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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9日
(2008-06-19 08:30:08)
三一集团教证监会如何解决大小非问题
三一重工是首家实施股改的上市公司,根据“锁一爬二”的安排,今年6月17日是该公司股份正式进入全流通的日子,这也意味着中国股市全流通时代的正式到来。不过,这对于目前正深受大小非问题困扰的沪深股市来说,却未必是一件好事,而是一场苦难。
正是本着对中国股市目前所处困境的一种体谅,三一重工股票在6月17日停牌一天之后,18日三一重工发布控股股东三一集团减持承诺公告,为了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三一集团就其持有的三一重工股份减持事宜作出特别承诺:一、三一集团承诺于2008 年6 月17 日解禁上市流通的518,126,188 股三一重工股份,自2008 年6 月19 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两年。二、自2008 年6 月17 日起两年之内,若三一重工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2008 年6 月16 日收盘价的两倍(即55.76 元/股),三一集团承诺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所持有的前两年已经解禁的三一重工股份。三一集团的承诺无疑令目前深陷困境之中的投资者看到了一线希望,为管理层解决大小非问题指明了方向。
随着“锁一爬二”的实行,大小非解禁的压力越来越大。特别是“锁一爬二”期满,象三一重工这样率先完成股改的公司进入全流通,股市里大小非解禁的压力更是急剧增加,这是目前沪深股市所无法承受的,也是最令投资者所担心的。也正因如此,今年4月20日晚,证监会紧急出台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以缓解大小非减持的压力。
不过,由于大小非减持是依据股改契约而行的,所以,我们看到,证监会的《指导意见》以及随后沪深交易所所出台的相关配套措施,更多地只是对大小非减持行为的一种规范而已,并不能真正减缓大小非减持的压力。比如,《指导意见》规定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但针对这一规定,大小非完全可以采取“缩量减持”的做法,将一个月减持的总数控制在0.9999%之内,同时还可以采取“过桥减持”的方式来进行大宗交易,如此一来,大小非的减持并没有受到多大的影响。所以,《指导意见》除了让几位“顶风作案”但实际上并未违规的几家公司的大小非股东蒙受不白之冤之外,对于解决大小非问题作用并不明显,有隔靴挠痒之嫌。
三一集团的减持承诺显然是正中了大小非问题的要害。即从源头上减缓了大小非的减持压力。比如直接将新解禁的5.18亿股再锁定两年,那么这份压力就可以推迟两年了。又如,承诺原已解禁的股份在股价低于55.76 元/股时不减持,这样投资者也可以事先知道减持的压力所在,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来化解。所以,三一集团的承诺较之于证监会的《指导意见》来说,更能解决大小非问题。为解决大小非问题指明了出路。即解决大小非问题要从大小非的源头着手,而不是在减持的方式上做一些无用功。
所以,要解决大小非问题,一方面是要求上市公司的大小非尤其是大股东要向三一集团学习,切实地对中国股市的健康发展负责,为股市的健康发展承担一份责任。另一方面是要求证监会在解决大小非问题时要对症下药。尤其是要在取得国资委支持的情况下,做好国有股东及上市公司大股东所持股份的锁定工作,在解决大小非问题上“抓大放小”,实实在在地解决大小非问题,减缓大小非减持的压力。
三一集团教证监会如何解决大小非问题
三一重工是首家实施股改的上市公司,根据“锁一爬二”的安排,今年6月17日是该公司股份正式进入全流通的日子,这也意味着中国股市全流通时代的正式到来。不过,这对于目前正深受大小非问题困扰的沪深股市来说,却未必是一件好事,而是一场苦难。
正是本着对中国股市目前所处困境的一种体谅,三一重工股票在6月17日停牌一天之后,18日三一重工发布控股股东三一集团减持承诺公告,为了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三一集团就其持有的三一重工股份减持事宜作出特别承诺:一、三一集团承诺于2008 年6 月17 日解禁上市流通的518,126,188 股三一重工股份,自2008 年6 月19 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两年。二、自2008 年6 月17 日起两年之内,若三一重工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2008 年6 月16 日收盘价的两倍(即55.76 元/股),三一集团承诺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所持有的前两年已经解禁的三一重工股份。三一集团的承诺无疑令目前深陷困境之中的投资者看到了一线希望,为管理层解决大小非问题指明了方向。
随着“锁一爬二”的实行,大小非解禁的压力越来越大。特别是“锁一爬二”期满,象三一重工这样率先完成股改的公司进入全流通,股市里大小非解禁的压力更是急剧增加,这是目前沪深股市所无法承受的,也是最令投资者所担心的。也正因如此,今年4月20日晚,证监会紧急出台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以缓解大小非减持的压力。
不过,由于大小非减持是依据股改契约而行的,所以,我们看到,证监会的《指导意见》以及随后沪深交易所所出台的相关配套措施,更多地只是对大小非减持行为的一种规范而已,并不能真正减缓大小非减持的压力。比如,《指导意见》规定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但针对这一规定,大小非完全可以采取“缩量减持”的做法,将一个月减持的总数控制在0.9999%之内,同时还可以采取“过桥减持”的方式来进行大宗交易,如此一来,大小非的减持并没有受到多大的影响。所以,《指导意见》除了让几位“顶风作案”但实际上并未违规的几家公司的大小非股东蒙受不白之冤之外,对于解决大小非问题作用并不明显,有隔靴挠痒之嫌。
三一集团的减持承诺显然是正中了大小非问题的要害。即从源头上减缓了大小非的减持压力。比如直接将新解禁的5.18亿股再锁定两年,那么这份压力就可以推迟两年了。又如,承诺原已解禁的股份在股价低于55.76 元/股时不减持,这样投资者也可以事先知道减持的压力所在,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来化解。所以,三一集团的承诺较之于证监会的《指导意见》来说,更能解决大小非问题。为解决大小非问题指明了出路。即解决大小非问题要从大小非的源头着手,而不是在减持的方式上做一些无用功。
所以,要解决大小非问题,一方面是要求上市公司的大小非尤其是大股东要向三一集团学习,切实地对中国股市的健康发展负责,为股市的健康发展承担一份责任。另一方面是要求证监会在解决大小非问题时要对症下药。尤其是要在取得国资委支持的情况下,做好国有股东及上市公司大股东所持股份的锁定工作,在解决大小非问题上“抓大放小”,实实在在地解决大小非问题,减缓大小非减持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