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读物 > 笑话 > 交通笑话 > 正文
编号:1304
http://www.100md.com 2003年6月8日 网易笑话站
     警察:“我们这儿规定行车不得超过每小时50公里,你刚才驾车超过了这个速度,请留下姓名和地址。”

    司机:“可我还没开一小时呢!” (欢乐)