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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9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0月16日 厚朴中医网
     本主题由 吴钩 于 2003-10-16 1:04:40 发表

    受虐的“道德快感”

    《韩非子》中有个“卞和献玉”的故事,说的是: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王。厉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王以和为诳,而刖其左足。及厉王薨,武王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献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和为诳,而刖其右足。武王薨,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天三夜,泪尽而继之以血。王闻之,使人问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和曰:“吾非悲刖也。悲乎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此吾所以悲也。”王乃使人理其璞而得宝焉,遂命曰“和氏之璧”。(见《韩非子·和氏篇》)

    每读及这个故事,心头不由暗自悚然。倒不是为楚王残暴无道、滥用大刑所惊。历代草菅人命、 屠杀臣民的暴虐之君,史不绝书,何止刖人足,宫、腰斩、车裂、凌迟、诛九族之刑,又复鲜见?不足为怪。我只惊于献玉的卞和,为何对自己的两条人腿竟然毫不爱惜!本来这玉璞拾于楚山,非抢非盗,据为己有亦无可厚非,何苦要“献之厉王”?厉王不识货,刖你一足也就罢了,还不死心又“献之武王”,结果另一条腿也献出去了。两条人腿不是两根汗毛,刖掉了可不会再长出来,这点常识卞和如何不知,但他还要一再进宫献玉,找上门让人家刖其足,合理的解释只能是,卞和并不十分在乎他的双足,起码与之相比还有他认为更重要的东西。且看后来卞和“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而且“三天三夜,泪尽而继之以血”,哭得何其惨烈。初读还以为卞和因为双足被刖而大感悲痛呢。哪料他“非悲刖也”,悲的可是“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呜呼,原来卞和在楚山之下抱璞流涕痛哭,无非是要向新登基的文王表明心迹:我没有存心欺君啊,我可是忠贞之士啊。这“贞士”之名,在卞和看来肯定就比两条人腿值钱得多,被“名之以诳”较之被施以刖刑也更不可忍受。所谓“荃不察余之衷情兮”,所谓“虽九死其犹未悔”,对卞和而言,肉体上的受虐和痛苦非但不能打击他的道德热情,恐怕只会越发坚定他以贞士自许的道德信念,激发他决意“殉道”的悲壮感受。除此之外,我还找不到更合理的观点来解释“卞和献玉”的异乎寻常的行为。

    “卞和献玉”所透露的道德信号是比故事本身更耐人琢磨的。正如卞和的古怪行为所说明,一个道德感异常强烈的人是多么乐意于为证明自己的道德高度而不惜放弃他的肢体乃至生命,甚至因为肉体的受虐而获得一种亢奋、激昂、极致的道德体验。这种道德体验我且名之为“道德快感”。与卞和同时代的孟子尝云“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无道,以身殉道”,这就是将道德理想主义者的受虐行为赋予浓厚的道德审美价值。以此作为“道德快感”的注脚再适合不过了。在经过道德审美化的受虐过程中,不论是“以道殉身”还是“以身殉道”,殉身者总是可以获得一种十分快意的道德满足感的。由此我相信,“道德快感”首先应是坚定的道德信念的分泌物;其次,“道德快感”通常需要某种刺激——比如身体上的受虐——才得以充分地分泌。

    翻开史志,“志于道”的贞士在每个王朝都曾大量产生,他们所承受的虐待和苦难也在每个王朝都大量发生,因此在每个王朝他们都有大量的机会体验“以身殉道”的道德快感。譬如在朱明王朝——这一个朝野上下到处弥漫着一种浓郁而糜烂的道德理想主义气味的时代。这个朝代的廷杖制度不知给当时的贞士带来了多少屈辱和伤害。诚如毛泽东所言:“明朝有廷杖制,顶皇帝就打,廷杖打死者几百人,千把人,至于推出午门斩首者更多。但是那些人敢讲,冒死上谏。”那么是什么支持着明朝的贞士们不惧酷刑,在廷杖下慷慨赴死般翘起他们的屁股?只能是他们的极为强烈的道德使命感。在屁股受虐的同时,必须相信他们体验到了由道德信念源源不断分泌出来的道德快感。用一句时语来描述,就是“痛并快乐着。”万历五年,朝廷发生了张居正“夺情”事件,翰林院大臣赵用贤上疏弹劾张居正没有“守制丁忧”而受廷杖之刑。受刑后赵将屁股上的烂肉割下来风干,“腊而藏之”,以示其“负不世之节”。道德炫耀的意图显而易见。这个个例生动说明了在道德使命感发达的贞士眼里,杖刑自有一种残忍的魅力,起码可以成全他们的殉道体验,满足他们的道德快感。因为身体受虐的过程,其实就是道德自证的过程。身体受虐虽是痛苦的,但是道德自证却是快乐的。赵用贤的“肉腊”所隐喻的不是道德志士的受虐记录,而是受虐所带来的道德优势。几十年后,赵用贤的后裔赵士春在参劾另一起“夺情”案时凛然进谏:“臣祖用贤,首论故相夺情,几毙杖下,腊败肉示子孙,臣敢背家学,负明主,坐视纲常扫地哉!”将“肉腊精神”拿出来炫耀了一回,言下之意,似乎他也等着要体验一下屁股受虐的道德快感,以继其祖之志。

    如果快感也有格调上的高低之分,我相信道德快感理所当然比生理快感来得崇高。可是,每每想及明朝廷杖下血肉横飞的屁股,卞和的鲜血淋漓的两条人腿,我就对那些所谓贞士的道德形象感到形迹可疑。他们在廷杖或其它酷刑下前赴后继,贡献他们的屁股或者大腿,自视为“以身殉道”,我却总疑心这是奴性的发作。你看赵士春冒死上疏,只是为“不负明主”,卞和再三献玉,也是要楚王许他以“贞士”之名。“不负明主”、“表忠心”之类已然内化为贞士们的道德本能,即使心迹一时为主子所不明,肉体上付出惨重代价,也在所不惜,甚至更显忠烈,心头道德快感不由油然而生。他们发达的道德信念掩盖着的其实就是严重退化的独立人格,揭开他们的道德面纱,就是一副奴颜媚骨。以前读过鲁迅先生关于奴才的描述:“如果从奴隶生活中寻出美来,赞叹,抚摸,陶醉,那可简直是万劫不复的奴才了。”如今看来,奴才何止“从奴隶生活中寻出美来”,他们还有本事在极致的奴隶生活中体验到“崇高”的道德快感。这个道德快感,究其本质,不过是一群奴才的精神自慰罢了。

    历史上奴才也不是什么新鲜货色了,但我还是为那些贞士的奴化程度深感惊奇:被主子施以惨刑,却不以为忤,不怨恨,不抵抗,还争相受虐,还引以为荣,还产生道德上的优越感,如那个赵用贤,受了廷刑居然将屁股上的烂肉“腊而藏之”,作为道德信物传示子孙。如果死能证明“不负明主”的心迹,贞士们还要“为有牺牲多壮志”,视死如归,慷慨赴死,满怀悲壮的幸福感被推出午门斩首。真是不可理喻。可是,古往今来,这种不可理喻的奴才(贞士)还少见么?曾有一种奇怪的论调倡导人们当“幸福的螺丝钉”,当了“螺丝钉”还要“幸福”,不就是要在“受虐”中体验“道德快感”么?“文革”中有些红卫兵为向毛主席表忠心,将毛主席徽章别在胸前的皮肉上,外人观之骇然,他们可是分明感受到奇妙的“受虐的道德快感”。至于某某知识分子在历次“运动”中受尽折磨,却发明了“娘打儿子”理论,我也疑心他在身体受虐的漫长过程中是不是也体验到“尽孝”的快意。

    我从不疑心道德的高尚,我更愿意相信在人们的体验中确有高贵的道德快感存在。耶酥说:“如果有人打你的右脸,把你的左脸也转过去让他打。”挨揍自有道德快感,可以体验到宽容、宽恕的快乐;地藏王菩萨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承担苦难也有道德快感,可以体验“牺牲我一个,幸福千万人”的欣慰。然而,如果是这样一种“道德”:鼓励“不负明主”,即使为此而受虐受辱;在受虐受辱中,教人以“殉道”、“献身”自慰,由此获取道德上的自足。这只能是培养“万劫不复的奴才”的“道德”。大概只有当了主子的人才会倡导这种“道德”吧。因为有受虐者就必有施虐者,当受虐者陶醉于道德上的美妙体验,施虐者的罪责也就没有人去追究和诘难了,他们奴民役世的合法性也不会有人去质疑和抗议了。从这个角度而言,贞士们丰富的“受虐的道德快感”,也是一个“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鲁迅语)必不可少的稳定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