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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48413
http://www.100md.com 2006年2月16日
     有人称,当前社会存在着令人不忍卒听却又逃避不开的三种丑闻:矿难,民工被欠薪,城管打人。如此总结,应该说是有着充分依据的。最近,“城管打人”的新闻又增猛料,情节之恶劣愈是变本加厉———7月10日上午,光天化日之下,深圳城管执法队员开车将一名六旬老人轧倒,致其腰椎骨折、肋骨断折5根,整个过程被小区录像全部录下(7月12日《南方都市报》)。7月20日早晨,在江苏兴化市周庄镇农贸市场,众目睽睽之中,城管执法人员将一名农妇踢至肝血管、脾脏破裂,抢救无效死亡。(7月24日《扬子晚报》)

    这两起事件虽是如此恶劣,但在被报道过、可搜索出的成千上万则“城管打人”新闻中,说是“沧海一粟”或许过了些,然而也确实算不上特别极致的案例。有理由认为,“城管打人”,即便不能称为公害,其影响之恶劣也应该足够引起警惕———这是因为,城管所打之人,基本上属于社会上艰难求生的弱势群体,此类事件引起的义愤,甚至会远远超过某些盗贼。

    我想,到现在如果谁要是说,城管人员如此施暴只是因为个人素质问题,很多人是不会相信的———如此多发恶性事件,已经足以证明对这一队伍的节制出了问题。我敢说,在这么多施暴的城管人员心目中,肯定是不曾有过一个“高压线”的,否则他们当不会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换言之,城管人员这些几乎成为共性的问题,实是应该被视作城市管理的原则、制度、措施、机构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对比一下:街头违章的公私车辆那么多,闯红灯、酒后驾车的各色驾车人是那么多,有谁听说过他们挨打挨撞被烫伤被踢死的事情吗?没有。但是,这些“马路杀手”的危害要胜过小摊小贩很多啊,为什么他们却总是能够遭遇“人性化执法”?为何只见城管打小贩,不见交警打司机?

    因而,城管打人问题暴露出的,是城市管理者价值取向的某些偏差,进一步说,即对弱者的制度化、群体化歧视。

    在一个社会中,如果城市的管理者将在城市艰难谋生的草根视作了城市的累赘,必欲驱之而后快;如果城市的建设者不是想着如何给人们方便的生活,却整天忙于给马路“开拉链”赚取工程回扣;如果城市的企业主都将进城谋生的农民工视作了可以随意榨取的廉价劳动力,压根就不愿意让他们分享一点现代文明;如果医生失去了仁者之心,面对每个病号都先打量其腰包是否足够的鼓,只想着用手术刀从其肚皮上刮一层金;如果每所学校“得天下英才而育之”的理想都退居次席,只想着能通过招生收费谋取自己的福利……如果是这样,则这个城市或这个社会的价值取向,便已经大有问题。

    毋庸讳言,在当前,我们的社会中便出现了上述问题中的大部分。以城管打人事件为例,这就是城市管理者在价值取向出现偏差后,所折射出的城市强势和弱势阶层之间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