并不怀疑这个“特殊性”结构在操控重庆的社会发展过程中没有媒体的哄抬力量,因为,这是一种合理怀疑,也是对过往的经验判断。

    重庆“打黑除恶”所揭示出来的“特殊利益集团”犯罪现象,不但具备了文章开头谈到的“公开的集团”的特征,而且也具备了“隐蔽的集团”的特征,应当符合“黑社会组织”的相关定义——“进行犯罪活动及其他非法活动的秘密社会集团”。相信随着重庆“打黑除恶”所揭示出来的“特殊利益集团”的犯罪问题最终水落石出,人们将会看到这些“特殊利益集团”几乎都是“内部组织严密,作案手段多样残忍,行为活动具有强烈的掠夺性、寄生性和反社会性”的“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的“黑社会组织”。也正是由于这个“特殊利益集团”演变成了“黑社会组织”的原因,才会成为我国“政府打击的重点对象”。

    总之,有关“特殊利益集团”是不是“黑社会组织”的话题,在我国国情面前始终是一个敏感的政治话题。不过,能够肯定的是,讨论“特殊利益集团”究竟是不是“黑社会组织”的问题已经并不重要,有可能也许还是一个只有问题而没有答案的话题,因为,完全有可能引起另外一种更可怕的政治联想——社会黑,这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但又必须面对的可怕的中国社会现状。

    “特殊利益集团”说到底是社会的蛀虫

    点评:“特殊利益集团”说到底是社会的蛀虫。其对经济、政治和其他方面的操控,通过最近发生的一些事件和经过有识人士的揭露,人们已看得越来越清楚。它们犹如蛀虫。如,10月12日,《人民日报》前副总编辑、曾与人合用著名“皇甫平”笔名的周瑞金发表《中国高层应与特殊利益集团切割》一文,引起人们的重视。文中指出,中共党内外有识之士莫不对“特殊利益集团”尾大不掉而深感忧虑。这个问题不解决,再高的经济增长也难以给民众带来普遍的幸福感和安全感。不公平的增长甚至可能成为社会不稳定甚至社会动荡的导火索。当前,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大力推动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和民营经济的发展,缩小垄断行业的空间,减少官商勾结的机会,严肃法制和政纪,坚决阻断和严厉打击强势资本精英与强势权力精英之间的交易与合谋,特别是给普通民众的就业、创业提供宽广的市场空间和有力的政策后援。

    接着10月19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中共组织部部长李源潮的文章《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这位部长指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直接涉及权力和利益关系的调整,牵一发而动全身。改革有风险,但不改革中共就会有危险。中共再不从制度上进行根本改革,不就是有可能整个变为一个庞大特殊利益集团的危险吗?

    什么危险?从最近轰轰烈烈的重庆打黑除恶行动就可以看出来。社会的黑恶势力已与资本、权力相互勾结得很深。在抓获的涉黑涉恶团伙首犯中,黎强、陈明亮、王天伦、贺伦江等人有着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身份;文强则是重庆前公安局副局长和司法局长,其下属也整个职能部门广泛涉案,可见特殊利益集团向政法系统渗透的程度有多深。其涉黑涉恶性质已由公司化,转为公权力化。

    就中国特殊的政党国家社会构成而言,社会除了有众多的个人和家庭为成员之外,还有由各种党派、组织、机构形成的多元利益集团。既然是利益集团,就必定有其利益诉求。因此一个社会要保持和谐和健康地发展,就必须建立一个公开、合法、透明的利益诉求机制,让社会中各阶层和各群体的利益在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的原则基础上能够进行和得到有效诉求。从迄今人类实践积累的经验来看,民主制度为此提供了一个较可行的政治体制。但在民主制度下,如果利益诉求机制变得不公开或不透明,权力、机会、规则、分配的公平原则又得不到贯彻,利益集团就有可能钻空占据强势或垄断地位,再通过其政治代言人又可掌握巨大政治权力,从而一变成为特殊利益集团。

    中国是实行执政党的社会主义国家,要贯彻社会公平原则主因还在于执政党对民主、法制、权力制衡、透明度、公开度这些施政要素的透明化、法制化。执政党作为一个特殊利益集团在中国所造成的危害有目共睹。而且,中国还是一个围绕帝王或政党形成的特殊利益集团一个个被打倒的国家。从近代外历史上看,外国各个专制统治特殊利益集团没有一个能维持长久的,世界上也没有一个特殊利益集团能长期占据统治地位的。其区别,无非是通过选举或革命而已。

    如今,正如周瑞金在呼吁中国高层应与特殊利益集团切割指出,“‘特殊利益集团’在当下中国社会的高调扩张,不仅破坏了市场公平和社会公正,而且严重打击了中国社会的创新冲动,扭曲年轻人的价值取向,毒化社会风气。……‘特殊利益集团’的扩张,已经成功地给自己涂抹了一层意识形态合法色彩。它们对上打着保卫‘国家经济安全’‘产业安全’等冠冕堂皇的口号索取政策保护,对下则以‘国际惯例’和‘中国特色’这两手盘剥消费者。它们对社会公平和普通民众的伤害,是对执政党的宗旨的践踏,是对政府公信力的玷污,正在造成严重后果。据说,社会主义执政党的优势是将重要的资源和资本都掌握在自己手里,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但这也带来很大的风险和问题,就是权力、资本和资源结合在一起,容易滋生腐败,将会导致权贵集团粗暴地垄断经济增长成果,放肆地侵占平民百姓的利益。这恰恰又容易成为社会矛盾的爆发点。”

    因此他说道,特殊利益集团坐大“这个问题不解决,再高的经济增长也难以给民众带来普遍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其实,关于这方面,王绍光和胡鞍钢在他们所著的另一篇名著《中国国情分析研究报告》里都有详细的论述。但不幸的是,正如我在经济发展固然是硬道理,但社会公正更是硬道理一文中所说,中国至今仍未从调整财富公平分配的角度去考虑社会稳定问题,只知道采取高压手段:箝制舆论,堵塞申诉渠道,压制和平抗争。这客观上等于将人民不满的能量聚积起来,逼他们走上爆发之路。所以,笔者以为,关于革命的思考:法国式革命与美国式革命比较是有极深远意义的。包括对1936年盛行的苏联模式及92年以来提出的关于“亡党、亡国、亡制(社会主义制度)”警告的反思!难道人们除了革命,就不重新思考:什么是革命?革命的手段及程序的宪法依据及革命成功后继任者的“合法性”吗?如此,中国将陷入周期率中永世不拔?不信,结合时下上海“钓鱼政府”和重庆“打黑支队”是“黑社会”还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热议,所谓“中华文明”的传统精髓,所谓心系黎民,不过是用贪官来培植死党,除贪官来消除异己,杀贪官来收买人心,没贪财来实己腰包,是古往今来不负搜刮民财之名,而得搜刮民财之惠的“驭民以官”之术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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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问重庆“打黑”(2009-11-13 07:33:39)标签:杂谈

    重庆“打黑”是轰轰烈烈地进行了一段时间了,这期间被打击的“黑”让人们大开眼界,惊讶不已。

    黑社会一般人在日常生活中是很少接触的,大多数人只有在香港录像片里才能看见他们的形象――残酷、阴险、无所不为无所不至。然而,这次重庆“打黑”所扫荡出来地黑社会势力却恐怕于录像片中的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之中,有刚刚二十出头的“小青年”黑老大,也有控制过上百条公交车路线经营权的“亿万富豪”黑老大。面对这些难以令人置信地黑社会势力,我们不禁要问:

    一、重庆打黑如此激烈,打出了如此之多的巨黑大黑小黑久黑,那么还有多少黑社会势力仍旧被遗留在角落里没有被揪出来呢?“杀了前线黑,还有后来黑”,隐藏的黑不抹掉,就谈不上真正意义上地严打狠打,只是打击了一批,让另外一批称心如意地出头继续作恶罢了。

    二、这些黑社会势力到底对重庆造成了多么恶劣的影响,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多么大的心灵阴影和物质财富生命健康损失,他们给重庆市的经济的发展造成了多么大的阻碍?对于这些,政府和警方都应该实事求是地进行严格地调查总结评估,得出让人民群众满意地结论,给长期压抑的重庆人民一个老实的交代。也只有得出这种结论,才能刻骨铭心地记住这段打黑历史,引以为戒。

    三、重庆如此之“黑”,那么全国还有多少个重庆呢?是不是还有和重庆同样“黑”甚至比重庆更黑的城市和地区呢?重庆市解决了大毒瘤,其他地区就没有理由继续笼罩在“黑”的阴影之下。中央要打黑,就要下大力气全面地打,虽然工作有难度,需要循序渐进,但决不能就此姑息和停止打击其他黑社会势力。如果只是杀鸡给猴看,那么猴子只会畏惧一段时间,他们不会永远怕下去,也不会因为害怕就停止“黑”的活动。所以,只有大打严打全面地打,才能真正让社会风气为之一变,才能维护社会和人民生活的稳定。

    四、重庆如此之多的巨黑大黑小黑久黑,是什么给他们提供了肥沃无比的土壤呢?答案是官和警。只有部分官员和警方人员充当其保护伞和内线,他们才能长期逍遥法外。这些“内鬼”和黑社会勾结,牟取暴利,充当黑社会欺压人民群众的帮凶,包庇犯罪。世界有两种黑,一种是明“黑”,一种是暗“黑”。明“黑”是一种****裸的“黑”,我们不难看出;另一种则是暗黑,即“披着羊皮的狼”,他们表面上披着善意公正地外衣,实则更加阴险恶劣。这种暗黑也是威胁党的领导和社会稳定地根源首祸。刚刚被打下来地“亿万富豪”黑老大,他为什么能够在重庆这个并不富裕地城市依靠暴力聚敛如此之巨地财富?有多少官员和警察吃过他的贿赂,吃了多少?这些数字如果曝光,恐怕人民群众又要大跌眼镜了。更荒谬的是,重庆警方投入的3000多警力中由于“内鬼”过多,使得警力明显不足,不得不借助当地武警力量。“斩草还得靠除根”,明鬼要打,暗鬼更加要打,而且要打得更加强硬严厉。

    五、重庆黑社会实力膨胀和猖獗地根源是什么?该怎样用一个较长的时间段从根源上解决这种情况?除了上述提及的“内鬼”以外,还有教育和法制法律的缺陷。要全面彻底清除明黑暗黑,就必须把重庆人民中存在的一股“黑社会”风气肃清。各种群体中,中学生使最容易受到“黑”污染的群体。这次出现张氏“小青年”黑老大就是明证!对于少数中学生里面存在的“以黑为荣”地风气和思维,政府警方学校家长社会要五重齐下,将这些“潜力黑”扼杀在摇篮中。只有这样,黑社会才会后继无人,社会才能长治久安。黑社会实力膨胀,对人民危害极大,为什么中央政府道如今才下大力气进行铲除呢?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法律和监督举报机制地不成熟。有人刻意地掩饰隐瞒和包庇,而一般地举报者又因为害怕被报复,使得信息很难“上达天听”,如此就导致上面被恶意蒙蔽。

    总之,重庆打黑,是能够也应该引起我们一番深思的,它沉重地打击了黑社会势力地嚣张气焰,人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中央地决策无疑是英明的。我们希望这种强硬地打击手段能够长久地施行,以确保社会的长期稳定和人民财产生命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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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高院原执行局局长乌小青看守所上吊自杀

    重庆十佳女律师被曝为涉黑官员情妇(组图)

    曾获“重庆首届十佳女律师”称号的胡燕瑜被卷入打黑风暴,重庆市法官学院院长、原重庆市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乌小青落马直接将这位美女律师拖下了水,据全国知名律师周立太透露,胡燕瑜系乌小青的情妇。详细>>

    重庆市抓获涉黑涉恶人员2905人

    重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7件52人 10名厅官落马

    重庆涉黑司法局长文强资产近亿(图)

    涉黑案背后多有保护伞 打黑形成全国一盘棋

    人民网

    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王辉忠在浙江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上强调,浙江打黑除恶形势不容乐观,黑恶势力正处于活跃期、高发期,打击不能偃旗息鼓。他表示,从目前浙江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情况看,涉案人员没有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跟犯罪规律是不吻合的,没有保护伞,黑社会组织不可能长时间生存。这说明打击保护伞的力度还不够。

    2009-11-28 15:38:23.0

    对比毛主席的做法,今天的打黑,其实是

    官员们忍痛割爱罢了

    毛泽东时代是如何整治黑道的?群众路线是法宝(图) 人民网

    毛泽东整治黑道靠什么?靠人民群众,靠坚挺的国家机器,靠人民民主专政。只许他们老老实实,不准他们乱说乱动,如若乱说乱动,立即制裁。使建国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黑道销声匿迹,以至夜不闭户,路不拾遗,老百姓从不为安全问题担心。

    1964年7月,杨勇与罗瑞卿大将陪同毛泽东主席观看北京、济南部队大比武汇报表演。

    新政权封闭了全部妓院,这些受害妇女“抹净铅华面,穿我旧时裳”,在教养院里学跳秧歌舞。

    1949年,毛泽东带领部属“赴京赶考”进驻北平,看到妓院林立、黑道猖獗、满目疮痍,怒不可遏,对时任公安部长兼北京市公安局长的罗瑞卿说;“新中国决不允许娼妓遍地,黑道横行!”便下决心铲出这些毒瘤,关闭妓院,扫黑除恶。

    中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宗族观念、行帮意识影响较深。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制度更替、军阀割据、连年战争,曾使中国的黑社会势力迅速发展,并在全国形成了洪、青、汉、礼、白五大黑社会势力。北平一直是青帮的势力范围。

    据史料记载,1926年前后,“青帮”从天津渗透到北平,并以天桥地区为其主要势力范围。

    北平解放前夕,天桥地区的东西南北四个“霸天”都是“青帮”的头子。“东霸天”叫张德泉,过去在戏班子里当过跟包,曾拜师学过武术,后加入青帮和国民党,成为一跺脚天桥就颤的人物,曾打死伙计马顺子,身负六条人命。

    “西霸天”叫福德成,25岁进京,在天桥以开茶馆为生。后勾结敌伪势力,组织流氓地痞贩卖人口、强奸妇女、开设赌场、经营暗娼,并身负二条人命。

    “南霸天”孙永珍是天桥土生土长的“地头蛇 ”,1947年在天桥开茶馆,后与伪宪警相勾结,霸占他人土地和饭铺。“西霸天”刘翔亭,原为天桥吉祥戏院经理,日伪时期任天桥梨园公会会长,勾结敌伪势力敲诈勒索、强奸妇女,是一贯道坛主。

    1952年4月,公审、处决反革命分子运动。

    解放后的北平,尽快铲除地方黑社会势力是改善社会治安,使民众建立起对新政权信心的重要手段。市公安局层层发动群众揭露地方恶势力的种种罪行,先后3次在天桥地区召开控诉恶霸大会。

    但有相当一部分群众怕变天,不敢控诉,公安干警就挨家挨户地宣传党的政策,群众的积极性终于被调动起来了,纷纷检举揭发。连“北霸天”的干儿子赵清泉也站出来揭发其义父的罪行。

    1951年5月16日,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天坛祈年殿前召开第四次控诉恶霸大会,到会群众达3万人,有19位受害者登台控诉恶霸罪行,当市公安局外五分局宣读“三霸一虎”(东霸天张德泉、西霸天福德成、南霸天孙永珍、林家五虎之一林文华)残害14条人命的罪状时,“ 枪毙三霸一虎 ”、“为死难同胞报仇”口号响彻会场。 “三霸一虎”被吓得面如土色。

    1951年5月18日至20日市政府召开各界人民代表、政协委员联席会议,对市公安局提交的恶霸案卷进行审查,一致同意对天桥恶霸张德泉、福德成、孙永珍、林文华等恶霸处以死刑。至此,全市反对黑社会势力的斗争取得了决定性胜利。

    毛泽东整治黑道靠什么?靠人民群众,靠坚挺的国家机器,靠人民民主专政。

    只许他们老老实实,不准他们乱说乱动,如若乱说乱动,立即制裁。使建国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黑道销声匿迹,以至夜不闭户,路不拾遗,老百姓从不为安全问题担心。

    那时虽然还不富裕,但人民感到生活很温馨。最近薄熙来重庆打黑,就传承了毛泽东这些依靠群众、穷追猛打、除恶务尽的思想,愿其他地方受到感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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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都市报:“黑社会”怎么越打越多?(2009-11-29 11:02:18)

    摘要:据公安部网站消息,近日,全国“打黑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案件1267起,打掉恶势力团伙1.3万多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9万多名。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近日,全国“打黑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案件1267起,打掉恶势力团伙1.3万多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9万多名。(人民网11月27日)

    这个成果特别引人注目,不过,如果我们看看另外一组数据,可能会让我们心里产生一丝不安。此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从2006年起开展的,但在此之前的2000年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有报道称“上千个黑恶犯罪团伙被摧毁”;但是,到了今年为止,我们又“侦办涉黑案件1267起,打掉恶势力团伙1.3万多个”。不仅从数据上我们能感觉这种“越打黑越多”的现象,而且从一些事例中也能鲜活地看到这一点。比如重庆的黑恶势力头目谢才萍,她是从2000年开始在重庆市多个区县开设赌场,而2000年这一年,恰是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

    个中原因,分析起来,比较复杂,首先一点大概就在于,一些地方开展的“打黑运动”,打的是“假黑”,或者打的是“半黑”,而“全黑”却能全身而退。比如众所周知的“重庆黑社会第一保护伞”文强,显赫一时,被誉为“打黑英雄”。但我们万万没有想到,“打黑英雄”竟然是涉黑组织最强的保护伞。又如辽宁沈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张建明,曾因主办辽宁刘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赞为“打黑英雄”。然而,同一个张建明,也因为被控为涉黑团伙提供庇护并接受贿赂而落马。这些现象充分说明,一些“打黑运动”虽然确实是打掉了一些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了一些“黑老大”,但这不过是一种“选择性执法”。

    黑恶势力“越打越多”提醒我们,“打黑”并非在表面上看打了多少黑恶势力和抓获了多少“黑老大”,而是必须除恶务尽“打黑”不仅看抓获了多少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更要看打掉了多少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打黑”也不仅仅是要看“专项行动”声势多么浩大,外表多么光鲜,更应当看到制度是否完善,是否真正铲除了黑恶势力产生的土壤。 □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