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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2日
“封口费”背后有多少真问题
10月27日,《中国青年报》一篇关于真假记者排队在山西瞒报矿难的干河煤矿领取“封口费”的新闻,震惊国内外,11月1日,中华记者协会也公开表示,要打击新闻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我认为,对于此类事件,仅仅处理几个拿“封口费”的媒体和记者,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这一事件只是一个爆发口,其背后暴露的真问题太多了,这里仅谈几个表面的现象:
毫无疑问,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纪检监察等专门机构的监督一起,构成多种形式的监督网络,其中,由于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播迅速、覆盖面广,舆论监督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是,现实生活中,与人民群众迫切需要主流媒体加大监督力度的愿望相反,主流媒体舆论监督功能难以正常发挥,就为一些非主流的媒体利用舆论监督留下了空间。
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中,对于那些违法犯罪的单位或个人来说,无论是正规的主流媒体,还是非主流媒体,只要是舆论监督,他们就害怕,就怕公开、怕见阳光,所以,无论真假记者,只要能花钱消灾就行。还有一个原因是,违法违规的单位也深知新闻系统的“潜规则”----对于曝光的新闻,越是正规的媒体,审批层次越多,领导还要承担风险;而越是非主流的媒体,曝光的几率反而越大,因此对所谓的“假记者”更不能轻视。
看看我们的现实,也正是这样:比如广大老百姓身边的违法违纪问题曝光,或者是“出口转内销”,或者是国家级、外地的媒体都曝了,本地媒体才转载,地方媒体地方问题监督难根深蒂固;地方媒体是这样,国家级媒体监督功能也在弱化,在全国基层群众中影响较大的《焦点访谈》节目,当年推出时,曾说是对当日新闻联播节目中焦点新闻的延伸,现在这一特点基本没有了;再看在全国影响比较大的事件,像广州的孙志刚案件,山西的黑砖窑、包括最近的三鹿毒奶粉事件等,几乎没有一件是我们的党报党刊公开的。我们的主流媒体有着天然的采访报道资源优势,有着最优秀的记者队伍,如果此类全国重大监督类报道长期与主流媒体无缘,在中国新闻史上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
公开,是公开者的通行证;卑鄙,是卑鄙者的座右铭。那些违法违规行为,即使权力再大,隐蔽再深,也怕公开,也怕监督,因此,我们的主流媒体应当义不容辞的承担这一责任,这是历史的需要和人民的呼声。在中国的新闻界,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正义的记者总是主流,我们的体制应当为勇于担当风险的媒体和记者创造条件。在这方面,《中国青年报》如果能跟踪报道一些记者采写的重大监督类稿件被有关部门毙掉的细节和原因,并公开见报,其影响不亚于这次“封口费”事件的曝光。
与此相联系的是,我们有必要对“假记者”的定义进行分析。“假记者”这个称谓,在《辞海》里恐怕查不到,因为这是一个新的名词,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和新闻体制的管理而出现的。我认为,对“假记者”的定义,涉及到一个很大的群体,新闻出版署应当对此有所界定。最起码像现在一些人认为:凡是不持有“署证”而在社会从事新闻采访工作的都是“假记者”的定义,是不完全的,也是不客观的。据《人民网》2008年2月20日报道:2007年5月,根据权威部门最新统计,全国已发放新闻记者证约17万个(含广电业2004年领取的81152个)、广播电视记者证(13.4万个)和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证(1.65万个)合计15.08万个。扣除重复计算,总计记者证数量约24万个。而全国新闻界号称75万新闻工作者,按三分之二估算全国新闻采编人员有50万名。以此计算,全国新闻采编人员平均持有记者证的比例约为48%,则平均无证率为52%。难道说,这52%的新闻从业人员都是“假记者”?
其实,从现实情况看,对大多数没有“署证”的记者来说,其身份在供职的新闻单位合法的前提下,应当说是实习记者、聘任记者,并且这样身份的人,在不少新闻单位,都是业务骨干,都怀有满腔热情献身新闻事业。但中国的事情就是这样,“有证不采访、采访没有证”的情况随处可见。有关部门不能把这类人员在冒着风险采访时称为单位的记者,一出事就说是“假记者”,这对他们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客观的。
真正的“假记者”应当是,其新闻单位就是假冒的,或者新闻单位是真的,而该单位并没有与当事者建立劳务用工手续。从这次报道的山西“封口费”事件看,既然记者在登记表上填写了所在新闻单位,其真正意义的“假记者”身份是很小的,最有可能的是没有“署证”的真记者。
有报道称,对收取“封口费”的记者,要以“诈骗罪”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样的司法程序,真正实施,大概有些难度,也有违社会公平,刑法不应当成为某些权力部门的橡皮筋,想怎么伸就怎么伸。因为从法律角度看,“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的事实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从“封口费”事件看,无论是真记者,还是没有“署证”的所谓“假记者”,多数并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是以“宣传费”、“订报费”等名义给了单位;还有,这些记者在收取“封口费”过程中,并没有虚构事实,并没有隐瞒自己的“记者”身份,只是违法单位“主动”给的,与“诈骗罪”构成要件是不符的。因此,对“封口费”记者,实施法律追究,应当慎重。
“打出租车上山,开奥迪下山”。我想,大多数读者可能都注意到《中国青年报》报道中的这句话。如果真这样的话,当地违法矿主就太猖狂了,有关部门的渎职行为就太严重了。因为道理很简单:企业是追求利润的,其能够给记者一台奥迪车的“封口费”,其违法的成本绝对要比这一代价高出许多倍。我们的社会,应当把重点放在惩治违法企业的环节上,减少滋生“封口费”的土壤,这才是治本之策。
从新闻管制方面看,我们希望通过“封口费”事件,能够推动我国的新闻立法,使舆论监督的大环境更加宽松,一个开放、法制的社会,不应当频频向违法者释放舆论监督越来越难的政策信号。李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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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排队领封口费有苦衷?
当一个年轻的传媒人读到罗纳德·斯蒂尔那本厚厚的《李普曼传》时,就是他化身为普罗米修斯的时刻。但是,他肯定没有意识到,他获得了普罗米修斯为人类谋取幸福火种的理想,却没有准备好像普罗米修斯那样忍受宙斯的惩罚和神鹰的啄食。在这里,或抛弃理想的火种,或继续忍受折磨和痛苦,成为传媒人不可回避的人生命题。
眼下,在同一事件中,我们看到了两种新闻人的选择。据10月2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西部时报驻山西记者戴骁军接到山西干河煤矿矿工举报,41岁的矿工吉新红在矿内被闷死。事故发生后,煤矿未向上级报告,反而为闻风而来的各地的所谓“记者”发放“封口费”。9月25日晚,戴骁军拍摄留下了中国新闻界耻辱的一幕:一场矿难发生之后,真假记者争先恐后地赶到出事煤矿去领取煤矿发放的“封口费”。
争先恐后到出事煤矿领取“封口费”的有真记者,也有假记者,真不知道是假记者借了真记者的威风,还是真记者借了假记者的无耻。唯一肯定的是,这么多“记者”争先恐后领“封口费”,从一定程度上讲,正是当地舆情的折射,正是领“封口费”传统的延续和异化。不必讳言,当下,某些地方确实有“记者”敲诈、勒索,牟取私利的现象。比如,10月24日新华社报道,河北蔚县李家洼煤矿井下炸药爆炸事故发生后,在矿主的买通下,当地官员与记者收取了好处费、掩口费,使这起特别重大伤亡事故瞒报达两个月之久。
然而,这并不足以让我们感到悲观。新闻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特点之一,就是一个人讲的真话,可以击破成千上万个人的谎言。甚至可以说,一场矿难发生后,几十名记者赶到出事煤矿领取煤矿发放的“封口费”,并不是中国新闻界耻辱的一幕。应该看到,在这些人群中,还有戴骁军赫然站在他们外边,以一个记者的良知,传递事实真相。无数事实证明,真相总在真相背后,最终的胜利还是属于有良知的媒体人。是媒体,让“记者”领取“封口费”这一事实大白于天下,让河北蔚县李家洼煤矿井下炸药爆炸事故大白于天下,让山西娄烦县山体滑坡事故大白于天下,让无数个的矿工兄弟的亡灵没有无声无息地离开这个世界。
也就是说,掩盖真相者欲盖弥彰的现实境遇,就是新闻舆论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结果。记者或真或假,记者或沉默或瞒报,但是,只要有一个记者的良知在,一丝一毫的真相,会通过他们的良知被放大,大到任何权势都无法掩盖。金钱买来的沉默和墨写的谎言一样,难以剿灭血写的历史和真相。
更何况,某些记者做“沉默的大多数”,也不是没有客观的隐情。就矿难来讲,长期以来,已经形成了瞒报或者不如实汇报的传统。这是因为,死几个人和损失多少钱,不仅与企业的命脉相连,而且与官员的仕途相连。在权力和金钱夹缝中生存的媒体人,角色其实相当尴尬。无形的新闻纪律要求媒体人不能“添乱”,资本则胁迫媒体人不能“抹黑”。
当然,这样说,并不是为某些丧失职业道德和良知的记者开脱。人世间的事情之所以复杂,就在于任何事情的来龙去脉,无不牵涉诸多利益纠葛。试想,如果现在的舆情能让媒体在政府和企业之间保持独立品格,那就没有“封口费”之说了。说得更难听一点儿,政府履行了本职之责,矿难还会发生吗?矿难发生后,政府不配合企业买通记者,企业自己能“摆平”吗?企业只给记者“封口费”,能封住真相吗?
政治是平衡的艺术,新闻也是,只不过,新闻平衡的是人心,而平衡人心的第一要义,就是传递、交流真相。但是,诚如资深媒体人熊培云所言,“如果只有自上而下的旨意、说教,而没有平等的对话,媒体就会失去其特有的交流功能”。更可拍的是,媒体失去了特有的交流功能,难免让媒体人左右摇摆,其中一部分难免会丧失职业道德和良知。
一个赫刺克勒斯缺席的时代,难道说,只是普罗米修斯的悲哀?
[孙学涛 原题:记者排队领封口费不只是新闻界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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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口费也是分层级的
封口,可不只是排排队、领领钱这么简单。根据主攻对象和效果不同,可以自上而下分出不同层次。
初级层次:公关对象多为普通小记者,想封的内容无非是在炊饼面掺吊白块,用泔水油炒菜之类的事情,收买费用常常为稿费的数倍。为保持合作关系,公关者还常常会帮记者当线人,揭发其他同业。但由于层级太低,收买行动本身时常被曝光,也可能会成为记者暗访的内容,作为看点发布。
比此高一级的,是针对媒体中层的。其收买行动通常不是在新闻发生的当下,而是养兵千日,用在一时。常见的方式多是逢年过节,“礼”尚往来。这样一旦东窗事发,一个电话就可以摆平,或者根本不需要电话,多年培养的交情就足以摆平。
再高一层,就轮到总编一级媒体高层了。到这个级别,封口费就不叫封口费了,那得叫广告费或者业务费了。收买行动对外则堂皇为合作伙伴或者江湖义气。有了这层关系,他们自然会成为重点保护对象,即使被卷入丑闻,媒体也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最高层级,根本就不把媒体当一回事,搞定媒体有些主管官员,将自己的单位或者企业列入有关部门的保护名单即可。结果便是,自己的企业仿佛穿了乌龟壳,刀枪不入;更狠的则是,在自己的周围布上高压电,谁碰谁死。不用初级地与媒体进行零售式的交流,而是一次性批发打捆买保险。这样的投入当然就更加不足为外人道了。
当然,也有摆不平的时候,比如对付自己管辖以外的更高级媒体。这时的“封口”就不能仅仅靠做“减法”了。常见的方式有“无中生有”,比如指挥下辖媒体,对治下所发生的新闻进行梳理分类,凡有利的,要大肆宣传,以求混淆视听,先声夺人;还有“有中生无”的操作,那就是针对所谓本地的负面新闻,如农民上访、矿难、豆腐渣工程垮塌等等,不惜花钱买断。
由此就可以看出,到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去的那些卖光碟订报纸之徒,是多么低级和浅层。他们还真是败坏“媒体公关”四字。
无良公关凸显媒体病变
媒体是做什么的?昆明市委书记仇和最近讲得好,媒体就是社会的保健医生,她的职责主要是帮助社会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但媒体要履行保健之责,需要一个基本的前提,就是她自己必须是健康的。遗憾的是,媒体健康状况并不理想。
无须罗列更多案例,三鹿过关斩将的历史,已经可以看作媒体的病理切片。
三鹿并不是这次才被捉住。三年前,三鹿已经在“大头娃娃”事件中出尽风头,当时媒体披露了45家问题奶粉名单,三鹿榜上有名。但是仅仅过了17天,三鹿就咸鱼翻生,把自己从问题奶粉名单中拿了下来。这背后究竟发生了怎样鲜为人知的故事,应不难想象。而对媒体人来说,最沮丧的莫过于媒体的失守。媒体不仅对可疑的危机公关没有监督,反而欣欣然与之携手,配合危机公关,对三鹿最终化险为夷起到了重要作用。
不能不承认,在与无良企业的较量中,消费者事实上处于绝对弱势的地位。由于法治不彰,对无良企业几乎不存在有效制约,无良企业因此拥有几乎是绝对的自由,它们不仅能够恣意作假,而且能够调度一切它们需要调度的强势资源为自己保驾护航,使自己可以突破社会的层层防线。无良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历史,往往都是社会强势资源不断劣质组合的历史,往往都是公序良俗节节败退的历史,往往都是社会人文环境不断恶化的历史。
而在无良企业能够调度的多种强势资源中,媒体资源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军。所以三聚氰胺这出大戏刚刚揭幕,马上又有了三百万巨资摆平某搜索引擎的传闻。如果说三年前三鹿到底以何种手段摆平各路诸侯至今成谜,那么此次传闻,则让一个我们平时所知不多的新型产业正式浮出了水面。这就是所谓的危机公关产业,说白了就是丑闻消音器。你闯祸,我摆平,只要你愿意埋单。某搜索引擎虽已矢口否认,但这种潜规则在业内大行其道,其实早已经是公开的秘密。这种产业的存在,本身就是社会良知的杀手,因为它是把公共危机转化为自己的商机,是从别人的苦难中牟取暴利。所以,它的每一个毛孔都沾着血。把它称作逐臭产业,或不算过分。
三鹿过关斩将的过程,凸显媒体不断病变的过程。三鹿根本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不具备什么超自然的力量,只要社会免疫系统能够正常发挥作用,区区三鹿根本不可能肆虐当世。只是社会病变尤其是媒体病变放大了三鹿的力量,才令其如入无人之境。
健康的社会需要媒体保健。但如果媒体不是负责任的媒体,不是首先对人民的生命和健康负责任的媒体,那么指望媒体防微杜渐,无异缘木求鱼。当务之急,是让媒体恢复正常机能。媒体必须从潜规则的制约下挣脱出来,敢于向公众报道一切,让公众了解真相,了解一切可能存在的威胁,这样的媒体才是阳光媒体,干净媒体,专业的媒体。拥有这样的媒体,我们才能重建社会免疫系统。否则,无良企业就仍然防不胜防,我们就仍然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能保护。那么我们今天拥有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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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山西: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戴骁军和网友“直播山西”几乎是冒着生命危险拍摄的图片以“一图胜千言”的威力撕开了“封口费”的一角。事件曝光后引起各大媒体的哗然,戴骁军因揭露“封口费”,一夜成名.坐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多家国内外媒体都对其做了专访,内容均离不开 “封口费”。此次事件,在中国新闻史上会留下浓重的一笔。
《中国青年报》报道中戴骁军以记者身份出现后,《西部时报》发函《中国青年报》,戴骁军不属于《西部时报》记者,仅是通讯员,戴与报社没有劳动聘用关系。并且称他在网上披露封口费事件属于个人行为。就这样被娘家扫地出门,戴骁军也成了假记者中的一员.
戴和“直播山西”冒着天下之不韪,揭露了流传许久、公开的秘密---“封口费”,为此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对于封口事件,“直播山西”我无言又不能无言,不管将来结果如何,我们做到了常人没勇气做的事,但戴作为一名从事新闻多年的老新闻人来说,他又做了不该做得事,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不懂得舆论监督造成的后果,他冒了天下之大不韪,、凭一时的冲动,实名叫板,他错了,“大错而特错”。
不少新闻单位业务骨干,大多数没有“署证”, 如果立功受奖就是好同志好记者。一但出点事就成“假记者”了。戴骁军迈入假记者行列,其实在意料之中。
假如当初“直播山西”接受采访,说自己是中国公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享有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又会是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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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忘了拿杨佳案的封口费(转)
为什么一个政党会拒绝民众害怕真相呢,新华社作为谎言社或新谎社才是唯一不变的真理。他们为谁在说谎,说谎的传媒依靠什么来生存,谎言支撑了谁的地位,为什么需要这么多的谎言。
每一次出了事,总是党支书记被记过或免职,用此消解牢狱之灾。记过或免职这是党内的事,就不必再用来遮人眼目,既然你们晋升提拔时都没有问过谁,免的时候也就免提罢了。再说千万党员的党,是不会因为个把支书走神,几百个大小官员携款出逃而萧条的,前赴后继才是党的优良传统。
08年的灾难不穷,在多难兴邦的激情中,灾难总是有喜讯乐闻随之。近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已派出一名副司长带队的调查组,正在山西调查山西霍宝干河煤矿矿难发生后的“封口费”。
这才是国家级的幽默,中国的新闻媒体,或是记者,有哪一家、哪一个没有被“封口”,他们自从生下来就一直被封着口,中国人骂人,生个孩子没屁眼,指的就是中国的新闻人。不信看看有谁可以说敢说没有被封吗。被山西地方黑恶势力封为封,被宣传部封,被国家封就不为封了。大小矿难封口为封,四川地震豆腐渣,傻逼奥运庆典,杨佳案的执法者犯法的封口就不为封了。封口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特色,是永不衰败的中国制造。国家是老大,老大可以封,老二要封不是不可以,但总不能总是瞒着老大,要都这样,老大不就没得可封了。
再者就是封也不能付费,这事就坏在付费上了,塌了砸死了几十口子人算什么,年年月月如此,两百真假记者排队,聚在一起点票子,确实很不雅观。学学宣传部,新华社,新闻总署,中央台几十年来封了多少口都从来都是不计利益,几十年如一日的欺瞒视听制造谎言,做的多么清廉啊。
时代不同了,市场经济要学会经济发展的规律。终会有一天,所有被封过口的,都会伸手向封者索要封口费的,尽管他们大多都没有口。看来封口是必然,只是封口收费要合理些。
10月27日,《中国青年报》一篇关于真假记者排队在山西瞒报矿难的干河煤矿领取“封口费”的新闻,震惊国内外,11月1日,中华记者协会也公开表示,要打击新闻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我认为,对于此类事件,仅仅处理几个拿“封口费”的媒体和记者,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这一事件只是一个爆发口,其背后暴露的真问题太多了,这里仅谈几个表面的现象:
毫无疑问,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纪检监察等专门机构的监督一起,构成多种形式的监督网络,其中,由于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播迅速、覆盖面广,舆论监督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是,现实生活中,与人民群众迫切需要主流媒体加大监督力度的愿望相反,主流媒体舆论监督功能难以正常发挥,就为一些非主流的媒体利用舆论监督留下了空间。
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中,对于那些违法犯罪的单位或个人来说,无论是正规的主流媒体,还是非主流媒体,只要是舆论监督,他们就害怕,就怕公开、怕见阳光,所以,无论真假记者,只要能花钱消灾就行。还有一个原因是,违法违规的单位也深知新闻系统的“潜规则”----对于曝光的新闻,越是正规的媒体,审批层次越多,领导还要承担风险;而越是非主流的媒体,曝光的几率反而越大,因此对所谓的“假记者”更不能轻视。
看看我们的现实,也正是这样:比如广大老百姓身边的违法违纪问题曝光,或者是“出口转内销”,或者是国家级、外地的媒体都曝了,本地媒体才转载,地方媒体地方问题监督难根深蒂固;地方媒体是这样,国家级媒体监督功能也在弱化,在全国基层群众中影响较大的《焦点访谈》节目,当年推出时,曾说是对当日新闻联播节目中焦点新闻的延伸,现在这一特点基本没有了;再看在全国影响比较大的事件,像广州的孙志刚案件,山西的黑砖窑、包括最近的三鹿毒奶粉事件等,几乎没有一件是我们的党报党刊公开的。我们的主流媒体有着天然的采访报道资源优势,有着最优秀的记者队伍,如果此类全国重大监督类报道长期与主流媒体无缘,在中国新闻史上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
公开,是公开者的通行证;卑鄙,是卑鄙者的座右铭。那些违法违规行为,即使权力再大,隐蔽再深,也怕公开,也怕监督,因此,我们的主流媒体应当义不容辞的承担这一责任,这是历史的需要和人民的呼声。在中国的新闻界,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正义的记者总是主流,我们的体制应当为勇于担当风险的媒体和记者创造条件。在这方面,《中国青年报》如果能跟踪报道一些记者采写的重大监督类稿件被有关部门毙掉的细节和原因,并公开见报,其影响不亚于这次“封口费”事件的曝光。
与此相联系的是,我们有必要对“假记者”的定义进行分析。“假记者”这个称谓,在《辞海》里恐怕查不到,因为这是一个新的名词,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和新闻体制的管理而出现的。我认为,对“假记者”的定义,涉及到一个很大的群体,新闻出版署应当对此有所界定。最起码像现在一些人认为:凡是不持有“署证”而在社会从事新闻采访工作的都是“假记者”的定义,是不完全的,也是不客观的。据《人民网》2008年2月20日报道:2007年5月,根据权威部门最新统计,全国已发放新闻记者证约17万个(含广电业2004年领取的81152个)、广播电视记者证(13.4万个)和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证(1.65万个)合计15.08万个。扣除重复计算,总计记者证数量约24万个。而全国新闻界号称75万新闻工作者,按三分之二估算全国新闻采编人员有50万名。以此计算,全国新闻采编人员平均持有记者证的比例约为48%,则平均无证率为52%。难道说,这52%的新闻从业人员都是“假记者”?
其实,从现实情况看,对大多数没有“署证”的记者来说,其身份在供职的新闻单位合法的前提下,应当说是实习记者、聘任记者,并且这样身份的人,在不少新闻单位,都是业务骨干,都怀有满腔热情献身新闻事业。但中国的事情就是这样,“有证不采访、采访没有证”的情况随处可见。有关部门不能把这类人员在冒着风险采访时称为单位的记者,一出事就说是“假记者”,这对他们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客观的。
真正的“假记者”应当是,其新闻单位就是假冒的,或者新闻单位是真的,而该单位并没有与当事者建立劳务用工手续。从这次报道的山西“封口费”事件看,既然记者在登记表上填写了所在新闻单位,其真正意义的“假记者”身份是很小的,最有可能的是没有“署证”的真记者。
有报道称,对收取“封口费”的记者,要以“诈骗罪”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样的司法程序,真正实施,大概有些难度,也有违社会公平,刑法不应当成为某些权力部门的橡皮筋,想怎么伸就怎么伸。因为从法律角度看,“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的事实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从“封口费”事件看,无论是真记者,还是没有“署证”的所谓“假记者”,多数并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是以“宣传费”、“订报费”等名义给了单位;还有,这些记者在收取“封口费”过程中,并没有虚构事实,并没有隐瞒自己的“记者”身份,只是违法单位“主动”给的,与“诈骗罪”构成要件是不符的。因此,对“封口费”记者,实施法律追究,应当慎重。
“打出租车上山,开奥迪下山”。我想,大多数读者可能都注意到《中国青年报》报道中的这句话。如果真这样的话,当地违法矿主就太猖狂了,有关部门的渎职行为就太严重了。因为道理很简单:企业是追求利润的,其能够给记者一台奥迪车的“封口费”,其违法的成本绝对要比这一代价高出许多倍。我们的社会,应当把重点放在惩治违法企业的环节上,减少滋生“封口费”的土壤,这才是治本之策。
从新闻管制方面看,我们希望通过“封口费”事件,能够推动我国的新闻立法,使舆论监督的大环境更加宽松,一个开放、法制的社会,不应当频频向违法者释放舆论监督越来越难的政策信号。李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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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排队领封口费有苦衷?
当一个年轻的传媒人读到罗纳德·斯蒂尔那本厚厚的《李普曼传》时,就是他化身为普罗米修斯的时刻。但是,他肯定没有意识到,他获得了普罗米修斯为人类谋取幸福火种的理想,却没有准备好像普罗米修斯那样忍受宙斯的惩罚和神鹰的啄食。在这里,或抛弃理想的火种,或继续忍受折磨和痛苦,成为传媒人不可回避的人生命题。
眼下,在同一事件中,我们看到了两种新闻人的选择。据10月2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西部时报驻山西记者戴骁军接到山西干河煤矿矿工举报,41岁的矿工吉新红在矿内被闷死。事故发生后,煤矿未向上级报告,反而为闻风而来的各地的所谓“记者”发放“封口费”。9月25日晚,戴骁军拍摄留下了中国新闻界耻辱的一幕:一场矿难发生之后,真假记者争先恐后地赶到出事煤矿去领取煤矿发放的“封口费”。
争先恐后到出事煤矿领取“封口费”的有真记者,也有假记者,真不知道是假记者借了真记者的威风,还是真记者借了假记者的无耻。唯一肯定的是,这么多“记者”争先恐后领“封口费”,从一定程度上讲,正是当地舆情的折射,正是领“封口费”传统的延续和异化。不必讳言,当下,某些地方确实有“记者”敲诈、勒索,牟取私利的现象。比如,10月24日新华社报道,河北蔚县李家洼煤矿井下炸药爆炸事故发生后,在矿主的买通下,当地官员与记者收取了好处费、掩口费,使这起特别重大伤亡事故瞒报达两个月之久。
然而,这并不足以让我们感到悲观。新闻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特点之一,就是一个人讲的真话,可以击破成千上万个人的谎言。甚至可以说,一场矿难发生后,几十名记者赶到出事煤矿领取煤矿发放的“封口费”,并不是中国新闻界耻辱的一幕。应该看到,在这些人群中,还有戴骁军赫然站在他们外边,以一个记者的良知,传递事实真相。无数事实证明,真相总在真相背后,最终的胜利还是属于有良知的媒体人。是媒体,让“记者”领取“封口费”这一事实大白于天下,让河北蔚县李家洼煤矿井下炸药爆炸事故大白于天下,让山西娄烦县山体滑坡事故大白于天下,让无数个的矿工兄弟的亡灵没有无声无息地离开这个世界。
也就是说,掩盖真相者欲盖弥彰的现实境遇,就是新闻舆论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结果。记者或真或假,记者或沉默或瞒报,但是,只要有一个记者的良知在,一丝一毫的真相,会通过他们的良知被放大,大到任何权势都无法掩盖。金钱买来的沉默和墨写的谎言一样,难以剿灭血写的历史和真相。
更何况,某些记者做“沉默的大多数”,也不是没有客观的隐情。就矿难来讲,长期以来,已经形成了瞒报或者不如实汇报的传统。这是因为,死几个人和损失多少钱,不仅与企业的命脉相连,而且与官员的仕途相连。在权力和金钱夹缝中生存的媒体人,角色其实相当尴尬。无形的新闻纪律要求媒体人不能“添乱”,资本则胁迫媒体人不能“抹黑”。
当然,这样说,并不是为某些丧失职业道德和良知的记者开脱。人世间的事情之所以复杂,就在于任何事情的来龙去脉,无不牵涉诸多利益纠葛。试想,如果现在的舆情能让媒体在政府和企业之间保持独立品格,那就没有“封口费”之说了。说得更难听一点儿,政府履行了本职之责,矿难还会发生吗?矿难发生后,政府不配合企业买通记者,企业自己能“摆平”吗?企业只给记者“封口费”,能封住真相吗?
政治是平衡的艺术,新闻也是,只不过,新闻平衡的是人心,而平衡人心的第一要义,就是传递、交流真相。但是,诚如资深媒体人熊培云所言,“如果只有自上而下的旨意、说教,而没有平等的对话,媒体就会失去其特有的交流功能”。更可拍的是,媒体失去了特有的交流功能,难免让媒体人左右摇摆,其中一部分难免会丧失职业道德和良知。
一个赫刺克勒斯缺席的时代,难道说,只是普罗米修斯的悲哀?
[孙学涛 原题:记者排队领封口费不只是新闻界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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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口费也是分层级的
封口,可不只是排排队、领领钱这么简单。根据主攻对象和效果不同,可以自上而下分出不同层次。
初级层次:公关对象多为普通小记者,想封的内容无非是在炊饼面掺吊白块,用泔水油炒菜之类的事情,收买费用常常为稿费的数倍。为保持合作关系,公关者还常常会帮记者当线人,揭发其他同业。但由于层级太低,收买行动本身时常被曝光,也可能会成为记者暗访的内容,作为看点发布。
比此高一级的,是针对媒体中层的。其收买行动通常不是在新闻发生的当下,而是养兵千日,用在一时。常见的方式多是逢年过节,“礼”尚往来。这样一旦东窗事发,一个电话就可以摆平,或者根本不需要电话,多年培养的交情就足以摆平。
再高一层,就轮到总编一级媒体高层了。到这个级别,封口费就不叫封口费了,那得叫广告费或者业务费了。收买行动对外则堂皇为合作伙伴或者江湖义气。有了这层关系,他们自然会成为重点保护对象,即使被卷入丑闻,媒体也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最高层级,根本就不把媒体当一回事,搞定媒体有些主管官员,将自己的单位或者企业列入有关部门的保护名单即可。结果便是,自己的企业仿佛穿了乌龟壳,刀枪不入;更狠的则是,在自己的周围布上高压电,谁碰谁死。不用初级地与媒体进行零售式的交流,而是一次性批发打捆买保险。这样的投入当然就更加不足为外人道了。
当然,也有摆不平的时候,比如对付自己管辖以外的更高级媒体。这时的“封口”就不能仅仅靠做“减法”了。常见的方式有“无中生有”,比如指挥下辖媒体,对治下所发生的新闻进行梳理分类,凡有利的,要大肆宣传,以求混淆视听,先声夺人;还有“有中生无”的操作,那就是针对所谓本地的负面新闻,如农民上访、矿难、豆腐渣工程垮塌等等,不惜花钱买断。
由此就可以看出,到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去的那些卖光碟订报纸之徒,是多么低级和浅层。他们还真是败坏“媒体公关”四字。
无良公关凸显媒体病变
媒体是做什么的?昆明市委书记仇和最近讲得好,媒体就是社会的保健医生,她的职责主要是帮助社会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但媒体要履行保健之责,需要一个基本的前提,就是她自己必须是健康的。遗憾的是,媒体健康状况并不理想。
无须罗列更多案例,三鹿过关斩将的历史,已经可以看作媒体的病理切片。
三鹿并不是这次才被捉住。三年前,三鹿已经在“大头娃娃”事件中出尽风头,当时媒体披露了45家问题奶粉名单,三鹿榜上有名。但是仅仅过了17天,三鹿就咸鱼翻生,把自己从问题奶粉名单中拿了下来。这背后究竟发生了怎样鲜为人知的故事,应不难想象。而对媒体人来说,最沮丧的莫过于媒体的失守。媒体不仅对可疑的危机公关没有监督,反而欣欣然与之携手,配合危机公关,对三鹿最终化险为夷起到了重要作用。
不能不承认,在与无良企业的较量中,消费者事实上处于绝对弱势的地位。由于法治不彰,对无良企业几乎不存在有效制约,无良企业因此拥有几乎是绝对的自由,它们不仅能够恣意作假,而且能够调度一切它们需要调度的强势资源为自己保驾护航,使自己可以突破社会的层层防线。无良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历史,往往都是社会强势资源不断劣质组合的历史,往往都是公序良俗节节败退的历史,往往都是社会人文环境不断恶化的历史。
而在无良企业能够调度的多种强势资源中,媒体资源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军。所以三聚氰胺这出大戏刚刚揭幕,马上又有了三百万巨资摆平某搜索引擎的传闻。如果说三年前三鹿到底以何种手段摆平各路诸侯至今成谜,那么此次传闻,则让一个我们平时所知不多的新型产业正式浮出了水面。这就是所谓的危机公关产业,说白了就是丑闻消音器。你闯祸,我摆平,只要你愿意埋单。某搜索引擎虽已矢口否认,但这种潜规则在业内大行其道,其实早已经是公开的秘密。这种产业的存在,本身就是社会良知的杀手,因为它是把公共危机转化为自己的商机,是从别人的苦难中牟取暴利。所以,它的每一个毛孔都沾着血。把它称作逐臭产业,或不算过分。
三鹿过关斩将的过程,凸显媒体不断病变的过程。三鹿根本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不具备什么超自然的力量,只要社会免疫系统能够正常发挥作用,区区三鹿根本不可能肆虐当世。只是社会病变尤其是媒体病变放大了三鹿的力量,才令其如入无人之境。
健康的社会需要媒体保健。但如果媒体不是负责任的媒体,不是首先对人民的生命和健康负责任的媒体,那么指望媒体防微杜渐,无异缘木求鱼。当务之急,是让媒体恢复正常机能。媒体必须从潜规则的制约下挣脱出来,敢于向公众报道一切,让公众了解真相,了解一切可能存在的威胁,这样的媒体才是阳光媒体,干净媒体,专业的媒体。拥有这样的媒体,我们才能重建社会免疫系统。否则,无良企业就仍然防不胜防,我们就仍然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能保护。那么我们今天拥有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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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山西: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戴骁军和网友“直播山西”几乎是冒着生命危险拍摄的图片以“一图胜千言”的威力撕开了“封口费”的一角。事件曝光后引起各大媒体的哗然,戴骁军因揭露“封口费”,一夜成名.坐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多家国内外媒体都对其做了专访,内容均离不开 “封口费”。此次事件,在中国新闻史上会留下浓重的一笔。
《中国青年报》报道中戴骁军以记者身份出现后,《西部时报》发函《中国青年报》,戴骁军不属于《西部时报》记者,仅是通讯员,戴与报社没有劳动聘用关系。并且称他在网上披露封口费事件属于个人行为。就这样被娘家扫地出门,戴骁军也成了假记者中的一员.
戴和“直播山西”冒着天下之不韪,揭露了流传许久、公开的秘密---“封口费”,为此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对于封口事件,“直播山西”我无言又不能无言,不管将来结果如何,我们做到了常人没勇气做的事,但戴作为一名从事新闻多年的老新闻人来说,他又做了不该做得事,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不懂得舆论监督造成的后果,他冒了天下之大不韪,、凭一时的冲动,实名叫板,他错了,“大错而特错”。
不少新闻单位业务骨干,大多数没有“署证”, 如果立功受奖就是好同志好记者。一但出点事就成“假记者”了。戴骁军迈入假记者行列,其实在意料之中。
假如当初“直播山西”接受采访,说自己是中国公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享有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又会是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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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忘了拿杨佳案的封口费(转)
为什么一个政党会拒绝民众害怕真相呢,新华社作为谎言社或新谎社才是唯一不变的真理。他们为谁在说谎,说谎的传媒依靠什么来生存,谎言支撑了谁的地位,为什么需要这么多的谎言。
每一次出了事,总是党支书记被记过或免职,用此消解牢狱之灾。记过或免职这是党内的事,就不必再用来遮人眼目,既然你们晋升提拔时都没有问过谁,免的时候也就免提罢了。再说千万党员的党,是不会因为个把支书走神,几百个大小官员携款出逃而萧条的,前赴后继才是党的优良传统。
08年的灾难不穷,在多难兴邦的激情中,灾难总是有喜讯乐闻随之。近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已派出一名副司长带队的调查组,正在山西调查山西霍宝干河煤矿矿难发生后的“封口费”。
这才是国家级的幽默,中国的新闻媒体,或是记者,有哪一家、哪一个没有被“封口”,他们自从生下来就一直被封着口,中国人骂人,生个孩子没屁眼,指的就是中国的新闻人。不信看看有谁可以说敢说没有被封吗。被山西地方黑恶势力封为封,被宣传部封,被国家封就不为封了。大小矿难封口为封,四川地震豆腐渣,傻逼奥运庆典,杨佳案的执法者犯法的封口就不为封了。封口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特色,是永不衰败的中国制造。国家是老大,老大可以封,老二要封不是不可以,但总不能总是瞒着老大,要都这样,老大不就没得可封了。
再者就是封也不能付费,这事就坏在付费上了,塌了砸死了几十口子人算什么,年年月月如此,两百真假记者排队,聚在一起点票子,确实很不雅观。学学宣传部,新华社,新闻总署,中央台几十年来封了多少口都从来都是不计利益,几十年如一日的欺瞒视听制造谎言,做的多么清廉啊。
时代不同了,市场经济要学会经济发展的规律。终会有一天,所有被封过口的,都会伸手向封者索要封口费的,尽管他们大多都没有口。看来封口是必然,只是封口收费要合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