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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100md.com 2008年11月19日
     周老虎让我们对真相不再热情

    2008年11月19日 08:52:10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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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南虎照”案二审,周正龙认罪获判缓刑。如果把华南虎事件比作一场战斗,那么我们失败了,包括那些一直关注周正龙案的网民,他们曾经热血沸腾地认为这是一次历史性的胜利,但最终等待他们的仍然是习惯性的失败。

    华南虎照事件闹了400天终于收场了,陕西方面

    “守土”功效明显,事件化小曰周正龙案,其余一干人等全部免于起诉。可怜了周正龙及其家人,为了不坐牢就要背负起所有“罪恶”,更可怜了打虎派还有诸多网友,坚持一年,真相大白,却依旧没有正义。而在陕西方面,众目睽睽之下,事件牵涉各方却几乎全身而退,这就是“打虎”一年的成果?

    华南虎照案最后成了周正龙案,这样的表述,大概一开始就注定了只审判周正龙,不审判背后黑手。于是,诸如周正龙不会PS技术这样的常识,司法机关就可以视而不见;于是,一个疑点多到让人难以置信的事件,最终的结局就在意料之中。现在,皮剥下了,但“无皮的老虎”依旧裸奔。再坚强的英雄也是人,大家终于累了、厌了、烦了、失望了,甚至是绝望了。网民们其实已经不关心周正龙的二审,因为结果早已注定,他们的热情也已耗尽。面对这样的结局,陕西各方或许在偷笑,但当人们对真相不再有热情,那又是多可怕的事。(银玉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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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正龙缓刑的价值和意义

    2008年11月19日 08:35:25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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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正龙事件的终审结果和一审判决相比,对周正龙的罪名认定和量刑幅度都没有变,只是将实体刑改判为缓刑,这就意味着在办理一系列法定手续后,周正龙就可走出看守所,获得有限的自由。安康中院解释称,这是考虑到周正龙认罪态度好。

    或许有人会对安康中院的判决表示质疑

    ,在他们看来,周正龙此前以假虎照“兴风作乱”,又是扰乱办公秩序,又是让政府蒙羞,又是以“人头”应对打虎派人士的挑战,甚至还以司法起诉威胁其他正义人士,活脱脱一派“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给社会带来较大危害,不投入监牢不足以惩戒他。

    这种质疑有一定道理,我也希望周正龙能被关押一段时间,一来可以让他知道行骗的后果,二来可以惩前毖后。不过结合本案事实并依照法治思想来看,判周正龙缓刑,效果应该会更好。尽管此前周正龙对记者和公众保持很强硬的口吻,但自从政府动了真格将他抓进大牢后,他还是迅速承认照片为假,并交代了造假的基本过程。在这次庭审中,他又多次承认自己错了、请求轻判。这些,都适用于法律的缓刑规定。

    就本案社会根源来说,“正龙拍虎”闹剧的首要原因不是周正龙的错,而是有关管理部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习惯。在有关部门的不良心态和此后一系列弄虚作假行为的诱导乃至纵容下,陕西不出周正龙,也会出王正龙、贾正龙之流。趋利避害是人的生物本能,在利益诱惑尤其是政府利益的不正当诱导下,再考虑到政府的刻意袒护,有人敢于欺世盗名并获取利益,是再正常不过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周正龙首先也是受害者。

    法治原则下的刑法理念则告诉我们,对刑罚的运用不应只停留于过去的“报复刑主义”,而应当综合考虑刑罚的社会效应,对犯罪人的刑罚还应考虑刑罚后的系列社会后果。主张将周正龙重判或者关起来的人,多半出于一片正直之心。他们疾恶如仇,看不惯周正龙这种小人之举,但这一心态也有浓厚的报复刑色彩。

    周正龙有罪,但毕竟事出有因。在虎照为假这一真相大白之后,周正龙已从过去的硬嘴转变到今天的认错。对他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又使他获得缓刑,这体现了高超的刑事司法技巧——既能让全社会明白事理,也能让周正龙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还能教育社会。

    反之,如果执意将周正龙关上几年,虽然从刑法上并无太多不当,但这样就会让很多人更加怀疑这次判决是否为有关方面丢卒保帅、让周正龙替罪。刑罚的公正性和社会效果就会大打折扣。(陈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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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老虎案二审改判缓刑3年留下争议空间

    2008年11月19日 10:36:08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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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达12个多小时的法庭审理,打虎、挺虎方的明暗角力,加上周正龙的当庭意外改口,使得本就戏剧色彩十足的周老虎案二审更加值得玩味。直到17日晚10时30分左右,这场马拉松式的二审才最终落幕,已被拘留了4个多月、被法庭认可“认罪态度较好”而获缓刑的周正龙也于18日上午安然返家。然而,“缓刑3年”的改判结果也为公众留下了争议空间。

    周正龙当庭改口承认造假 妻子作证说受林业局指使

    今年9月27日,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周正龙诈骗、非法持有弹药案。法庭当庭宣判:周正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10月10日上午,周正龙正式提出书面上诉意见,并同意妻子委托的律师为他进行辩护。

    17日上午8时30分,假虎照案二审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我所做的都错了,我请求从轻处理,我的上诉理由以《上诉书》为准。”庭审中,周正龙多次承认自己所拍的虎照是假的。而在此前,在其提出上诉并与律师的会面中,周正龙曾表示自己拍摄的是真虎。

    周正龙的突然变口让律师有些措手不及,顾玉树律师反复向周正龙提问:“为什么在这个问题上出现反复?”周正龙说,“我不需要反过来说这件事是真的。(这次)是我最后一次机会,希望法庭帮我减轻负担(刑期)。”然而,在被问到有关“华南虎”照片造假的关键细节时,周正龙却多次回避,屡次用“我回答不了”,“我不清楚”等回应律师。

    “你在拍照时是否使用过闪光灯?”周正龙称“我不清楚”;“照片中的大叶子是怎么来的?”周正龙仍是“我不清楚”。

    由于周正龙在口供和庭审表述中的前后矛盾,顾玉树提出要为周测谎。但法庭合议庭认为,目前在中国测谎结果不能作为法律依据。此外,庭审中的其他证言证词能够相互印证,因此没有测谎的必要,拒绝了顾玉树的申请。

    作为二审重要证人之一,周正龙的妻子罗大翠到庭作证,但周正龙显然不愿让家人作证。罗大翠被传唤作证时说,“老周拍虎照不是为了钱。”她举例说,网易公司要用10万元买华南虎照,周正龙都没有卖。日本记者出500元请周正龙跟虎照合影,周正龙也没有同意。罗大翠还说,周正龙找虎拍虎是镇坪县林业局让他去的,林业局给周正龙安排食宿,提供了很多方便,就是要让周找老虎。

    其间,周正龙显得有些急躁,连续3次打断妻子的证言。他强调“华南虎”照造假都是他一人所为。并反复向审判长提出,不要让他的家人再出庭。周正龙的儿子周松和女儿周鑫最终没有被传唤出庭作证。

    顾玉树认为,周正龙找虎是受政府委派的公务行为,而省林业厅的奖励是临时作出的决定,所以周正龙为奖金诈骗的罪名是不成立的。

    对于私藏弹药罪,辩护律师认为在法律适用上是错误的。周正龙私藏的93枚军用子弹,一部分是上世纪70年代当民兵和猎人时遗留的子弹,已经锈迹斑斑,能否使用未经司法鉴定,如果不能使用就是废铜烂铁;其余的子弹是科考队员临时存放在周正龙处,不能说是周正龙私藏。

    法院:政府人员失职不影响周诈骗罪构成

    法院认定,周正龙实施了拍摄假虎照的行为,目前尚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有周正龙以外的其他人指使、安排或者参与了周正龙拍摄假华南虎照片的造假行为,也没有证据表明假虎照经过了图像拼接处理。

    庭审中最大的举证和辩论焦点集中在“周正龙是不是为奖励造假”。法庭审查认为:本案有大量证人证言证实,周在拍摄假虎照前,就明确知道拍摄到华南虎并上报就会得到重奖,其拍摄动机和目的就是为了骗取奖金;周随同镇坪县政府和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在西安上报照片期间的具体行为表现,也充分证明了他积极追求政府奖金的目的。

    对于辩护人提出的“政府未尽鉴定勘查职责,是华南虎事件产生不良社会反映的主要原因”。法庭认定,周正龙是假照片的制作者,政府有关人员的责任大小并不影响周诈骗犯罪的构成。但关于假华南虎事件所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应认定是对周正龙诈骗罪量刑的从重情节。

    庭审历时12个多小时,安康市中院最终作出判决:周正龙诈骗、非法持有弹药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但考虑到周正龙罪行较轻,且能够如实交待基本事实,有较好的认罪态度和明显的悔罪表现,决定宣告缓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所得两万元奖金上交陕西省林业厅。

    缓刑3年留下争议空间

    沸沸扬扬的周正龙案以“2年半有期徒刑缓3年”告终。对于终审结果,律师顾玉树表示“不是很满意”,但从当事人的角度来说,还是比较满意的,因为“这毕竟给了周正龙自由”。

    二审过程中,“打虎派”代表傅德志、“挺虎派”代表刘立远虽然均提出了作证申请,但未被列入证人名单。而另一位专程从北京赶来旬阳的“打虎派”代表人物——郝劲松则在安康中院专门设立的一个视频旁听室里,同步收看了“庭审直播”。之后,郝劲松在自己的博客发表了最新文章——“我在旬阳法院观看周正龙二审实况”。

    公开审判的案件,每个公民都可以旁听,但一审郝劲松却未能旁听。“法院这次比上次有进步,我上次是连门都进不了。”在舆论的压力下,这次郝劲松得以同步收看庭审直播。但实况转播中,他发现现场并没有坐满,“很明显,这是法院故意不让我去审判庭看。”郝劲松说。

    看到判决结果,有公众提出“假虎照事件引起了全国关注,政府公信力受到很大损害,这一事件的始作俑者在二审中的判决是不是量刑太轻?”

    对此,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王政勋教授认为,虽然周的行已构成诈骗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但都存在可以从宽处理的条件。周以隐瞒事实的方法得到奖励,这和主动索取在犯罪情节上存在差距;至于私藏的93枚子弹,很大一部分起初是合法持有,后在公安机关收缴时未主动上缴,这和起初就非法持有、后拒不交出是有差别的,社会危害程度也不一样,适用缓刑是合理的。

    “二审判决没有违背法律规定,也体现了一定的民意。”西北政法大学喻贵英教授认为,该案主体是贫困的山区农民,过重量刑对其本人改造没什么好处,也没太大意义,从轻量刑体现了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

    周正龙案的二审宣判也在网络上引发了讨论。庭审刚结束,有门户网站的相关留言已高达5万余条。

    有网友说,周正龙对拍摄时间、拍摄距离等细节屡次改口,拍照者另有其人。也有人提出,处理结果没有伤到任何当初想从中得到好处的人,不过走了个过场而已。

    有公众撰文认为,周正龙的认错,不能永远掩饰事件幕后的真相。法官、检察官都应负有用足够的事实说明周正龙幕后有无指使者、帮助者的职责,不能对这一问题放任不管。

    还有网民评价:这个判决妙就妙在“缓刑3年”,至少3年内周正龙是不敢吭声的,至于3年后,早已事过境迁,周正龙就算再跳出来,也掀不起啥波浪了。“如果周老虎案真得还另有隐情的话,那么此判决就真可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妙判。” (孙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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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正龙“认罪”的“七宗最”

    2008年09月28日 08:44:11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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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正龙替谁做了靶子?/张兮兮 来源:中国网

    张成才

    就这样,周正龙在法庭上“招”了——9月27日下午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处周正龙犯诈骗罪、非法持有弹药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他坚称造假系一人所为,并无他人参与;周正龙,老老实实地“认罪”了,于是在庭审前被几个法律专家所预估的判刑4-5年的结果并未出现。老周似乎挺满意,因为他当庭未表示上诉意愿。

    民间有句大俗话,叫“笑死个苍蝇”,以来讽刺挖苦嘲笑那些不合常理的事或人。而“周老虎”事件在公开审理之后的结果,就属于这种能笑死苍蝇的范畴之内,但笑死的不是一只苍蝇,相信是一大堆苍蝇。关于其是能笑死一大堆苍蝇的,笔者整理出周正龙“认罪”全过程的“七宗最”——

    最不避嫌的“避嫌”——“周老虎”事件事发陕西,涉及从陕西省厅级单位到陕西镇坪县级政府部门以及诸多官员,从司法伦理上来说应该采取异省审判的方式以避嫌才对,然而现实却是——为了“避嫌”,“周老虎”案是经案发地镇坪县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上级单位指定旬阳县法院审理此案。 这,也叫“避嫌”?

    最不合理的“合理”——根据司法规定,任何一个公民在受审判时都有权力自由选择自己的辩护人。然而,尽管全国有那么名律师表达了愿意为周正龙免费打官司的愿望,也有律师直接跑到周家约见周妻,周正龙大叔却在羁押期间匪夷所思的打了一张2000元钱的欠条“自己”请了一个连自己老婆都没见过的律师——当年代理邱兴华案件却不肯替邱兴华申请精神鉴定的、“著名”的张勇律师。放着免费的不用,却“自己”打欠条花钱请律师,这与常人常理简直相去十万八千里。 最隐蔽的“公审”——“周老虎”事件的审判法院,一直面对媒体声称是“公开审判”,却因“座位有限”而对闻风而来的媒体进行“审核”,能进入法庭的媒体寥寥。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自从周正龙被抓走以后就再没见过其面的周妻与周子竟然也不在旁听庭审的“名单”之内。这次“公审”,口气是相当的“公开”,作风却是相当的隐蔽。

    最无情的“情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周妻罗大翠明确表示,自己在庭审之间就已经向旬阳法院提出了旁听庭审以及为丈夫周正龙更换律师的要求,她从今年4月份周正龙离开家接受调查以后,就再也没有见到丈夫。然而旬阳法院审判员马志军代表法院就罗大翠的两项申请做出说明:一、周正龙妻子罗大翠、儿子周松做为本案证人,按照相关规定不得旁听庭审。但罗大翠会不会出庭作证,法院未作出答复。二、周正龙做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在已经选定律师的情况下,他人无权申请为其更换律师。如此的结果是:周妻在庭审时间焦急之下两次强闯法庭欲见丈夫而未果。

    最巧合的“时间”——回顾“周老虎”事件的历程,发现几个非常“巧合”的时间点——2008年2月3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对陕西省林业厅在“华南虎照片事件”中“违反政府新闻发布制度”进行公开通报批评,次日陕西省林业厅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发出《向社会公众的致歉信》,这个时间在春节长假即将开始之前,将媒体的跟进与评论几乎消融于无形之中;2008年6月29日,陕西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华南虎照片”系周正龙造假,这个时间是汶川地震仍处于全球关注的救助期间,而周正龙实际上是4月已被带走调查;据媒体报道,9月23日为“周老虎”事件审判日,而法院急忙辟谣,并称事件未定,却又在很短时间内公布9月27日公审,这一天“神舟七号”正在巡天,中国航天员第一次出舱“漫步”……这一系列时间,是巧合还是故意?

    最含糊的“坦白”——周正龙在庭上坚称“华南虎照片造假过程中”所有行为都是其独自进行的,并没有其他人参与,但涉及细节问题时,周正龙大多回答不知道。作为“唯一”造假者,如果细节他都不知道,那么谁知道?

    最悬疑的“结局”——公安和检方都称“周老虎”是一人作假而以此提起公诉,周正龙在庭上也坚称所有行为都是其独自进行的,那么这个结局就为“周老虎”事件留下了诸多悬疑——一个农民是怎样搬动“田鼠专家”“金鱼专家”为虎照进行证真鉴定的?是谁打印悬挂了镇坪县那硕大的“闻华南虎啸”的招牌广告?是谁进京游说有关专家为镇坪有虎做证真鉴定?最重要的,根据法学专家郝劲松等所判断的按照诈骗罪、非法持有弹药罪数罪并罚可被判4~5年的预测,以及公诉方对周正龙两罪各判3年以内的提议,为何与法院的2年半判罚差距这么大呢?是专家失准?还是法院轻判?那为何要轻判?

    以上“七宗最”,别说在司法中是否合乎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即使于人情世故而言也宗宗不合常理,但却恰恰在一宗案中同时并存。是以,可笑之处能笑死的不只一只苍蝇,而是一堆!但可笑之余,为何我们的心情却分外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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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周正龙到张志国看舆论被报复

    ?洪巧俊

    还有一个多月,就到了年末,然而一些年初发生的事,就提前总结了。比如1月1日出版的《法人》杂志(法制日报社主办)刊发了记者朱文娜采写的《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报道了西丰县商人赵俊萍遭遇的“短信诽谤”案。1月4日,西丰县公安局多名干警赶到法制日报社对该记者进行拘传。一时成为全国性大新闻,被网民称为“史上最牛县委书记”。 随后铁岭市委决定,责令张志国引咎辞职。时隔9个月张志国履新,职务是沈(阳)铁(岭)城际轨道(轻轨)交通工程办公室副总指挥。于是《中国青年报》又以题《辽宁“最牛县委书记”东山再起 网友惊呼后台很硬》,说这一消息一传开,各大网站上网民纷纷惊呼,有人干脆猜测说:张志国后台很硬,水很深!

    其实,在我们这块土壤上,像张志国这样“东山再起”的官员已是屡见不鲜。只不过是那些官员不像张志国这样,是被舆论监督“拿下”的。记得2003年9月3日,我在《外滩画报》发表了《孙小虹为什么“东山再起”》 ,不过人家是一个省部级干部,“咸鱼翻身”被任命为云南省外贸厅长兼党组书记,是降了级的,要说张志国“水很深”,那绝对没有孙小虹“水很深”。然而,张志国的“咸鱼翻身”,职务没降,履新却是个肥缺,别小看这个办公室副总指挥。不过对于张志国的履新,铁岭市有一个最好的解释,那就“我们非常珍惜纳税人的钱,总不能老让张志国同志拿纳税人的钱不干事,已经让他领了9个月的工资了,再不让他去工作,就太对不起人民大众了。”

    曾经有人对张志国如此评价,堂堂一个县委书记,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进京拘传进行正常舆论监督的记者,法律竟成挟私报复之工具,可见其作风跋扈已到何种程度,也可见一些地方官员对舆论监督的嚣张态度。如今铁岭市委让舆论监督引咎辞职的官员“东山再起”,是不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如果说“西丰警察进京抓记者事件”,法律竟成挟私报复之工具,那么,铁岭市委对张志国的重新任命,就是把人民群众交给的权力用来报复舆论监督。

    由“西丰警察进京抓记者事件”,我还想到了“正龙拍虎事件”。这个从猪年一直争议到鼠年的“老虎”,也在这个月的17日尘埃落定了。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华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龙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判决被告人周正龙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有媒体说,“周认罪系出于现实考虑”,这个判断应是正确的。周正龙虽然忽悠全国人民,但他却没有忽悠自己,没有忽悠背后的其他部门和利益集团。当周正龙听到这个终审判决时,周正龙脸上露出了笑容。这个笑是周正龙始终坚持“一个人在战斗”的胜利微笑。或许那一刻他会看着一直坚持要做无罪上诉的老婆孩子,心中会如此默默地倾吐:“你们真傻,我不把问题全自己扛,还能和你们一起回家吗?”如果没有背后的其他部门和利益集团参与忽悠,法律竟能如此“宽厚”?

    “虎照门”就这样“总结”了,它的黯然落幕不知是在戏弄公众,还是在报复舆论监督?应该说,无论是“西丰警察进京抓记者事件”,还是“正龙拍虎事件”,对于当地的官员来说都是最好的“总结”,他们最终是胜利者,而作为监督的公众们却是失败者。

    “总结”不是民众写,舆论监督了又能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