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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4日
有市场传言称,以下重大利好将在近期公布实施:
1、大小非方面:废止大小非的大宗交易制度,全部大小非均可在二级市场自由流动,并对在二级市场卖出的大小非征收20%的特别资本利得税,此税种将专项用于成立股市平准基金。
解读:这条可能性几乎没有。怎么可能朝令夕改?这不是我们国家官员的作法。而且,退一万步,即使征20%资本利得税他们就不减持了吗?也不可能,已经获利几十倍了征收20%的税算啥。笔者以为,要征税就要考虑鼓励其将卖出时间延后。比如第一年卖出征收50%,然后逐年递减5%则有利于其长久持股。
2、再融资方面:废止目前的公开增发制度,以后再融资全部实行配股制度,配股数量上限为10配8股,配股价格上限为二级市场股价的三分之一,实施配股唯一的门槛就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第一大股东必须参与配股。
解读:这是一个早就该实施的政策,完全没有节制的再融资那是谋杀A股市场。对于这条如果有还真是利好。而且,笔者以为还应该增加一条,那就是IPO后三年内不准再融资,并设定再融资必须在过去三年内给股东带来达到什么样的收益(设定分红门槛)。这条如果管理层决心下,是具有操作性的。
3、公司分红方面:连续2年不分红的公司将被ST,连续3年不分红的公司将勒令退市,退市后的3年内不得恢复上市。
解读:坚决支持。不能给投资者带来收益的公司留在市场干吗!但在当前中国市场可操作性也较低。
4、新股发行方面:以后新股发行上市的第一天就全流通,不再对任何股份设锁定期,而且以后新股发行将参照香港的制度,优先考虑中小投资者的中签率。
解读:这条决心也在管理层。设锁定期本来就是有问题的,但笔者以为这样的前提是要给机构上套,那就是类似共同基金新股申购,其基金本身必须拿出至少20%的自由资金与基金资金一起申购。否则,胡乱定价,拿着基民的钱不当钱,新股价格就乱套了。最终吃亏的可能都是那些基民了。
5、南航认沽权证的事件证明:目前内地尚不具备推出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的条件,所以需要待法律制度更加完善后再考虑推出。
解读:这条可能性也是几乎没有的。股指期货管理层多次提及,怎么可能说不干就不干。推迟倒有可能,不过也一直在推迟着,推出不是还没时间表吗。但笔者以为,在现货市场还没搞好的情况下推期货无疑是陷自己于不利境地。期货市场不同于股票市场,是有杠杆效应的。对于中国这样的市场来说,推股指期货的风险很大很大。
1、大小非方面:废止大小非的大宗交易制度,全部大小非均可在二级市场自由流动,并对在二级市场卖出的大小非征收20%的特别资本利得税,此税种将专项用于成立股市平准基金。
解读:这条可能性几乎没有。怎么可能朝令夕改?这不是我们国家官员的作法。而且,退一万步,即使征20%资本利得税他们就不减持了吗?也不可能,已经获利几十倍了征收20%的税算啥。笔者以为,要征税就要考虑鼓励其将卖出时间延后。比如第一年卖出征收50%,然后逐年递减5%则有利于其长久持股。
2、再融资方面:废止目前的公开增发制度,以后再融资全部实行配股制度,配股数量上限为10配8股,配股价格上限为二级市场股价的三分之一,实施配股唯一的门槛就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第一大股东必须参与配股。
解读:这是一个早就该实施的政策,完全没有节制的再融资那是谋杀A股市场。对于这条如果有还真是利好。而且,笔者以为还应该增加一条,那就是IPO后三年内不准再融资,并设定再融资必须在过去三年内给股东带来达到什么样的收益(设定分红门槛)。这条如果管理层决心下,是具有操作性的。
3、公司分红方面:连续2年不分红的公司将被ST,连续3年不分红的公司将勒令退市,退市后的3年内不得恢复上市。
解读:坚决支持。不能给投资者带来收益的公司留在市场干吗!但在当前中国市场可操作性也较低。
4、新股发行方面:以后新股发行上市的第一天就全流通,不再对任何股份设锁定期,而且以后新股发行将参照香港的制度,优先考虑中小投资者的中签率。
解读:这条决心也在管理层。设锁定期本来就是有问题的,但笔者以为这样的前提是要给机构上套,那就是类似共同基金新股申购,其基金本身必须拿出至少20%的自由资金与基金资金一起申购。否则,胡乱定价,拿着基民的钱不当钱,新股价格就乱套了。最终吃亏的可能都是那些基民了。
5、南航认沽权证的事件证明:目前内地尚不具备推出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的条件,所以需要待法律制度更加完善后再考虑推出。
解读:这条可能性也是几乎没有的。股指期货管理层多次提及,怎么可能说不干就不干。推迟倒有可能,不过也一直在推迟着,推出不是还没时间表吗。但笔者以为,在现货市场还没搞好的情况下推期货无疑是陷自己于不利境地。期货市场不同于股票市场,是有杠杆效应的。对于中国这样的市场来说,推股指期货的风险很大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